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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特輯」達州2016年十大典型消費維權案例!

明天就是今年的“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

今日從達州市工商局消委獲悉

2016年,達州全市消委系統

接待消委來電來訪12217人次

受理消費者投訴1429件

已處理1411件,處理率達99%

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295萬元

其中,達州市消委直接受理消費者投訴48件

處理48件,處理率達100%

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30.5萬元

在這些投訴案例中,達州市消委梳理出了十大典型消費維權案例,供廣大消費者維權參考。

十大典型消費維權案例

1

新車自駕遊出故障

拖車費由商家埋單

2016年8月,消費者汪先生到達川區消委投訴,稱他2016年4月在某4S店購買了家用SUV家用轎車一輛。8月2日,他開車自駕遊,快到青海湖時突然熄火,再也無法啟動,因當地無法維修,只好租車將故障車輛拖回達州的4S店維修。但該4S店表示只維修,卻不願賠償從青海拖車回來所產生的相關費用。

達川區消委調查發現,汪先生所購車輛發生故障的情況,適用於《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經調解,雙方達成一致意見:由4S店依法為消費者免費維修車輛,並支付消費者拖車費6600元以及因此產生的其它費用6000元。

2

商家簽了合同卻變卦

雙倍返還定金

2016年4月,消費者劉某來到開江縣消委投訴稱,他在開江縣城某汽車經銷商處訂購了一輛長安CS75汽車,

雙方簽訂書面合同後,劉某預付了10000元定金,並口頭約定一周內提車。但一周後,劉某不但沒有等來新車,反而被告知須補交6000元才能提車。

開江縣消委會調查認為,當事雙方所簽訂的汽車購銷合同從形式上看雖然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但該合同卻是經銷商在未與劉某充分協商的前提下事先自行擬定和製作好,且在汽車銷售業務中重複使用的格式條款合同。

其中,內容為“遇生產廠家調整產品配置及價格,則按提車時新的配置和價格執行。”及“若乙方欲解除合同條款,則購車定金作為違約金歸甲方所有,不予退還。”的條款,屬典型的“霸王條款”,應屬無效。經調解,雙方終止了汽車購銷合同,經銷商向劉某雙倍返還定金20000元。

3

美容不成變毀容

女子獲賠28000元

2016年4月,市民薛女士到達州市消委投訴稱,她在達城某美容會所的推薦下,到成都某國際美容公司做面部水光針美容,注射水光針美容後,導致臉部紅腫潰爛,與美容機構協商治療無果。達州市消委調查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定,組織雙方調解後達成協議:由兩個商家共同全額退還消費者已交納的4800元面部注射水光針費用;由兩個商家共同一次性付給消費者治療費用20000元、賠償消費者精神損害費8000元。

4

舊車冒充新車賣

雙倍賠償沒商量

2016年5月,消費者蒲某在渠縣某車行購買了一輛三輪車,價值4000元,消費者在使用時發現三輪車存在發動機動力不足、爆胎、無故熄火等問題,懷疑該三輪車是翻新舊車,便找該車行,要求雙倍返還購車款。該車行否認其存在以舊充新、以次充好的行為,拒絕賠償。渠縣消委與當地農機部門一起,通過對該車現場鑒定檢查發現:該三輪車的艙邊角積澱油泥;方向盤、中控台、刹車踏板、油門踏板有明顯磨損;合格證書和產品使用說明書和電動車的型號不一致。在事實面前,該車行承認了機車改裝、以舊冒新的事實,同意退還購車款4000元,並另外賠償了4000元。

5

房屋裝修超期

業主獲賠損失費

2016年5月17日,消費者宋女士與渠縣某裝修公司公司簽訂了為期90天的房屋裝修合同,造價85800元。時至2016年10月8日,消費者已付給該公司裝修款,但工程仍未完工。渠縣消委調查發現,該裝修公司已有違約事實,且宋女士因需租房住造成了經濟損失。面對調查結果,該裝修公司最終承諾在規定時間內裝修完畢,並賠償因裝修延期對宋女士造成的經濟損失2400元。

6

多收話費還停機

運營商賠款道歉

2016年9月,大竹市民蔣某的手機剛繳了話費又被停機。原來,7至8月,該運營商多收了他188元的短號話費,造成話費超額,而他本人卻完全不知情,蔣某找該運營商理論、協商無果。大竹縣消委查明,由於該通信運營商工作人員失誤,多收蔣某188元的短號話費屬實。後經調解雙方達成一致:由運營商退回188元話費,並向消費者當面致歉,另外一次性賠償給蔣某現金800元。

7

購物卡無故被停用

三方調解消除誤會

2016年7月,大竹市民李某在某超市使用的購物卡(卡值共1萬元)還餘下3000多元,卻被超市告知該購物卡因不是直接在本超市購買的,不能繼續消費使用了。大竹縣消委查明,李某曾用1萬元現金通過中間人譚某在該超市買了這張購物卡,但並未注明實名消費。而譚某與超市老闆有其他經濟債權債務糾紛,超市遂擅自終止刷卡消費。大竹縣消委組織三方4次協商後達成一致:持有該超市購物卡的可繼續使用,超市與譚某的經濟糾紛通過司法途徑另行解決。

8

高檔西裝竟褪色

商家退款又賠錢

2016年10月,消費者冉女士在宣漢縣某專賣店購高檔男西裝一套,價格1500元。西裝僅穿了1天,白襯衫兩邊肩膀被染成了青藍色,消費者認定西裝褪色存在品質問題。宣漢縣消委調查發現,冉女士反映的情況基本屬實,但專賣店卻以消費者拿不出西裝褪色的檢驗報告為由,拒絕退換。消委遂現場實驗,用涉事西裝套在白襯衫上摩擦,白襯衫上留下明顯青藍色痕跡,確定是西裝內襯褪色而至。後通過宣傳講解《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品質法》等相關規定,專賣店最終向冉女士退還貨款1500元、賠償被污染襯衫款300元。

9

電視機出故障

消費者得以免費換新

2015年4月,王某在達城某家電商場購買了一台某品牌的48寸電視機,2016年9月5日就出現品質問題無法維修,但仍在三包有效期內。商家稱這種情況只能換50寸的新機,需要消費者補800元差價。通川區消委經過與某家電商場和某品牌電視維修售後服務部反復溝通交換意見,最終達成一致處理辦法:由某品牌電視維修售後服務部為消費者免補差價更換一台50寸同品牌電視機。

10

乾洗衣物被染色

商家道歉又賠款

2016年2月,趙女士將價值1600元的羽絨服送去萬源市太平鎮一乾洗店乾洗,乾洗費用20元,取衣時發現羽絨服背面已染色,商家只按乾洗費用的十倍賠償。萬源市消委通過多方調查,收集到相關證據,最後確認了消費者羽絨服染色的原因,的確是乾洗店在乾洗衣服時造成的。通過對《洗染業管理辦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宣傳講解,該乾洗店一次性賠償消費者衣服款1300元並向消費者賠禮道歉。

(以上圖文均無關)

4

舊車冒充新車賣

雙倍賠償沒商量

2016年5月,消費者蒲某在渠縣某車行購買了一輛三輪車,價值4000元,消費者在使用時發現三輪車存在發動機動力不足、爆胎、無故熄火等問題,懷疑該三輪車是翻新舊車,便找該車行,要求雙倍返還購車款。該車行否認其存在以舊充新、以次充好的行為,拒絕賠償。渠縣消委與當地農機部門一起,通過對該車現場鑒定檢查發現:該三輪車的艙邊角積澱油泥;方向盤、中控台、刹車踏板、油門踏板有明顯磨損;合格證書和產品使用說明書和電動車的型號不一致。在事實面前,該車行承認了機車改裝、以舊冒新的事實,同意退還購車款4000元,並另外賠償了4000元。

5

房屋裝修超期

業主獲賠損失費

2016年5月17日,消費者宋女士與渠縣某裝修公司公司簽訂了為期90天的房屋裝修合同,造價85800元。時至2016年10月8日,消費者已付給該公司裝修款,但工程仍未完工。渠縣消委調查發現,該裝修公司已有違約事實,且宋女士因需租房住造成了經濟損失。面對調查結果,該裝修公司最終承諾在規定時間內裝修完畢,並賠償因裝修延期對宋女士造成的經濟損失2400元。

6

多收話費還停機

運營商賠款道歉

2016年9月,大竹市民蔣某的手機剛繳了話費又被停機。原來,7至8月,該運營商多收了他188元的短號話費,造成話費超額,而他本人卻完全不知情,蔣某找該運營商理論、協商無果。大竹縣消委查明,由於該通信運營商工作人員失誤,多收蔣某188元的短號話費屬實。後經調解雙方達成一致:由運營商退回188元話費,並向消費者當面致歉,另外一次性賠償給蔣某現金800元。

7

購物卡無故被停用

三方調解消除誤會

2016年7月,大竹市民李某在某超市使用的購物卡(卡值共1萬元)還餘下3000多元,卻被超市告知該購物卡因不是直接在本超市購買的,不能繼續消費使用了。大竹縣消委查明,李某曾用1萬元現金通過中間人譚某在該超市買了這張購物卡,但並未注明實名消費。而譚某與超市老闆有其他經濟債權債務糾紛,超市遂擅自終止刷卡消費。大竹縣消委組織三方4次協商後達成一致:持有該超市購物卡的可繼續使用,超市與譚某的經濟糾紛通過司法途徑另行解決。

8

高檔西裝竟褪色

商家退款又賠錢

2016年10月,消費者冉女士在宣漢縣某專賣店購高檔男西裝一套,價格1500元。西裝僅穿了1天,白襯衫兩邊肩膀被染成了青藍色,消費者認定西裝褪色存在品質問題。宣漢縣消委調查發現,冉女士反映的情況基本屬實,但專賣店卻以消費者拿不出西裝褪色的檢驗報告為由,拒絕退換。消委遂現場實驗,用涉事西裝套在白襯衫上摩擦,白襯衫上留下明顯青藍色痕跡,確定是西裝內襯褪色而至。後通過宣傳講解《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品質法》等相關規定,專賣店最終向冉女士退還貨款1500元、賠償被污染襯衫款300元。

9

電視機出故障

消費者得以免費換新

2015年4月,王某在達城某家電商場購買了一台某品牌的48寸電視機,2016年9月5日就出現品質問題無法維修,但仍在三包有效期內。商家稱這種情況只能換50寸的新機,需要消費者補800元差價。通川區消委經過與某家電商場和某品牌電視維修售後服務部反復溝通交換意見,最終達成一致處理辦法:由某品牌電視維修售後服務部為消費者免補差價更換一台50寸同品牌電視機。

10

乾洗衣物被染色

商家道歉又賠款

2016年2月,趙女士將價值1600元的羽絨服送去萬源市太平鎮一乾洗店乾洗,乾洗費用20元,取衣時發現羽絨服背面已染色,商家只按乾洗費用的十倍賠償。萬源市消委通過多方調查,收集到相關證據,最後確認了消費者羽絨服染色的原因,的確是乾洗店在乾洗衣服時造成的。通過對《洗染業管理辦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宣傳講解,該乾洗店一次性賠償消費者衣服款1300元並向消費者賠禮道歉。

(以上圖文均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