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北京中醫知識:中醫基礎理論中病因學說的基本分類
病因學說是我們中醫基礎理論中非常重要的部分,它與中醫診斷學中的病因辨證,中醫內科學裡各個疾病的病因病機關係密切,學好病因學說能為我們後續學習這兩部分奠定堅實的基礎,
而要學好病因學說我們就需要弄清楚它的基本分類,從古至今關於病因的分類有很多說法,最有代表性的有以下四中說法:
內經將病因分為陰、陽兩類。《素問·調經論》“夫邪之生也,或生於陰,或生於陽。其生於陽者,得之風雨寒暑。其生於陰者,得之飲食居處,陰陽喜怒。”此種分類方法講病因與發病相結合,明確分為陰陽兩大類,即來自於自然界氣候異常變化,多傷人外部肌表的,歸屬于陽邪;凡飲食不節,居處失宜,起居無常,房事過度,情志過激,多傷人內在臟腑精氣的,歸屬于陰邪。
漢代張仲景《金匱要略》——將病因分為三類。
宋代陳言《三因極一病證方論》——明確提出“三因學說”。
如今日中醫病因學分類為(1)外感性致病因素,包括六淫、癘氣。(2)內傷性致病因素,包括七情所傷、飲食失宜、勞逸失度等。(3)其他致病因素,主要包括外傷及病理產物性致病因素,如痰飲、瘀血等。此處要強調的是跌撲倒損傷,蟲蛇咬傷都不算外因而是屬於其他致病因素,屬於不內外因。痰飲、瘀血、結石等都不屬於內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