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文網

「提醒」男子玩微信“漂流瓶”,收到失戀女子神秘禮物,結果太意外

現在人人都在玩微信

但下文中的騙局你可能沒碰到過

就是與微信有關喲

不信你看

詫異

玩微信“漂流瓶”得禮物網友寄來的卻是“貨到付款”

近日,江蘇揚州竹西北苑的劉先生玩微信“漂流瓶”,

讓他體驗了一把從希望到失望的過程。

“前兩天的一個夜裡,我‘撿到’了一個漂流瓶,打開之後,上面寫著,‘我最近失戀了,很傷心,之前買的禮物也送不出去了,如果你想要,我就寄給你’。”

抱著試試看的態度,他留下了位址和聯繫方式,很快他收到了回復。對方表示,她會按位址寄出這份“神秘”的禮物,讓劉先生收到後告知一下。

16日,劉先生接到快遞的電話,對方還真把東西寄過來了。

但沒想到的是,快遞員錢先生表示:這是一件“貨到付款”的商品,只有劉先生付費才能收貨。

錢先生透露,對方寄來的是一個錢包,需要支付35元才能收貨。

真相

網店隨機派送洩露個人資訊易“被消費”

錢先生坦言,劉先生的遭遇並非個例,雖然他送快遞僅一年時間,就已經遇見了好多起。

“這是商家想出的一種新型推銷方式,只要你在網上洩露了個人資訊,他們就會隨機派送商品,

採取貨到付款的形式,讓消費者有些措手不及。”

面對這類快件,他一般會提前告知收貨人商品性質,屬於貨到付款。當收貨人猶豫是否要付費收貨時,他都會提醒一句,也可以拒收。

經手送出去的這類商品,有錢包、銀手鐲、化妝品試用裝等,價格從十幾元到三十幾元不等。

快遞員錢先生說:“我上個月才送出去一個化妝品試用裝,淨含量只有一點點,品質也不詳,

不過價格只有14元,市民考慮到價格便宜,還真付錢收貨了。”

提醒

低價商品“包裝”行銷品質難保證,市民收貨要三思

市民在不知情的前提下,收到“貨到付款”的商品是否屬於“被強制消費”呢?

揚州市價格舉報中心主任顧應春表示:截至目前,他們還未接到過類似的投訴,

不過從劉先生的遭遇來看,發貨人打出“親情牌”,並未告知這份“禮物”還需要費用,參照價格法來看,已經違反了明碼標價的規定。

顧應春說:不過是否接收這份商品,決定權還是在市民手中,貨到付款的商品很多,市民需要謹慎考慮,不要貪小便宜而後悔。換一個角度來看,之所以市民會收到突如其來的“貨到付款”商品,根源在於市民洩露了個人資訊,給部分微商、電商鑽了空子,

將低價商品經過包裝後進行推銷。

顧應春提醒:連商品是什麼都不知曉,商品的品質就更難得到保證。市民對於這類商品最好選擇拒收,不要花冤枉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