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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光未來|和你一起走過的2017!

2017

2017年,丹江口市人民檢察院未成年人檢察工作始終遵循“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

結合執法辦案,認真總結經驗和不足,積極探索新局面、新舉措,著力構建未成年人檢察工作新格局。

清青·陽光未來宣講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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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立足崗位本職,充分發揮未檢工作捕訴監防職能作用

2017年以來,共受理審查逮捕案件9件13人,經審查,

批准逮捕11人,不捕2人;受理審查起訴案件16件29人,經審查,提起公訴14件23人,附條件不起訴1人,相對不起訴1人;發出糾正違法通知書7份,檢察建議3份,均收到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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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深化檢務公開,增進社會關注和參與

開展以“防治校園欺淩,護航未成年人成長”為主題的“公眾開放日”活動,邀請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以及團市委、教育局和教師、學生等代表與未成年人刑事檢察工作“零距離”接觸,

收集其對未檢工作意見建議13條。

公眾開放日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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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尋求社會力量,助力未成年人幫教工作

建立未成年人觀護基地,對處於刑事訴訟階段檢察環節主觀惡性較小、悔罪態度較好的不逮捕以及附條件不起訴未成年人提供文化知識學習、法治教育、勞動技能培訓、公益勞動等幫教條件。

通過對涉罪未成年人採取非監禁措施,由社會力量對其進行日常的教育考察、幫扶矯正工作,為司法機關做出最終處理決定提供依據,並為他們順利回歸社會打下基礎,鋪平道路。

建立未成年人觀護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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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用好“從業禁止” 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

在辦理李某某猥褻兒童一案中為了預防再犯罪,保障更多未成年人的安全,市檢察院擴大保護範圍和力度,採取預防性措施,在該案庭審發表公訴意見時,根據《刑法》規定,提出了對李某某的從業禁止建議,並將從業禁止建議覆蓋到與教育相關的職業,

法院審理後採納了該建議,一審判處李某某有期徒刑八年,且在刑罰執行完畢後五年內禁止從事與教育相關的職業,這一判決充分體現了司法機關對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保護。這是湖北省第二例性侵類從業禁止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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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落實特殊程式,切實保障未成年人

合法權益

市檢察院未檢部門加強對未成年人的特殊司法保護,深化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向涉案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7人次,合適成年人到場參與詢問、訊問5人次,提供心理疏導幫助1人,開展社會調查6人次,附條件不起訴1人,切實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

落實特殊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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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護航未成年人,全面開展“法治進校園”巡講活動

為推動未成年人養成遵守法律的自覺意識和良好的行為習慣,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和安全防範意識,構建平安和諧校園,市檢察院成立“清青·陽光未來”宣講團,深入丹江口市多個中小學持續開展法治巡講活動,結合“五四”、“六一”、“國際禁毒日”等特殊節日深入學校進行“防治校園欺淩”、“防毒禁毒”、“預防未成年人性侵”“青少年基礎法治教育”等宣傳教育專題活動14次。

法治進校園

2017年已悄然而過

展望2018

未檢人將砥礪前行

教育、感化、挽救

我們一直在路上

2018

編輯|王琴 審核|譚大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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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落實特殊程式,切實保障未成年人

合法權益

市檢察院未檢部門加強對未成年人的特殊司法保護,深化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向涉案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7人次,合適成年人到場參與詢問、訊問5人次,提供心理疏導幫助1人,開展社會調查6人次,附條件不起訴1人,切實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

落實特殊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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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護航未成年人,全面開展“法治進校園”巡講活動

為推動未成年人養成遵守法律的自覺意識和良好的行為習慣,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和安全防範意識,構建平安和諧校園,市檢察院成立“清青·陽光未來”宣講團,深入丹江口市多個中小學持續開展法治巡講活動,結合“五四”、“六一”、“國際禁毒日”等特殊節日深入學校進行“防治校園欺淩”、“防毒禁毒”、“預防未成年人性侵”“青少年基礎法治教育”等宣傳教育專題活動14次。

法治進校園

2017年已悄然而過

展望2018

未檢人將砥礪前行

教育、感化、挽救

我們一直在路上

2018

編輯|王琴 審核|譚大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