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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的!哪有那麼多“史上最嚴交規” 朋友圈瘋傳交規大闢謠

每逢歲末年初,各種關於最新最嚴交規的資訊就會攻佔朋友圈,小編也搞不懂這些朋友圈的作者為什麼每每都要用“史上最嚴交規”來嚇唬我們親愛的司機朋友們。

什麼2018年要求車主強制配備反光背心;什麼酒駕扣12分,5年不能再考取駕駛證;什麼2018年強制安裝電子車牌……一波波流言蜚語,肆虐整個朋友圈,刺激司機們的神經,消費車友們的注意力,真假莫辨。

今天小編就來辟個謠,給你給你一雙慧眼,讓你看個真真切切明明白白。

2018年強制安裝電子車牌?

真相:

並沒有2018年全部車主強制安裝的說法,但是在全國推廣是趨勢。

最近關於強制安裝電子車牌的消息讓各位車主很是掛心,畢竟安裝了電子車牌,違章被抓的幾率將大大提升。

電子車牌,也叫汽車電子身份證,它發起于國標委2014年11月頒佈的《汽車電子標識通用技術條件》徵求意見稿,

從2015年開始,先後在無錫、深圳、北京進行試點,主要針對對象是公車。

同時,國家標準《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2017)僅對電子標識安裝的“微波視窗”進行相關技術要求規範,要求2019年1月1日開始生產的新車要設置“微波視窗”,但並不表示汽車出廠時要安裝電子標識,電子標識的安裝環節有待相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或規範性檔進行進一步明確。

反光背心成車內強制配備,否則不能過年檢?

真相:

這是對車企的要求,不是對車主的要求。

對於2018年1月1日起新出廠的汽車,《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要求汽車生產廠家在新車出廠時配備反光背心,對2018年1月1日之前已出廠但尚未登記上牌的汽車,以及在用的汽車,並沒有提出配備反光背心的要求。

同志們,就是說以後你買新車,車企在給你一輛車的同時,

還得再給你買件反光背心。而針對車主方面,在現階段的車輛年檢中,只有對滅火器、警示牌等有要求,對車輛是否配備反光背心並沒有要求。

不過小編還是建議各位車主還是自備一件反光背心,它可以提升司機在夜間、黃昏、雨霧天等情況下車行動時的可見度,防止次生事故的發生,這對於提高車主的安全有好處。而且這玩意兒可便宜呢,馬雲家賣家還不到20塊錢,

20塊錢,您買不了吃虧買不了上當啊~

全國所有攝像頭開始抓拍!(包括駕駛、副駕駛位不系安全帶,駕駛員抽煙,打電話……)

真相:

一直都在抓,只是沒有全國攝像頭抓拍。

無論是“電子員警”抓拍還是路面交警,開車打電話、抽煙等妨礙妨礙安全行車的行為都會處以罰款,並記2分的處罰。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系安全帶的,記2分。近年來,交警對開車抽煙、開車打電話、不系安全帶等不文明交通違法行為一直嚴抓不懈,所以根本不存在新交規一說。

但是,抓拍駕駛位元及副駕駛違法行為需要硬體支援,現階段還不可能做到全國所有攝像頭同步開拍。

酒駕記12分,5年內不得再考取駕照?

真相:

酒後駕駛,罰款1000-2000元,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

有的網友可能覺得“5年內不得再考取駕照”好像在哪裡見過。其實這是醉酒駕駛的處罰,除了追究刑事責任外,還會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再考取。

至於到底算酒駕還是醉駕,其評判標準就在於駕駛人員血液、呼氣中的酒精含量值,指駕駛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20mg/100ml,小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就是酒駕;駕駛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就是醉駕。

副駕駛有不滿14周歲乘坐的,記6分,罰300元?

真相:

兒童坐副駕駛的行為不會受到處罰。

在我國全國性的道路法規中,對副駕駛位置是否乘坐兒童,各地有相應的管理規定,但是並沒有明確相關的處罰政策。但家長抱著孩子坐副駕駛位元,只要速度略快,碰撞發生後,大人根本抱不住孩子。因此,為了兒童交通安全,在兒童乘坐汽車時應該配備兒童安全座椅並讓小孩坐在後排座位。

這項規則,沒有懲罰,全憑自覺,您自己生的孩子,自己好好照顧。

這些瘋傳于朋友圈的所謂“新交規”有些純屬謠傳,有些屬於解讀不清,有些屬於斷章取義,一時間真假難辨倒也是情有可原,但是新交規讀不懂,老交規你又真的清楚嗎?

例如,

下面一則新聞中的唐先生……

高速公路上不遵守交規強行變道,發生了刮擦自己還委屈得不要不要的,狂追人家2公里,強行別停別人,憤怒的報警,還跟交警告狀說“他都沒有讓我。”,自己犯了錯還渾然不知,拉著人家不依不饒,簡直是……

其實,隨著國民素質的不斷提高,現在路面上惡意違章的情況越來越少了,但違章的現象還是存在,有些人是疏忽大意,而有些人是科目一沒有學透,對有些交規制度還不太熟悉。

下面小編就來為各位車主鞏固一下平時開車最容易忽略的幾個“老交規”。

區域禁停

估計大家吃過最多的苦頭就是違章停車了,一次兩百元,多來幾次還是很心疼的。確實,現在很多醫院、大型辦公區或者商場沒有設置足夠多的停車位,不少車主為了圖一時方便就在路邊停車,所以會接受處罰,可還有一種情況就是明明這個地方沒寫不讓停車,為何還是被罰了?這就要提到區域禁停的概念了。

1、人形橫道、網狀線區域內禁停。

2、在路口50米範圍內、在公車停靠點30米範圍內禁停。

3、地鐵站、車站等人流比較擁擠的出入口非標示停車區域禁停。

過期未處理違章

駕駛員領取駕照的日期,是駕照分值重置日,每年這一天,只要你上一年沒有被扣滿12分,分值可以清零重新記錄,但這是建立在上一年你的違法記錄處理乾淨的基礎上。

假如上年度你有記6分的違法罰款未繳納的,駕照分重置後,這個分數會順延到下一年度,新的一年只有6分餘值可供處理。因此,千萬不要因為一時僥倖不去繳納罰款,否則損失會更加嚴重。

區間測速

例如限速120公里每小時的高速,測速路段長20公里,合法最快通過時間為10分鐘。如果小於10分鐘,那車速一定大於120公里每小時,則認定為超速違章。儘管這種測速方式目前普及的還比較少,但還是呼籲大家不要圖一時之快超速,應當按照限速要求行駛。

綠燈不走

與闖紅燈一樣,綠燈亮起不走,也屬於不按交通信號燈指示行駛的行為,即使是綠燈,如果前方交叉路口☆禁☆交通阻塞時,應當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不得進入路口。也就是說,前方路口暢通,綠燈不走是違法,前方路口擁堵,綠燈走了也是違法。未按交通指示燈行駛的都將被處於罰200元扣6分的處罰。

連續變道

如果一次性變更兩條以上車道,駕駛人會出現視覺盲點,尤其是變更到第二條車道時,由於無法及時掌握路況資訊,很容易對變道時機做出錯誤的判斷,屬於錯誤的駕駛習慣。另外,連續變道也會對周圍的司機造成對路況錯誤的判斷,會加劇路面上的不確定性。隨意變更車道的駕駛員將處以最高200元罰款。

隨意掉頭

但無論綠燈與否,在路口掉頭時,一定不能在斑馬線上掉頭。有些路口專門設置了掉頭指示燈,而大部分路口並沒有設置,在設置了掉頭轉向燈的路口一定要按燈行駛。車輛停止線和斑馬線之間是虛線的話,是可以掉頭的,但要避讓行人;如果最左側車道是直行箭頭,就意味著這個車道禁止掉頭。

外觀裝飾過於複雜

雖然車是自己的,但也不可以隨意改變車聲外觀。像玻璃上的貼紙一類過於複雜的裝飾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車輛視線,同時也會影響行車安全。固定不牢靠的外觀飾品一旦掉落也會造成極大的危險性。再崇尚個性,也要把安全放在首位。

讓右原則

可能讓右原則對於不少朋友們來說有些陌生,舉個例子:當左右兩側車道的機動車向中間車道變更時,左側車道的機動車讓右側車道的機動車先予變更。如果在並線過程中發生了事故,是要由左側的車輛負全部責任的。同理,在兩條無法分清主次的車道匯流處,一旦發生碰撞也將按照讓右原則進行判處。

沒有限速標誌並不表示不限速

這一條在考科目一時,也都應該考過的,但是這個是被忘記次數最多的,沒有之一!很多老司機都以為沒有限速標就是不限速了,你未免想得太簡單了。

如上圖所示,我國所有道路都有默認限速的,即使沒有限速牌子也應該按照規定時速內行駛。如果因為路邊沒有限速標牌,而一時興奮,一路狂飆,到時候被交警抓住超速,就不要覺得自己冤枉啦!

並記2分的處罰。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系安全帶的,記2分。近年來,交警對開車抽煙、開車打電話、不系安全帶等不文明交通違法行為一直嚴抓不懈,所以根本不存在新交規一說。

但是,抓拍駕駛位元及副駕駛違法行為需要硬體支援,現階段還不可能做到全國所有攝像頭同步開拍。

酒駕記12分,5年內不得再考取駕照?

真相:

酒後駕駛,罰款1000-2000元,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

有的網友可能覺得“5年內不得再考取駕照”好像在哪裡見過。其實這是醉酒駕駛的處罰,除了追究刑事責任外,還會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再考取。

至於到底算酒駕還是醉駕,其評判標準就在於駕駛人員血液、呼氣中的酒精含量值,指駕駛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20mg/100ml,小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就是酒駕;駕駛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就是醉駕。

副駕駛有不滿14周歲乘坐的,記6分,罰300元?

真相:

兒童坐副駕駛的行為不會受到處罰。

在我國全國性的道路法規中,對副駕駛位置是否乘坐兒童,各地有相應的管理規定,但是並沒有明確相關的處罰政策。但家長抱著孩子坐副駕駛位元,只要速度略快,碰撞發生後,大人根本抱不住孩子。因此,為了兒童交通安全,在兒童乘坐汽車時應該配備兒童安全座椅並讓小孩坐在後排座位。

這項規則,沒有懲罰,全憑自覺,您自己生的孩子,自己好好照顧。

這些瘋傳于朋友圈的所謂“新交規”有些純屬謠傳,有些屬於解讀不清,有些屬於斷章取義,一時間真假難辨倒也是情有可原,但是新交規讀不懂,老交規你又真的清楚嗎?

例如,

下面一則新聞中的唐先生……

高速公路上不遵守交規強行變道,發生了刮擦自己還委屈得不要不要的,狂追人家2公里,強行別停別人,憤怒的報警,還跟交警告狀說“他都沒有讓我。”,自己犯了錯還渾然不知,拉著人家不依不饒,簡直是……

其實,隨著國民素質的不斷提高,現在路面上惡意違章的情況越來越少了,但違章的現象還是存在,有些人是疏忽大意,而有些人是科目一沒有學透,對有些交規制度還不太熟悉。

下面小編就來為各位車主鞏固一下平時開車最容易忽略的幾個“老交規”。

區域禁停

估計大家吃過最多的苦頭就是違章停車了,一次兩百元,多來幾次還是很心疼的。確實,現在很多醫院、大型辦公區或者商場沒有設置足夠多的停車位,不少車主為了圖一時方便就在路邊停車,所以會接受處罰,可還有一種情況就是明明這個地方沒寫不讓停車,為何還是被罰了?這就要提到區域禁停的概念了。

1、人形橫道、網狀線區域內禁停。

2、在路口50米範圍內、在公車停靠點30米範圍內禁停。

3、地鐵站、車站等人流比較擁擠的出入口非標示停車區域禁停。

過期未處理違章

駕駛員領取駕照的日期,是駕照分值重置日,每年這一天,只要你上一年沒有被扣滿12分,分值可以清零重新記錄,但這是建立在上一年你的違法記錄處理乾淨的基礎上。

假如上年度你有記6分的違法罰款未繳納的,駕照分重置後,這個分數會順延到下一年度,新的一年只有6分餘值可供處理。因此,千萬不要因為一時僥倖不去繳納罰款,否則損失會更加嚴重。

區間測速

例如限速120公里每小時的高速,測速路段長20公里,合法最快通過時間為10分鐘。如果小於10分鐘,那車速一定大於120公里每小時,則認定為超速違章。儘管這種測速方式目前普及的還比較少,但還是呼籲大家不要圖一時之快超速,應當按照限速要求行駛。

綠燈不走

與闖紅燈一樣,綠燈亮起不走,也屬於不按交通信號燈指示行駛的行為,即使是綠燈,如果前方交叉路口☆禁☆交通阻塞時,應當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不得進入路口。也就是說,前方路口暢通,綠燈不走是違法,前方路口擁堵,綠燈走了也是違法。未按交通指示燈行駛的都將被處於罰200元扣6分的處罰。

連續變道

如果一次性變更兩條以上車道,駕駛人會出現視覺盲點,尤其是變更到第二條車道時,由於無法及時掌握路況資訊,很容易對變道時機做出錯誤的判斷,屬於錯誤的駕駛習慣。另外,連續變道也會對周圍的司機造成對路況錯誤的判斷,會加劇路面上的不確定性。隨意變更車道的駕駛員將處以最高200元罰款。

隨意掉頭

但無論綠燈與否,在路口掉頭時,一定不能在斑馬線上掉頭。有些路口專門設置了掉頭指示燈,而大部分路口並沒有設置,在設置了掉頭轉向燈的路口一定要按燈行駛。車輛停止線和斑馬線之間是虛線的話,是可以掉頭的,但要避讓行人;如果最左側車道是直行箭頭,就意味著這個車道禁止掉頭。

外觀裝飾過於複雜

雖然車是自己的,但也不可以隨意改變車聲外觀。像玻璃上的貼紙一類過於複雜的裝飾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車輛視線,同時也會影響行車安全。固定不牢靠的外觀飾品一旦掉落也會造成極大的危險性。再崇尚個性,也要把安全放在首位。

讓右原則

可能讓右原則對於不少朋友們來說有些陌生,舉個例子:當左右兩側車道的機動車向中間車道變更時,左側車道的機動車讓右側車道的機動車先予變更。如果在並線過程中發生了事故,是要由左側的車輛負全部責任的。同理,在兩條無法分清主次的車道匯流處,一旦發生碰撞也將按照讓右原則進行判處。

沒有限速標誌並不表示不限速

這一條在考科目一時,也都應該考過的,但是這個是被忘記次數最多的,沒有之一!很多老司機都以為沒有限速標就是不限速了,你未免想得太簡單了。

如上圖所示,我國所有道路都有默認限速的,即使沒有限速牌子也應該按照規定時速內行駛。如果因為路邊沒有限速標牌,而一時興奮,一路狂飆,到時候被交警抓住超速,就不要覺得自己冤枉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