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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一中學班會課起衝突:一學生被同學刀割雙臉,老師不在場

隆堯蓮子派出所證實,警方已立案調查,經法醫鑒定,受害人傷情為輕傷一級。

剛做完手術的張哲。家屬供圖

受害學生家長表示,自己不認可“輕傷”的鑒定結果,並質疑班會課老師不在場,學校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言語口角引發刀割臉

3月16日17時,張占新突然接到學校電話說孩子打架了,讓家長趕忙去一趟。跑到學校,被告知孩子已送到了隆堯縣醫院。

家人趕到醫院時發現,孩子蹲在急診科走廊裡,雙手抱臉,傷口順著手不停的滴血,

上身衣服前面都被染紅。

醫生初查後告訴家長,傷情過重,建議轉院到河北省眼科醫院。

10日,張哲向北京時間“暴風眼”回憶,事發當天16點30分至17點30分是班會時間,班會課上,他和同學馬光發生了言語口角。

張哲說:“後來馬光罵了我一句,氣的我推了對方一下,見對方有發怒的樣子,我便起身想跑,之後,被馬光等五人追趕按倒在教室,馬光掏出一把彈簧刀,在我兩邊臉上連劃兩刀。

張占新提供的河北省眼科醫院複印病歷顯示,醫生經對張哲傷情檢查,右側頜面部、頸部外側長約20釐米切割傷口、左側頜面部長約12釐米切割傷口、左側眉尾長約3.5釐米活動性滲血、左側頸後長約5釐米切割傷口。

張哲出院後臉上留下的疤痕。家屬供圖

法醫鑒定:傷情為輕傷一級

張占新向北京時間“暴風眼”介紹,自己趕到醫院瞭解情況後趕忙撥打了110報警。

之後,隆堯縣公安局蓮子派出所介入調查,並對受害者開具了傷情鑒定委託書。

隆堯縣蓮子派出所劉曉勇所長告訴北京時間“暴風眼”,目前,法醫鑒定結論已出,張哲傷情為輕傷一級。

警方調查確認,案發時,馬光已年滿15周歲。

劉曉勇說,《刑法》第十七條規定,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

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禁☆姦、搶劫、販賣毒☆禁☆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也就是說,目前根據傷情鑒定結果,不能追究馬光的刑事責任。

張占新說,“孩子自從受傷後,經常夜裡正睡著突然雙手抱頭大哭大叫的驚醒,白天也不出門,這孩子心理受的刺激太大了。”

針對隆堯縣公安法醫鑒定結論,

張占新稱,將重新申請委託邢臺市公安局法醫再鑒定,“一定要為孩子討要一個說法”。

教育局啟動責任追究

孩子事發後,張占新曾找到學校尋求解決此事,但校領導表示學校沒有什麼過錯責任。

“學校上課時間發生同學之間追打並用刀割傷臉,而且並沒有老師在場制止,學校和老師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張占新認為。

張哲告訴北京時間“暴風眼”,以前班會時間都有老師在場組織,事發當天老師沒有在教室。

北京時間“暴風眼”向蓮子鎮中學校長陳蘭敏求證,事發時教師是否存在脫崗,對方電話未接、短信未回應。

隆堯縣教育局劉錦旗局長表示,教育局剛出臺了校園安全無縫隙管理辦法,涉及到學校的每個崗位、每個時段的監管責任人,接下來,就要啟動對學校的追責。

事發當天老師沒有在教室。

北京時間“暴風眼”向蓮子鎮中學校長陳蘭敏求證,事發時教師是否存在脫崗,對方電話未接、短信未回應。

隆堯縣教育局劉錦旗局長表示,教育局剛出臺了校園安全無縫隙管理辦法,涉及到學校的每個崗位、每個時段的監管責任人,接下來,就要啟動對學校的追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