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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發現我給前妻轉500元給女兒過生日,她的話讓我感動了!

女兒生日,我給前妻轉5000元錢,被老婆發現,讓我感動

我和前妻是親戚介紹的,前妻長的很好看,身材好,漂亮,賢慧,我一見鍾情,可是一開始前妻還是不是非常樂意,後來我們介紹人就說你倆慢慢處處,

彼此瞭解下對方再說,完事妻子勉強同意了從那以後,我就抓住她給我的機會,開啟瘋狂的追求模式,慢慢的她被我的行動感動了,我們只有上班時候是分開的,其餘時間全部在一起,也就是這樣我們相處一年,最後她終於同意做我女朋友了。

我們雙方家庭門當戶對,一般家庭不算有錢也不是很窮那樣的,不久後我們雙方父母見面了,感覺也很和得來,

父母們還是比較滿意的,我們後來就這樣確定了關係,領了結婚證,成為合法夫妻。結婚後我們有屬於自己的房子,過的很是滋潤,溫馨,互相照顧體諒很是恩愛,不久後媳婦懷孕了生下一個小棉襖,我們很是開心,因為有了娃娃我感覺我們以後不會分開的,我們三口人在一起最幸福了。

可是女兒生日的時候,我的父親因為心臟病住院了,原本不是很富裕的家庭,父親病了,還沒有保險,所以花了很多錢,日子一天比一天貧困,我們也時常因為錢這個字而發生爭吵,因為我們手裡的積蓄已經全部拿出來了還欠了好多錢。在我女兒三生日時候她找到了我,和我提出分手,說不想讓我女兒總過著這麼貧窮的日子,別的小朋友有的我女兒都沒有,

後來我同意和她分開,最後聽說她帶著我的女兒嫁給一個有錢的南方人。後來就再也沒有消息了。現實社會,就是有福同享,有難各自承擔的社會,也許分開就是正確的,因為你給不了她的幸福就不要一直阻攔別人的幸福。

離婚後我只想賺錢讓我的父母過上好的生活,我全身心的投入工作當中,一直努力著,老天爺對我很公平,漸漸的我父親恢復了,我的工作也有起色了我升級了而且還漲工資了,我三年時間還清了所有欠款,手裡還攢下一些存款,母親和父親也不想看著我這麼年輕還單身一人,就找人給我介紹個物件。

遇到了小丹,他是農村的,雖然不是很漂亮但是非常善良,不在乎我的過去,願意和我一起打拼賺錢養家,後來我倆結婚了,小丹說不用大辦了簡單走個形式就好了,我們剩下的錢幹什麼不好。每年女兒過生日時候我都會給我前妻發紅包,讓他給我女兒買禮物的,今年我結婚了,也有錢了,我就給前妻發了500塊錢,讓他給我女兒,我什麼事情都不瞞著,我正想要和他解釋時候,被一件事打亂了,完事被老婆發現了,我連忙說道,老婆說你做什麼我都同意,你不用和我說,因為我相信你,我愛你,所以你做什麼都可以。當時聽完老婆的一番話,我馬上抱住我老婆,我說有你這麼心地善良的,我還有什麼不知足的呢,我們會幸福一輩子。

讓他給我女兒,我什麼事情都不瞞著,我正想要和他解釋時候,被一件事打亂了,完事被老婆發現了,我連忙說道,老婆說你做什麼我都同意,你不用和我說,因為我相信你,我愛你,所以你做什麼都可以。當時聽完老婆的一番話,我馬上抱住我老婆,我說有你這麼心地善良的,我還有什麼不知足的呢,我們會幸福一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