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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民間組織對蘋果公司CEO庫克提起刑事訴訟

韓國一個民間組織發起了針對蘋果公司和蘋果韓國分公司蓄意降低iPhone性能的刑事訴訟,被告是蘋果公司的CEO蒂姆庫克和蘋果韓國分公司的CEO丹尼爾迪切科。這是蘋果公司續法國之後第二次因iPhone門事件被控犯罪。

如果檢方調查發現蘋果的這一行為確實是犯罪行為,那麼蘋果公司的CEO蒂姆?庫克和蘋果韓國分公司的CEO丹尼爾?迪切科很可能會被監禁或罰款。

18日,韓國民間組織CUCS在最高檢察院指控蒂姆?庫克和丹尼爾?迪切科犯罪。

此前,該組織在11日為112名iPhone用戶發起了集體傷害訴訟。

民間組織CUCS聲稱,蘋果的這一行為與電腦妨礙業務(刑法第314條)、欺詐(刑法第347條)和財產損失(刑法第366條)相對應。

如果CUCS所聲稱的是真實的話,被告可能被監禁3至10年,或接受不多於18600美元(119120元人民幣)的罰款。

“我們已經決定將蘋果的民事和刑事責任歸咎於蘋果,以保護消費者的財產和權利免受蘋果非法行為的侵害”,CUCS表示,“我們希望檢察官為消費者創造機會,

收回被iPhone侵害的用戶權利”。

此前,法國的一個消費者組織指控蘋果公司違反了Hamon法,這使得製造商在一段時間後有意降低其產品性能,以縮短產品的使用時間。如果企業違反了這項法律,可能會被罰款高達年銷售額的5%,或者被判兩年以下的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