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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區有15條道路從本周起嘗試錯時停車

家住萬家花園的張先生發現,自家社區門口的望湖路雖然沒有規劃停車泊位,

不久前卻豎起了好幾塊交通標誌牌,根據標誌牌顯示,每天晚上8點到第二天早上7點30分,小型車可以在此停放了。

昨天,記者從嘉興市交警支隊證實了此消息,除瞭望湖路,解放路、南楊路、格林路等共15條市區道路(見圖表)從本周起允許錯時停車,這樣的做法在嘉興也是首次嘗試。

“實行錯時停車,就是說,允許社區居民在特定時段,把車停靠在馬路邊。

”昨天,市交警支隊秩序科科長浦愉忠向記者介紹,在不影響路面車輛正常通行,又緩解停車難壓力的情況下,我市決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公安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城市停車設施規劃建設及管理的指導意見》和《城市道路路內停車泊位設置規範》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
實施住宅社區周邊道路錯時停車措施。

記者瞭解到,我市此次實施的錯時停車僅限小型車,參照《城市道路路內停車泊位設置規範》要求,目前主要設置在次乾路或支路,原則上單側設置,不設置標線,在道路兩端設置標誌牌。

昨天傍晚,記者來到望湖路,看到從農翔路到中環東路的兩側道路各豎了兩塊標誌牌。記者從管轄的交警二大隊瞭解到,之前,他們根據需求和道路條件進行了排查,

對達到錯時停車條件的,提出了設置需求,之後,交警支隊秩序科還會同科技科對錯時停車路段進行了現場踏勘。“像望湖路這樣符合條件的,我們已經開始實施錯時停車。”交警二大隊大隊長張劍剛介紹。

由於錯時停車在我市還是首次嘗試,根據這周以來的實施情況,交警部門有提醒要給大家:

——在錯時停車時間段(每天晚上8點至次日早上7點30分),

機動車應順向停放,停靠在道路距離邊緣2米內;

——不得在人行橫道、公交網站及信號燈路口30米範圍內停放,不得逆向停放;

——人行道有停車位的,要預留人行道車輛出入空間,嚴禁亂停車行為。

“實施錯時停車,主要是為提高道路使用效率,緩解住宅社區停車矛盾。接下去,我們還將對其他道路的停車情況進行排查梳理,符合錯時停車條件的,我們還將推出第二批、第三批……”浦愉忠介紹。

事實上,記者昨天在望湖路上看見,非錯時停車期間也有車輛停泊在兩側,對此,交警表示:“目前尚處在過渡期,我們還是會以提醒告誡為主,再過幾天監控等措施跟上之後,對於違反規定的亂停車行為,我們將依法懲處。”

第一批住宅社區周邊道路錯時停車路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