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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的“三項補貼”,6月底前發放,錢數可能要高於去年

所說的“三項補貼”,也就是以前的直補、良種補貼、農資綜合補貼,現在叫做:農業支持保護補貼。昨日消息:預計2018年的“三項補貼”將在6月30日前發放,額度與2017年相比持平或稍高。請農家朋友要及時關注,

並按時領取到位。

大家都知道,“三項”補貼與玉米補貼,大豆補貼不同。從2016年和2017年看,這項補貼是補給土地擁有者的,也就是說是補給有地的,所以在簽土地流轉協議時一定要注意這一點。金額各省不同,比如:黑龍江去年每畝是71塊多錢。

補貼改革後,將農資綜合補貼抽出20%,加上種糧大戶補貼試點資金和農業“三項補貼”增量資金,統籌用於支援糧食適度規模經營,

所以出現了兩個補貼,一是農業支持保護補貼(三項補貼),二是適度規模經營補貼。

農業支持保護補貼(三項補貼)給誰?

其補貼物件原則上為擁有耕地承包權的種地農民;補貼依據可以是二輪承包耕地面積、計稅耕地面積、確權耕地面積或糧食種植面積等,

具體以哪一種類型面積或哪幾種類型面積,由各省級人民政府結合本地實際自定。

也就是只要登記在冊的土地,都會有這個補貼,基本上是普惠制的農業補貼,目的就是為了保護耕地,讓你別撂荒,就算你不種,流轉出去都行。發放日期為6月30日之前,

這個基本上都能實現。

什麼樣的人得不到補貼?

以前只要你是農民,基本上都有這個補貼,但是改革後就不同了,明確規定了以下幾點不能獲得補貼。

對已作為畜牧養殖場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糧田轉為設施農業用地不給補貼。

非農業征(占)用耕地等已改變用途的耕地不給補貼。以及長年拋荒地、占補平衡中“補”的面積和品質達不到耕種條件的耕地等不再給予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