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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歲女童遭五旬小學工作人員強☆禁☆姦兩年 家長發現時懷孕5個月

未來網(www.k618.cn 中央新聞網站)北京1月23日電(記者 韓勝男)今天下午,未來網記者接到河南一男子爆料,河南省泌陽縣馬谷田鎮的第二小學的五旬學校工作人員劉某長期性侵未成年女童樂樂,

2018年1月15日,家人帶樂樂去當地衛生院查,發現樂樂已懷孕五個月。

樂樂被診斷為已懷孕五個月

往後的兩年裡,劉某在校內多次強迫樂樂發生關係。

放假期間,劉某以借書為理由來到樂樂的家裡。

“當時我母親也在家。雖然有智力方面問題,但是還是察覺到了異常。

覺得為什麼他借書不去找別人,偏偏來到樂樂家裡。那一次他沒有得逞。不料後來在回家的途中劉某尾隨于樂樂,把她強行帶至馬古田鎮街上的爛尾樓,對她實施了強☆禁☆姦。”張軍說。

校長回應:近日得知 涉事男子為校警非教師

河南省泌陽縣馬谷田鎮的第二小學校長王春奎告訴未來網記者,自己是近日警方來學校調查時才得知,受害學生兩年前就讀於我校,

在校期間,家長與孩子都沒有向學校反映該事件。

“劉某不是我們學校的教師,他是學校的校警,平日負責校內學生的安全。目前警方已介入調查,劉某已被拘留,會根據調查結果給予涉事者相關法律處理。”王春奎表示。

劉某到底是教師還是校警,家長和校方各執一詞,張軍表示,確定劉某為學校教職工,劉某工資來自教育局。但校長王春奎表示,劉某為校警,每月工資800元,

學校支付300元,其他500元由教育局承擔。

據瞭解,劉某五十來歲,有妻子和孩子。目前,在學校工作已有五六年了,王春奎說:“平常看不出來有什麼反常,他妻子也常來學校裡。目前,校方和家長還未協商好,未來會對受害學生進行一定的賠償。”

未來網記者致電當地警方,截止到發稿前未得到相關回復。

但據張軍介紹,警方已將劉某刑拘,事件在調查當中,目前警方已經提取了樂樂的羊水,

開始做DNA對比,結果尚未出來。

受害女孩現狀:性格內向 不愛說話

記者從樂樂父親的農村合作醫療證上看到,樂樂還有一個姐姐和弟弟。張軍介紹,樂樂父親常年在外地打工,事發後父親已經從外地趕回家。

張軍稱,此前樂樂性格活潑,學習成績名列前茅,一直是尖子生。近兩年,孩子性格變得內向,和家人還好些,見到陌生人就一直不說話。

樂樂姑姑表示,孩子查出懷孕後害怕,

都不說話了。到現在犯罪嫌疑人家屬以及學校領導始終無人出面給出說法。

(除王春奎外,文中人物皆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