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分之一的機會讓我懷了孩子,可我離婚了,這個孩子能要嗎?
上大學的時候,我談了一個物件。倆人一起相處了2年多,本來我們打算畢業就結婚的。可是那時候雙方家長都不同意,硬生生的把我倆給攪散了。父母為了拆散我們,把我在家裡足足關了2個多月。
分開之後,父母給我安排了工作。
雖然我對他沒什麼感情,本想和他一起慢慢培養感情的,現實卻超乎了我的想像。我們去年領證,今年離婚。從結婚證拿到手,到換了離婚證,一共才1年多的時間。卸下了這個包袱,原本以為自己能從頭再來呢,結果我卻發現自己懷孕了。為了我的事,父母去找了前夫,可是他家並不想認這個孩子,生不生的讓我們這幾決定。反正他們不會出撫養費,
我和父母原本想把這個孩子打掉的,可是後來大夫告訴我,說我是天生子宮異位,這次我懷孕跟中了500萬大獎沒什麼區別。一般像我這樣的身體情況,他們就會診斷為不孕不育了。大夫還告訴我,像我這樣的身體能成功受孕,
對於這樣的狀況,我們全家都犯愁了。本來我就是一個離婚的女人,就不好家人了。以後再帶著一個拖油瓶,就更不好找了。尤其是我以後都不能生孩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