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去世家產不平分,最後“獲利”最大的卻是我們
婆婆有三個兒子,因為婆婆年輕的時候是開門市店的賺了不少錢,三個兒子被婆婆都供的很不錯,老公在家裡排在第二個是個工地的小頭頭每個月賺的錢並不少,他大哥早早的去了城裡生活一年半載的不回來一次,
婆婆也知道大哥是個聽媳婦的主所以為了不讓大嫂子找麻煩,我和老公的婚禮她沒出一分錢,理由就是當時大哥結婚都是他老丈人家掏的錢,所以我和老公結婚要是非得花大錢就得我家出要不就讓老公自己出,他當時剛剛打工哪有那麼多錢,於是我們就簡簡單單的辦了一個婚禮,我們結婚不久老三就畢業了當時直接帶了一個女孩,
不知道這事怎麼傳到了大嫂的耳朵裡,來到家裡開始和婆婆鬧,婆婆確實做這事了有理由說不清,
婆婆是個通情達理沒脾氣的人,不像其他人那樣總為難兒媳婦,婆婆不一樣只要做了東西她都吃而且從來不挑毛病,在我們家也不存在婆媳關係不好的事情,伺候婆婆那麼多年婆婆心裡也特別的有數,過了一段時間婆婆身體越來越差,
回到家我把婆婆給的東西打開,沒想到裡面竟然是兩個存摺一個二十萬的一個幾萬塊的,裡面還有一封信上面寫著少的那個存摺給老三大的給我們,而且婆婆住的破房子也留給了我們,大嫂知道後就開始來家裡鬧那個時候老公急眼了,老公說“你嫁給大哥那麼多年只是讓他一天天的不回家,就連母親去世都不讓他回來見一面,你有什麼資格要母親的錢”,大嫂瞬間臉紅了一句話沒有,大哥心裡也不舒服過了沒多久就和她離婚了,從那以後大哥時不時的去墳前陪母親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