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表彰四川省建設長江上游生態屏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決定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表彰四川省建設長江上游生態屏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決定
川府發〔2018〕5號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有關單位:
黨的十八大以來,全省各地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決策部署,大力開展大規模綠化全川行動,加強重點地區生態保護和修復,積極推進沙化和石漠化治理,強化森林草原濕地保護,全省自然生態環境得到有效改善,
省政府決定授予成都市龍泉驛區農村發展和林業局等110個單位“四川省建設長江上游生態屏障先進集體”稱號,授予駱丹等238名同志“四川省建設長江上游生態屏障先進個人”稱號。
希望受表彰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珍惜榮譽,再接再厲,發揮先進典型的表率作用,為我省長江上游生態屏障建設再立新功、再創佳績。
附件:四川省建設長江上游生態屏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名單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8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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