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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農民建房要繳費?只有這三種情況,不要被“亂收費”了

隨著宅基地政策的調整,一戶一宅的原則全面貫徹,一些違規的宅基地,因存在特殊的情況,暫時不予收回,但需要繳納一定的費用。而隨著農村住房建設管理政策的調整,對農村建房的管理更加嚴格、規範了。

這樣一來很多農民有一個疑問,那就是目前在農村建房要繳費嗎?

2018年在農村建房,這三種情況下要繳費,其他情況不予繳費,一起來看看吧。

第一,存在非法一戶多宅的情況。

一家農戶多處宅基地、除正常分戶、合法繼承等特殊情況,

都屬於非法的一戶多宅。在多出的宅基地上建房,要受到相關的處理,其中多出的宅基地的面積總和,在合理範圍內的,予以繳費使用;超出合理範圍的,予以收回或拆拆除。

第二,未合理使用宅基地的情況。

宅基地只能用來建房居住,私自改變宅基地用途,

用於商業活動、工業生產、挖塘養魚、建養殖場等,是要受到處罰的,是要繳納罰款的,情節嚴重者予以拆除。

第三,宅基地面積超標準的情況。

國家明確規定,宅基地的占地面積,要符合當地的規定要求。如果是在宅基地標準面積範圍之外建房的,

要繳納一定的費用。部分地區的規定是,城郊占地面積120平方,農村占地面積在200平方米。超出20平方以下的部分,不收取費用;超出20~70平方的部分,按每年3元/平方的標準收取;超出標準面積每增加50平方的,收費標準提高3元/平方。

目前以上三種情況,

宅基地是要繳費的,建房是要交錢的,其餘的不予繳費。農民朋友們,目前國家正在整頓農村亂收費情況,推行涉農收費和涉農價格的“公示制度”,因此一旦碰到亂收費的情形,一定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也要起到相應的監督作用。對此大家怎樣看待呢?歡迎在評論區暢所欲言。

(圖片僅供參考,與正文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