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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荒背後的體制改革問題

1.22

T.O.D.A.Y

「導語」

天然氣消費的爆發式增長,使得價格問題再次凸顯,根本原因則是體制。

近期,天然氣消費呈爆發式增長,使得價格問題再次凸顯。一是經濟向好的原因,以及支持政策的累積效應,

使得天然氣市場重返高增長軌道。另一方面,“煤改氣”的快速推進,一同造成了當前“量價齊升”的局面。

但要看到,新一輪氣荒來襲,競價交易頻現爭議,上下游利益矛盾凸顯,表面上是價格問題,實際根源則是體制改革的滯後。

我國目前的天然氣產業體制是競爭環節和自然壟斷環節混在一起的,上游和中游市場集中度高,部分領域存在壟斷,下游城市燃氣競爭相對充分,

只是一定區域的小壟斷,終端使用者比較多元化。

天然氣價格改革目標是“管住中間,放開兩頭”,即把自然壟斷環節管住,管輸成本接受政府監審,把競爭性環節放開,價格由市場競爭決定。需要強調的是,這個價改目標完成需要體制條件,即氣網分離、網銷分離。更明確地說,就是要實現管輸業務獨立和管網公平開放。而我們現在的體制條件不到位,導致價格改革比較糾結,

一直在艱難中推進。

2017年11月,國家發改委發佈十九大之後第一個價格改革檔——《全面深化價格機制改革的意見》,再次強調到2020年的改革目標,即形成市場決定的價格機制,同時對自然壟斷行業形成“准許成本+合理收益”的監管制度。可以看出,“管住中間”的緊箍咒越來越緊了。

四大問題受關注

當前天然氣價格領域如下四大熱點問題廣受關注。

首先,天然氣競價交易引發改革之爭。

今年以來交易中心數次競價都是最高價成交,引發公眾對交易中心甚至市場化改革的懷疑。如9月18號陝西液化氣協會向上海交易中心致函,認為交易違法要求暫停交易。但是國家發改委沒有干涉,因為LNG價格一直是放開的。再如,此前陝西設計院郭宗華教授連發兩篇文章,直指競價解決供需矛盾是個偽命題、是錯誤行為,引發業界廣泛關注。

近期天然氣爆發式增長所帶來的一系列問題,

集中反映在價格上,但根本原因卻是體制。因為“不是價格改革太冒進,而是體制改革太滯後”。價格改革需要體制改革條件,體制改革不到位就會扭曲價格信號。

其次,交易中心處境尷尬。我國從無到有構建油氣交易平臺,目的是讓油氣供、需、輸多方主體能夠在平臺上直接交易,以此降低交易成本,實現市場多買多賣,最終達到由市場決定資源配置的目的。

國家建設油氣交易中心有很多考量,不僅是價格改革的新平臺,促進供、需、輸多方直接交易,降低交易成本,同時也力圖通過價格改革促進體制改革,加速中國天然氣市場化進程,早日形成“中國價格”,提升中國在國際市場上的話語權。

上海交易中心運行一年,從無到有搭建了直接交易平臺,活躍了市場交易,反映市場供求的功能初步體現,為天然氣市場化改革進行了有益探索,但卻未能達到降低交易成本的目的,為什麼?因為油氣交易中心發揮作用有三個前提。一是主體多元,多賣多買。只有充分競爭才有可能形成公道的價格,有助於降低成本。二是管道和基礎設施必須公平開放。不少下游企業可以拿到國外價格較低的氣源,如果管道和LNG接收站可以公平開放,就可以“廣開氣源”、“氣暢其流”,從整體上平抑價格水準。但現在協力廠商准入還難以落實,所以管道基礎設施不開放是制約價格最大的瓶頸。三是競爭性環節價格放開,輸配環節價格獨立。這個方面,價格政策已積極佈局,也有下一步的政策儲備,只待體制改革發令槍響。而在前兩個體制改革沒有到位,在氣源高度集中,管道和LNG接收站等基礎設施與上游供氣業務捆綁,管道不開放的情形下,交易中心的競價只能是高價成交。

第三,下游城市燃氣企業面臨價格困境。氣源緊張,氣價高,下游議價能力弱,加上終端銷售價格受管制,不能順價,又必須保供,城市燃氣企業處境艱難。

最後,是城市燃氣初裝費用問題“亂”象叢生。初裝費十年多前已經被討論,這兩年又被討論,今年出臺的《配氣價格監管指導意見》明確要求沒有提供實質性服務的,以及成本已納入配氣價格的收費專案,一律取消。初裝費亂象叢生表現為收費概念及構成混亂,收費方式和財務處理方式不一,存在重複收費現象,收費水準和毛利率偏高,政府監管不到位等。從燃氣企業的公開報表和實際調研看,很多燃氣企業的初裝費毛利率都在50%以上,有的達到70—80%,收費水準兩三千到六七千不等,收費明顯偏高。

需體制改革保駕護航

新時代以來,天然氣價格市場化程度大大提高,全產業鏈價格監管體系初步建立,搭建了一東一西兩個國家級市場交易平臺,價格改革進入新的歷史起點。筆者認為:未來市場化改革還是基本方向,應配合體制改革進程,能放的就放,該管的管好。

一是加快推進體制改革,與價格改革協同配合。體制改革和價格改革必須相互協調。只有加快體制改革,把競爭性的環節放給市場,鼓勵更多的社會主體參與天然氣開採、進口,加快管道、LNG接收站、儲氣等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平開放,廣開氣源,氣敞其流,通過增加競爭來降低成本,才是促進天然氣普及利用的根本之道。價格市場化改革應當遵循先實現基礎設施公平開放再放開價格的步驟,如果先放開價格還不開放管道等基礎設施,用戶可能會面臨更高的價格。不打破壟斷,不僅形成不了真正的市場價格,還會將近兩年來的“價改紅利”消耗殆盡,嚴重制約產業發展。還原能源商品屬性,建立由市場決定的價格機制,前提是要構建有效競爭的市場結構和市場體系。

二是實現居民和非居民價格並軌,建立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下游價格改革考慮民生、考慮工商業成本,所以順價一直沒有進行,居民氣和非居民氣現在平均有3毛價差。實現價格居民和非居民價格並軌,也可杜絕上下游企業為自身利益考量而多賣非居民氣而少賣居民氣的現象。同時,隨著天然氣消費重回高速增長通道,加上“煤改氣”快速推進,實施上下游價格聯動勢在必行。否則,整個行業利益分配失衡,天然氣供應也可能出現問題。應通過體制改革實現氣源和輸配氣價分離,輸配氣價接受成本監審,氣源價格隨行就市,上下聯動。

三是規範初裝費收費。《配氣價格監管指導意見》第七條要求加強配氣延伸服務收費監管。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對配氣延伸服務收費進行清理規範,凡沒有提供實質性服務的,以及成本已納入配氣價格的收費專案,一律取消;收費偏高的要及時降低。居民燃氣工程安裝性質的收費涵蓋範圍嚴格限於建築區劃紅線內產權屬於用戶的資產,不得向紅線外延伸。城鎮居民新建住宅,燃氣工程安裝費等納入房價,不再另外向燃氣用戶收取。

過去以來,市政管網到社區紅線這一段投資應不應計成本一直沒有明確約定,對於紅線內共有的設施,過去的燃氣管理條例裡只是明確了維護責任歸燃氣公司,但是費用誰出沒有規定,但這次指導意見對此進行了明確,社區紅線內維護費和市政管網到社區紅線內的投資都計入氣價,把模糊地帶明確了。初裝費必須進行改革,但是否應該取消還存爭議。

筆者認為:天然氣行業還處於高速發展階段,居民氣化工程任重道遠,在氣價改革還沒有到位的情況下,不能一取了之。如果政策用力過猛的話,有可能導致燃氣企業為了降成本而犧牲安全,這是最遭的情況。因此從短期來說,應嚴格界定工程安裝收費涉及範圍,沒有實際發生的費用要去掉,實際發生要計入成本。此外,新建住房工程安裝費一併納入房價。應嚴格控制收費標準,工程安裝費太離譜的,要進行規範和降標準。長遠來看,要建立上下游聯動,及時疏導居民氣價,通過兩部制氣價解決問題。

總之,市場結構決定價格機制,只有有效競爭的市場結構和市場體系,才能還原能源商品屬性,形成由市場決定的價格機制。價格改革不能單兵突進,需由體制改革保駕護航。體制改革難度大、涉及面廣、利益調整不易,但也不宜久拖不決,否則不僅形成不了真正的市場價格,還會將近兩年來的“價改紅利”消耗殆盡,嚴重制約產業發展。

版權聲明|稿件為能源雜誌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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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無到有搭建了直接交易平臺,活躍了市場交易,反映市場供求的功能初步體現,為天然氣市場化改革進行了有益探索,但卻未能達到降低交易成本的目的,為什麼?因為油氣交易中心發揮作用有三個前提。一是主體多元,多賣多買。只有充分競爭才有可能形成公道的價格,有助於降低成本。二是管道和基礎設施必須公平開放。不少下游企業可以拿到國外價格較低的氣源,如果管道和LNG接收站可以公平開放,就可以“廣開氣源”、“氣暢其流”,從整體上平抑價格水準。但現在協力廠商准入還難以落實,所以管道基礎設施不開放是制約價格最大的瓶頸。三是競爭性環節價格放開,輸配環節價格獨立。這個方面,價格政策已積極佈局,也有下一步的政策儲備,只待體制改革發令槍響。而在前兩個體制改革沒有到位,在氣源高度集中,管道和LNG接收站等基礎設施與上游供氣業務捆綁,管道不開放的情形下,交易中心的競價只能是高價成交。

第三,下游城市燃氣企業面臨價格困境。氣源緊張,氣價高,下游議價能力弱,加上終端銷售價格受管制,不能順價,又必須保供,城市燃氣企業處境艱難。

最後,是城市燃氣初裝費用問題“亂”象叢生。初裝費十年多前已經被討論,這兩年又被討論,今年出臺的《配氣價格監管指導意見》明確要求沒有提供實質性服務的,以及成本已納入配氣價格的收費專案,一律取消。初裝費亂象叢生表現為收費概念及構成混亂,收費方式和財務處理方式不一,存在重複收費現象,收費水準和毛利率偏高,政府監管不到位等。從燃氣企業的公開報表和實際調研看,很多燃氣企業的初裝費毛利率都在50%以上,有的達到70—80%,收費水準兩三千到六七千不等,收費明顯偏高。

需體制改革保駕護航

新時代以來,天然氣價格市場化程度大大提高,全產業鏈價格監管體系初步建立,搭建了一東一西兩個國家級市場交易平臺,價格改革進入新的歷史起點。筆者認為:未來市場化改革還是基本方向,應配合體制改革進程,能放的就放,該管的管好。

一是加快推進體制改革,與價格改革協同配合。體制改革和價格改革必須相互協調。只有加快體制改革,把競爭性的環節放給市場,鼓勵更多的社會主體參與天然氣開採、進口,加快管道、LNG接收站、儲氣等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平開放,廣開氣源,氣敞其流,通過增加競爭來降低成本,才是促進天然氣普及利用的根本之道。價格市場化改革應當遵循先實現基礎設施公平開放再放開價格的步驟,如果先放開價格還不開放管道等基礎設施,用戶可能會面臨更高的價格。不打破壟斷,不僅形成不了真正的市場價格,還會將近兩年來的“價改紅利”消耗殆盡,嚴重制約產業發展。還原能源商品屬性,建立由市場決定的價格機制,前提是要構建有效競爭的市場結構和市場體系。

二是實現居民和非居民價格並軌,建立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下游價格改革考慮民生、考慮工商業成本,所以順價一直沒有進行,居民氣和非居民氣現在平均有3毛價差。實現價格居民和非居民價格並軌,也可杜絕上下游企業為自身利益考量而多賣非居民氣而少賣居民氣的現象。同時,隨著天然氣消費重回高速增長通道,加上“煤改氣”快速推進,實施上下游價格聯動勢在必行。否則,整個行業利益分配失衡,天然氣供應也可能出現問題。應通過體制改革實現氣源和輸配氣價分離,輸配氣價接受成本監審,氣源價格隨行就市,上下聯動。

三是規範初裝費收費。《配氣價格監管指導意見》第七條要求加強配氣延伸服務收費監管。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對配氣延伸服務收費進行清理規範,凡沒有提供實質性服務的,以及成本已納入配氣價格的收費專案,一律取消;收費偏高的要及時降低。居民燃氣工程安裝性質的收費涵蓋範圍嚴格限於建築區劃紅線內產權屬於用戶的資產,不得向紅線外延伸。城鎮居民新建住宅,燃氣工程安裝費等納入房價,不再另外向燃氣用戶收取。

過去以來,市政管網到社區紅線這一段投資應不應計成本一直沒有明確約定,對於紅線內共有的設施,過去的燃氣管理條例裡只是明確了維護責任歸燃氣公司,但是費用誰出沒有規定,但這次指導意見對此進行了明確,社區紅線內維護費和市政管網到社區紅線內的投資都計入氣價,把模糊地帶明確了。初裝費必須進行改革,但是否應該取消還存爭議。

筆者認為:天然氣行業還處於高速發展階段,居民氣化工程任重道遠,在氣價改革還沒有到位的情況下,不能一取了之。如果政策用力過猛的話,有可能導致燃氣企業為了降成本而犧牲安全,這是最遭的情況。因此從短期來說,應嚴格界定工程安裝收費涉及範圍,沒有實際發生的費用要去掉,實際發生要計入成本。此外,新建住房工程安裝費一併納入房價。應嚴格控制收費標準,工程安裝費太離譜的,要進行規範和降標準。長遠來看,要建立上下游聯動,及時疏導居民氣價,通過兩部制氣價解決問題。

總之,市場結構決定價格機制,只有有效競爭的市場結構和市場體系,才能還原能源商品屬性,形成由市場決定的價格機制。價格改革不能單兵突進,需由體制改革保駕護航。體制改革難度大、涉及面廣、利益調整不易,但也不宜久拖不決,否則不僅形成不了真正的市場價格,還會將近兩年來的“價改紅利”消耗殆盡,嚴重制約產業發展。

版權聲明|稿件為能源雜誌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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