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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稅三期”大資料下的“匯算清繳”背後風險 你知道嗎?

個人觀點,所謂金稅三期大資料分析:稅務機關依託大資料分析技術,

為提高納稅人稅收的遵從度,以及稅務機關加強後續管理的需要。而對納稅人提供的以及掌握的資料進行分析,從而發現納稅人存在稅務疑點問題的征管工具。金稅三期的定義,基本上可以覆蓋了金三的基本作用。

在以往的匯算清繳結束後,稅務機關都會抽選一定數量的納稅人進行納稅評估。

或者你很幸運沒有被抽到,但今年的形式發生了很大的變化。

今年在北京國稅、新疆國稅、河北國稅、深圳國稅和浙江地稅進行了試點。首先採用政策風險掃描預警提示服務,所以對納稅人的申報資料品質提高了更高的要求。

對納稅人提供的資料,能進行比對。根據這樣的風險指標和其他的業務邏輯去進行審核。如果你通不過這個監控系統,就會提示納稅人修改或者不修改,並且,稅務局可以在後臺資料可以進行監控,

瞭解企業初始填寫的情況,並利用這些疑點發現納稅人存在的問題。

並針對性進行納稅評估工作,使納稅人的納稅風險進一步加大。只有完全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規則辦事,同時提高自身的業務能力水準,才能使企業的涉稅風險降到最低。這是我從大環境告訴大家,今年的匯算清繳已經發生了什麼變化。

那麼金稅三期強大的資料功能究竟比對什麼,無外乎就是下面幾種情景,

大家看看是否對你有影響。

第一種:進項與銷項的品名在開具發票的時候是否嚴重背離。上次一個國稅局的同學諮詢,一個批發建材的企業,進來的都是建材,但有幾張發票開出去的是汽油,而且金額很大。他們內部在爭論:這個要不要交消費稅?

首先我們知道,成品油徵收消費稅這個環節,是在煉油廠出場時。只有一種,就是經營金銀首飾,才在零售環節征消費稅。

如果定性,怎麼可能是征消費稅呢?因為它應該定性為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估計現在已經抓起來了。互聯網的今天你出了事情就不用逃,逃到國外也能把你抓回來。

第二種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所得,和企業所得稅薪金支出,社會保險費繳費基礎,年金繳費基礎,住房公積金資料是否匹配。以前這是鐵路員警各管一段的局面將會發生根本變化。利用國地稅資訊不對稱舞弊將會被徹底終結。

為什麼這麼說呢?

因為以前國地稅各管各的,各自用自己的系統。現在國地稅都用一套系統,那就是金稅三期,資料可以共用了。以前個稅報了多少,國稅不知道,現在資訊已經共用了,沒有任何障礙,除非是人的障礙。比如國稅的資料,不提供給地稅。

中國如果涉及到人的事情,就會比較難弄。但實現國地稅資料共用,是大勢所趨,我們不要再抱有任何幻想。所以你個人工資薪金所得與企業所得稅薪金支出,以及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年金繳費基數,住房公積金繳費基數都要進行匹配。

第三個,公司的實際經營範圍與對外開具發票項目要比對,從而來發現是否存在便民虛開的問題。這個問題需要具體分析,如果公司不是經常開具與經營範圍不一致的發票,並不見得一定有問題。比如一般納稅人企業處理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就可以自己開具發票。這個項目未必在營業執照上體現,超經營範圍的,開具的發票稅務也是認可的。但如果經常性這樣發生,建議做經營範圍的變更。

第四個,金稅三期可能會比對什麼呢?你同一家企業,同一個納稅年度,同一個納稅人,一年中如果多次應用了年終一次性獎金?什麼叫年終一次性獎金,年終一次性獎金可以處以12,如果你一年中用了多次,它也會進行比對。

第五個,我們會比對購貨發票的開票單位。開票單位是在什麼地方開的,與發票上的貨物來源地。比如發票是上海開的,但發票上的貨物是從北京發的,這樣就不對了。也就是我們常說的三流不一致,這個在金稅三期中也可以比對出來。

第六個,現在逐步實行了實名辦稅,分別按照法人,財務負責人辦稅人員,主要管理人員的證號號碼,對同一個法人,同一個財務負責人,同一個辦稅人員,主要管理人員重合的,有沒有交叉任職的情況。

有一個做會計的同學,今年過年的時候遇到的,說過年準備好好休息一下。我說你怎麼這麼忙,他說忙壞了,去年生意特別好,做兼職會計,兼職了50多家企業,招了兩個剛畢業的大學生,可想而知申報品質。以後實行實名制,你兼職了多少家,稅務局完全就掌握了。很快就能找到你,約你過去喝喝茶,聊聊天。

第七個,金稅三期可以監控到你個人股東發生股權轉讓行為。我們根據國家稅務總局2014年的67號公告,從2015年1月1號開始實施的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的公告。你這個股權授讓方,是否按規定履行了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20%的義務。

第八個,納稅申報系統中的銷售和防偽稅控中的開票金額是否一致會進行比對。比如說開票系統中開票出來的金額30萬,但你申報的時候只有10萬,這裡面肯定存在問題。

第九個,財務報表的利潤總額,與企業所得稅的利潤總額是否比對一致。大家都知道,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年報主表第13行,上面的資料全部取自於財務報表上面的資料。所以財務報表上的利潤總額與13行的利潤總額不一致,肯定會存在問題。

第十個,會比對同行業公司耗用的電費。你這個月用了多少電,人家用了多少電,跟你銷售收入有一個對比,也會發現一些問題。

接下來基於風險角度對報表專案的填寫進行一些輔導。

比如說勞務費、諮詢費、傭金和手續費等專案填寫的時候要注意哪些事項和問題。

大家都知道企業所得稅法第8條規定,企業發生的,取得的與收入相關的合理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同時,實施條例第30條規定,剛才我所說的企業所得稅法第8條所說的費用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銷售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已經計入成本費用的有關費用要除外。

期間費用作為直接影響當期損益的稅前扣除專案,涉及的稅費差異調整專案很多,而且申報資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可以通過與會計核算資料進行對比可以得出。因此,納稅人在填報本表的時候應當要小心,規範填報,充分識別納稅填報的要點。本表填報,應確保銷售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的填報金額,直接取之於申報所屬期的利潤表。

明細申報項目應反映真實的財務核算資訊,如果由於申報不一致的專案,應合併到對應的專案費用中。

接下來我們看工資薪金項目。提醒納稅人的風險有,首先你要檢查一下是否計提了未發放的工資薪金。工資薪金不是採用權責發生制的,它是採用收付實現制。比如你們企業今年賺了1000萬,如果說按照權責發生制,你就提1000萬,假如說符合國稅函2009年3號這個規定,那你企業是不是就不用交一分的企業所得稅了?

工資一定要是收付實現制,你付了多少工資,我才讓你再稅前扣多少工資。所以你首先要檢查,你有沒有計提沒有發放的工資。當然,這個工資你在匯算清繳前發放,都是算的。

第二點,我們來看下列支的工資薪金,是否都履行了代扣代繳的義務。根據國稅函2009年3號的第一條,要符合5個條件。其中稅務局最容易查你的一條,就是看你有沒有代扣過個稅。如果沒有,就會認為這是不合理的工資。

第三點,如果你是一個國有企業,你的工資薪金應該由國資委來核定。你看看工資列支的有沒有超過國資委或者有關部門對你的核定數額。

第四點,查一下是否有沒有計提沒有實際發放的職工教育經費。這個不叫發放,職工教育經費按照實際來列支,實際支出了多少,不需要計提的。計提了也沒用,都是要做納稅調整。

第五點,補充養老保險,補充醫療保險也有沒有計提,但實際卻沒有繳納,這種現象都需要做納稅調整。類似的還有工費經費,職工教育經費,職工福利費,補充養老保險,補充醫療保險,這個實際列支的金額,有沒有超過以工資薪金為計算依據的扣除性。

我們這樣查了之後,你還要注意下,你這些列支的費用,都有沒有取得合法有效的憑據。我這裡指的憑據,並不單單指發票。比如剛才說的工資,我們要有工資單,不一定每一個合法有效的憑證就是發票,沒有發票也是可以的。

接下來我們再來看第二個,勞務費和諮詢費。納稅人應當檢查列支費用是否取得了合法有效的稅前扣除憑證。企業向境外支付的勞務費和諮詢費,是否履行了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的義務。是否存在為逃避繳納稅款,超額支付給境外關聯方的勞務費和諮詢費。我們現在很多的企業為了避稅,都超額地支付給自己境外的關聯方。因為境外的關聯方都註冊在境外的避稅天堂裡面。

同時還要看一下,你這個是否存在同一個法人主體內部支付勞務費在稅前列支的問題。

我們應該檢查費用列支是否取得了核銷合法有效的憑證。剛才說到了勞務費和諮詢費,現在要講業務招待費。業務招待費你看看有沒有超過以銷售收入為計算基礎的稅前扣除限額。

大家都知道,業務招待費是有雙線雙限的,按照實際發生額的60%。還有就是銷售收入的千分之五。實際發生額的60%,一定要用真實的票據。比如說今年列支了100萬的業務招待費,其中有30萬都是白條,都沒有取得發票,這樣你就只能算70萬的60%。

同時我們還要注意,有沒有存在自產或者外露的資產用於交接應酬。會計核算中有沒有做收入成本的一些情況,如果存在,需要在A105010,也就是說視同銷售和房地產開發企業特定業務納稅調整明細表第四行,一個是收入,第14行成本,來進行最快相應的調整。同時,要按照視同銷售收入確認金額,對業務招待費列支情況進行調整。

我們大家都知道,這個視同銷售一直強調收入,現在41張報表中5010報表告訴我們,成本也可以列支。如果100萬的工人價值的商品,捐贈給別人,成本是60萬,40萬需要調增。我想問你,這樣調增後就完了嗎?

如果你單單這樣調增,你會吃大虧的。現在很多稅務局都不認可,只有北京國稅局認可其他項目進行調整。實際上,多交了稅,稅務局不會來提醒的。

我們還要檢查,有沒有取得合法的票據,這是貫穿於整個企業所得稅納稅調整的。因為我們國家現在還是以票控稅,那麼你這個傭金的手續費稅前扣除的金額是否超過了稅法規定的扣除金額。比如說財稅2009年29號,這個文件中規定了,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手續費和傭金支出,不能超過規定限額。

這個限額主要有哪些呢?比如說保險企業,這個財產保險,企業按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後的餘額不能超過15%,人身保險不能超過10%。這個可以在稅前扣除,可以作為手續費和傭金,當然,要去稅務局開票的。第二個,其他企業與具有合法經營資質的仲介服務機構和個人。有些稅務局很有意思,一看這個檔,他說個人也需要有合法仲介機構和合法經營的資格。個人怎麼會有呢?是機構一定要有合法經營的資質。

企業應當與具有合法經營仲介資格的服務的企業和個人簽訂但版型協定,也就是說你需要有一個協定,並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傭金。這裡需要提醒大家,跟企業或仲介機構簽訂的合同,一定不能用現金,一定要轉帳。企業會發權益性債券支付給有些證券承銷機構的手續費和傭金不得在稅前扣除。這個是沖銷溢價的。第三個,企業不得將手續費和傭金收錄回扣,業務提成,返利、進場費等。

第四部分,有些手續費和傭金一定要資本化。如果你這個手續費和傭金是記錄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這個初始投資價值或初始帳面原值,那麼就需要通過折舊和攤銷來進行分期的扣除,不能費用化,不能在當期扣除。

企業支付的手續費傭金,不能從直接沖進服務或協定的金額,要如實入帳。比如簽訂合同是1000萬,取得3%,30萬的傭金。這個傭金手續費是不能直接除掉的,不能說是970萬,收入還是1000萬,30萬作費用。

財稅 http://www.pujinwang.com/

所以你個人工資薪金所得與企業所得稅薪金支出,以及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年金繳費基數,住房公積金繳費基數都要進行匹配。

第三個,公司的實際經營範圍與對外開具發票項目要比對,從而來發現是否存在便民虛開的問題。這個問題需要具體分析,如果公司不是經常開具與經營範圍不一致的發票,並不見得一定有問題。比如一般納稅人企業處理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就可以自己開具發票。這個項目未必在營業執照上體現,超經營範圍的,開具的發票稅務也是認可的。但如果經常性這樣發生,建議做經營範圍的變更。

第四個,金稅三期可能會比對什麼呢?你同一家企業,同一個納稅年度,同一個納稅人,一年中如果多次應用了年終一次性獎金?什麼叫年終一次性獎金,年終一次性獎金可以處以12,如果你一年中用了多次,它也會進行比對。

第五個,我們會比對購貨發票的開票單位。開票單位是在什麼地方開的,與發票上的貨物來源地。比如發票是上海開的,但發票上的貨物是從北京發的,這樣就不對了。也就是我們常說的三流不一致,這個在金稅三期中也可以比對出來。

第六個,現在逐步實行了實名辦稅,分別按照法人,財務負責人辦稅人員,主要管理人員的證號號碼,對同一個法人,同一個財務負責人,同一個辦稅人員,主要管理人員重合的,有沒有交叉任職的情況。

有一個做會計的同學,今年過年的時候遇到的,說過年準備好好休息一下。我說你怎麼這麼忙,他說忙壞了,去年生意特別好,做兼職會計,兼職了50多家企業,招了兩個剛畢業的大學生,可想而知申報品質。以後實行實名制,你兼職了多少家,稅務局完全就掌握了。很快就能找到你,約你過去喝喝茶,聊聊天。

第七個,金稅三期可以監控到你個人股東發生股權轉讓行為。我們根據國家稅務總局2014年的67號公告,從2015年1月1號開始實施的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的公告。你這個股權授讓方,是否按規定履行了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20%的義務。

第八個,納稅申報系統中的銷售和防偽稅控中的開票金額是否一致會進行比對。比如說開票系統中開票出來的金額30萬,但你申報的時候只有10萬,這裡面肯定存在問題。

第九個,財務報表的利潤總額,與企業所得稅的利潤總額是否比對一致。大家都知道,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年報主表第13行,上面的資料全部取自於財務報表上面的資料。所以財務報表上的利潤總額與13行的利潤總額不一致,肯定會存在問題。

第十個,會比對同行業公司耗用的電費。你這個月用了多少電,人家用了多少電,跟你銷售收入有一個對比,也會發現一些問題。

接下來基於風險角度對報表專案的填寫進行一些輔導。

比如說勞務費、諮詢費、傭金和手續費等專案填寫的時候要注意哪些事項和問題。

大家都知道企業所得稅法第8條規定,企業發生的,取得的與收入相關的合理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同時,實施條例第30條規定,剛才我所說的企業所得稅法第8條所說的費用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銷售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已經計入成本費用的有關費用要除外。

期間費用作為直接影響當期損益的稅前扣除專案,涉及的稅費差異調整專案很多,而且申報資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可以通過與會計核算資料進行對比可以得出。因此,納稅人在填報本表的時候應當要小心,規範填報,充分識別納稅填報的要點。本表填報,應確保銷售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的填報金額,直接取之於申報所屬期的利潤表。

明細申報項目應反映真實的財務核算資訊,如果由於申報不一致的專案,應合併到對應的專案費用中。

接下來我們看工資薪金項目。提醒納稅人的風險有,首先你要檢查一下是否計提了未發放的工資薪金。工資薪金不是採用權責發生制的,它是採用收付實現制。比如你們企業今年賺了1000萬,如果說按照權責發生制,你就提1000萬,假如說符合國稅函2009年3號這個規定,那你企業是不是就不用交一分的企業所得稅了?

工資一定要是收付實現制,你付了多少工資,我才讓你再稅前扣多少工資。所以你首先要檢查,你有沒有計提沒有發放的工資。當然,這個工資你在匯算清繳前發放,都是算的。

第二點,我們來看下列支的工資薪金,是否都履行了代扣代繳的義務。根據國稅函2009年3號的第一條,要符合5個條件。其中稅務局最容易查你的一條,就是看你有沒有代扣過個稅。如果沒有,就會認為這是不合理的工資。

第三點,如果你是一個國有企業,你的工資薪金應該由國資委來核定。你看看工資列支的有沒有超過國資委或者有關部門對你的核定數額。

第四點,查一下是否有沒有計提沒有實際發放的職工教育經費。這個不叫發放,職工教育經費按照實際來列支,實際支出了多少,不需要計提的。計提了也沒用,都是要做納稅調整。

第五點,補充養老保險,補充醫療保險也有沒有計提,但實際卻沒有繳納,這種現象都需要做納稅調整。類似的還有工費經費,職工教育經費,職工福利費,補充養老保險,補充醫療保險,這個實際列支的金額,有沒有超過以工資薪金為計算依據的扣除性。

我們這樣查了之後,你還要注意下,你這些列支的費用,都有沒有取得合法有效的憑據。我這裡指的憑據,並不單單指發票。比如剛才說的工資,我們要有工資單,不一定每一個合法有效的憑證就是發票,沒有發票也是可以的。

接下來我們再來看第二個,勞務費和諮詢費。納稅人應當檢查列支費用是否取得了合法有效的稅前扣除憑證。企業向境外支付的勞務費和諮詢費,是否履行了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的義務。是否存在為逃避繳納稅款,超額支付給境外關聯方的勞務費和諮詢費。我們現在很多的企業為了避稅,都超額地支付給自己境外的關聯方。因為境外的關聯方都註冊在境外的避稅天堂裡面。

同時還要看一下,你這個是否存在同一個法人主體內部支付勞務費在稅前列支的問題。

我們應該檢查費用列支是否取得了核銷合法有效的憑證。剛才說到了勞務費和諮詢費,現在要講業務招待費。業務招待費你看看有沒有超過以銷售收入為計算基礎的稅前扣除限額。

大家都知道,業務招待費是有雙線雙限的,按照實際發生額的60%。還有就是銷售收入的千分之五。實際發生額的60%,一定要用真實的票據。比如說今年列支了100萬的業務招待費,其中有30萬都是白條,都沒有取得發票,這樣你就只能算70萬的60%。

同時我們還要注意,有沒有存在自產或者外露的資產用於交接應酬。會計核算中有沒有做收入成本的一些情況,如果存在,需要在A105010,也就是說視同銷售和房地產開發企業特定業務納稅調整明細表第四行,一個是收入,第14行成本,來進行最快相應的調整。同時,要按照視同銷售收入確認金額,對業務招待費列支情況進行調整。

我們大家都知道,這個視同銷售一直強調收入,現在41張報表中5010報表告訴我們,成本也可以列支。如果100萬的工人價值的商品,捐贈給別人,成本是60萬,40萬需要調增。我想問你,這樣調增後就完了嗎?

如果你單單這樣調增,你會吃大虧的。現在很多稅務局都不認可,只有北京國稅局認可其他項目進行調整。實際上,多交了稅,稅務局不會來提醒的。

我們還要檢查,有沒有取得合法的票據,這是貫穿於整個企業所得稅納稅調整的。因為我們國家現在還是以票控稅,那麼你這個傭金的手續費稅前扣除的金額是否超過了稅法規定的扣除金額。比如說財稅2009年29號,這個文件中規定了,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手續費和傭金支出,不能超過規定限額。

這個限額主要有哪些呢?比如說保險企業,這個財產保險,企業按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後的餘額不能超過15%,人身保險不能超過10%。這個可以在稅前扣除,可以作為手續費和傭金,當然,要去稅務局開票的。第二個,其他企業與具有合法經營資質的仲介服務機構和個人。有些稅務局很有意思,一看這個檔,他說個人也需要有合法仲介機構和合法經營的資格。個人怎麼會有呢?是機構一定要有合法經營的資質。

企業應當與具有合法經營仲介資格的服務的企業和個人簽訂但版型協定,也就是說你需要有一個協定,並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傭金。這裡需要提醒大家,跟企業或仲介機構簽訂的合同,一定不能用現金,一定要轉帳。企業會發權益性債券支付給有些證券承銷機構的手續費和傭金不得在稅前扣除。這個是沖銷溢價的。第三個,企業不得將手續費和傭金收錄回扣,業務提成,返利、進場費等。

第四部分,有些手續費和傭金一定要資本化。如果你這個手續費和傭金是記錄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這個初始投資價值或初始帳面原值,那麼就需要通過折舊和攤銷來進行分期的扣除,不能費用化,不能在當期扣除。

企業支付的手續費傭金,不能從直接沖進服務或協定的金額,要如實入帳。比如簽訂合同是1000萬,取得3%,30萬的傭金。這個傭金手續費是不能直接除掉的,不能說是970萬,收入還是1000萬,30萬作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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