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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九歲小學生被員警用手銬帶走,小學生“犯法”該當何罪?

文|粒粒

無論在哪個國家,校園霸淩一直存在,這也是令所有家長萬分擔憂的事。

不管在哪個社會,什麼教育體系,總是有好人就有壞人,有遵守秩序的學生也有違反秩序的學生,有充滿愛心的孩子也有存在嚴重行為問題的孩子。

雖然目前有一部分家長傾向于homeschool (在家教育), 但孩子總要走向社會,與他人交往是人生中的必經之路,並且,大部分家庭還是選擇把孩子送進學校,不光是因為不具備在家教育的條件,更重要的是孩子需要朋友,

需要社會交往。

一旦孩子走出家門,就難免在交往中遇到困難。而並不是所有的家長都能正確地引導自己的孩子,也不是所有的孩子都懂得友愛他人。

因此,孩子之間的欺淩一直存在,其中也不乏比較惡劣的行為,而這些欺淩在低齡兒童中也不少見。

未滿18歲的孩子作為未成年人,在他們觸犯法律或干擾他人後如何處理往往存在爭議,尤其是低齡兒童,比如不滿10歲的孩子,

在惹事生非、為他人帶來安全隱患之後的處理更是一直存在爭議。

大部分時候,人們選擇比較寬容的處理方式,對孩子進行教育,由家長出面解決孩子的問題。

最近,田納西州的一所公立小學所生了這樣一件事:

九歲男孩因襲擊同學和兩名老師,員警接到報警後到學校用手銬將這名九歲男孩帶走。

員警在學校辦公室用手銬帶走孩子的整個過程被男孩的父親用手機錄了下來,

在離開辦公室時,員警問男孩的父親還有沒有其它問題,這位父親回答說沒有,但說錄影之後一定會請律師尋求法律保護。

後來,男孩被帶到青少年拘留中心20分鐘後釋放。

那麼,這個男孩到底做了什麼事,讓學校不得不報警,

而員警又為什麼用手銬把他帶走了呢?

孩子的父親稱: 自己的兒子有自閉症,他之所以與同學打架是因為在室外活動時受到同學欺淩,孩子只是出於本能反擊保護自己,而學校的校長與老師卻沒有出面制止欺淩。

在場的另外一名小學生的證詞卻明顯不同,他說: 這名九歲男孩與另外一個孩子因為一隻蝴蝶發生了爭執,九歲男孩從後面將同學推倒並上前勒住了同學的脖子,

一位女老師上前制止時,九歲男孩跳到老師的背上,開始勒老師的脖子。最後,又有一個老師趕來,才最終制止了九歲男孩的暴力行為。

因此,學校選擇了報警。

事發後,當地教育局主管答覆記者:學校負責人在感覺學生的安全受到威脅後是有權利報警的,就此事而言,報警是正確的,學校並沒有小題大作。

警方的答覆是:九歲男孩被指控為青少年毆打危害罪。

因此,他被戴上手銬,並在青少年拘留中心拘留20分鐘。

男孩的父親對此氣憤而驚恐,他一直堅持自己的兒子是為了反擊霸淩而自衛,並對警方與學校的處理方式非常憤怒,他說簡直無法相信一個年僅九歲的孩子會被戴上手銬,為了捍衛孩子的權利,他已經將視頻交給律師,決定走司法程式尋求正義。

孩子釋放後,暫時在另外一家特殊的兒童教育機構上學,據他的父親聲稱,孩子在那裡表現非常好,從未出現過任何問題。他還說明最終還是希望孩子回到原來的學校上學,但又擔憂孩子還是會受到同學的欺負。

校方及當地教育局拒絕給出關於這名男孩的更多資訊,並且對男孩平時在校表現拒絕給予任何評論。

雖然,學校沒有權利拒絕接收居住區域內孩子入學,卻仍舊保有在此類事情再次發生後再次報警的權利。

新聞報導之後,評論不一:

看法一: 孩子畢竟是孩子,他們可以接受教育,但給他們戴手銬就太過份了。

看法二: 自閉症的孩子本身就容易憤怒,孩子很難保持理智。

看法三: 攻擊他人,勒住別人的脖子是很惡劣的行為,無論有沒有自閉症,都不應當置之不理。

當然,還有一種看法是學校本身缺乏教育孩子的能力,動不動就因芝麻大小的事情報警,這樣的事情,難道一定要員警參與嗎?

這或許是問題本身的焦點所在,正如孩子的父親所言:他只是一個九歲的孩子! 那麼,對於其他孩子呢? 如果發生暴力攻擊事件,老師沒有辦法處理,警方又因為孩子年幼無法採取措施時,其他孩子的安全問題如何得到保護?

這的確一個比較複雜和棘手的問題,而身為家長的我們,當然願意教育孩子與同學朋友友愛相處,但是,也沒有任何家長願意孩子在外面受到無端的欺淩。

——感謝閱讀——

他被戴上手銬,並在青少年拘留中心拘留20分鐘。

男孩的父親對此氣憤而驚恐,他一直堅持自己的兒子是為了反擊霸淩而自衛,並對警方與學校的處理方式非常憤怒,他說簡直無法相信一個年僅九歲的孩子會被戴上手銬,為了捍衛孩子的權利,他已經將視頻交給律師,決定走司法程式尋求正義。

孩子釋放後,暫時在另外一家特殊的兒童教育機構上學,據他的父親聲稱,孩子在那裡表現非常好,從未出現過任何問題。他還說明最終還是希望孩子回到原來的學校上學,但又擔憂孩子還是會受到同學的欺負。

校方及當地教育局拒絕給出關於這名男孩的更多資訊,並且對男孩平時在校表現拒絕給予任何評論。

雖然,學校沒有權利拒絕接收居住區域內孩子入學,卻仍舊保有在此類事情再次發生後再次報警的權利。

新聞報導之後,評論不一:

看法一: 孩子畢竟是孩子,他們可以接受教育,但給他們戴手銬就太過份了。

看法二: 自閉症的孩子本身就容易憤怒,孩子很難保持理智。

看法三: 攻擊他人,勒住別人的脖子是很惡劣的行為,無論有沒有自閉症,都不應當置之不理。

當然,還有一種看法是學校本身缺乏教育孩子的能力,動不動就因芝麻大小的事情報警,這樣的事情,難道一定要員警參與嗎?

這或許是問題本身的焦點所在,正如孩子的父親所言:他只是一個九歲的孩子! 那麼,對於其他孩子呢? 如果發生暴力攻擊事件,老師沒有辦法處理,警方又因為孩子年幼無法採取措施時,其他孩子的安全問題如何得到保護?

這的確一個比較複雜和棘手的問題,而身為家長的我們,當然願意教育孩子與同學朋友友愛相處,但是,也沒有任何家長願意孩子在外面受到無端的欺淩。

——感謝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