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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日中志願者協會會長張劍波:見義勇為精神,反映了人類向善本質

前不久,一則中國遊客“雪山救日本人”的新聞,引起了日本和中國讀者及網友的極大關心,一名來自黑龍江省的遊客李先生,在長野縣的橫手山滑雪場滑雪時,奮不顧身地施救一名被困雪山山谷的日本女性。

最後,自己卻與同伴失聯,一夜過後才被救援隊解救。消息在日本和中國媒體刊出,引發了各種議論,其中,涉及兩國不同文化與教育背景下的不同反應,也涉及“見義勇為”、“捨身救人”以及“自我保護”、“安全第一”等各種理念的再認識。如何看待與分析“見義勇為”的情與理?早稻田大學政治學博士、中日志願者協會會長張劍波先生日前接受了本報記者的採訪——

中日志願者協會會長張劍波(右)

問:日本和中國媒體都先後報導了中國遊客李先生和同伴在長野滑雪時,營救一名滑出雪道的日本人,最後自己也因為迷路被救援隊救出的消息。您看到這一消息時,第一反應是什麼?

答:看到這個報導,

我首先是特別欽佩這兩位見義勇為的中國遊客。儘管是在異國他鄉,語言還不通,但當他們判斷有人陷入困境時,能毫不猶豫地趕去施救,這種高尚品德和勇氣非常可嘉。

實際上,中國人在日本見義勇為這不是第一次,是很多次了。2013年9月,中國留學生嚴俊從暴漲的河水裡救起一名日本兒童,還獲得了日本天皇頒發的“紅綬褒章”,安倍晉三則代表日本政府向嚴俊頒發了感謝狀。

日本媒體多是對中國、中國人的負面報導,但是在日華人,包括來日遊客,以實際行動展示了中國人的正面形象,非常寶貴。

問:當時,也有許多日本滑雪客也看到這一場面,卻沒有人前去施救,而中國遊客馬上不顧安危前去營救,面對同樣的場景,日本人和中國人為什麼會採取截然不同的做法?

答:這個可能應該從兩個角度來看。首先,中國有提倡見義勇為的傳統,有雷鋒精神的教育,

許多中國人在關鍵時刻能夠挺身而出,在需要的時候能勇敢奉獻,這正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和新中國成立後精神教育的結果;而在日本,無論是傳統精神還是近代教育裡,這個方面是比較缺失的。

另一方面,具體到這次事故,很可能還有一個技術性的原因,就是包括滑雪場在內,日本各種設施、各類活動在應對事故、處理突發事件方面,有比較詳細的預案和力量,

專業人員比一般人更能高效、妥善處理緊急事態,普通人可能會弄巧成拙,甚至把事態搞得更加複雜。日本滑雪客基本知道這個背景,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最好的辦法就是立即報告滑雪場,而不是自己去施救。可是,中國遊客不瞭解這個背景。因此,兩者的做法出現了不同。

問:最終結果卻是這位中國遊客陷入了更大困境,最後出動救援隊和直升飛機,對於這樣“好事變成壞事”,您有何評介?

答:首先,見義勇為者在實施義舉時本來就是沒有考慮個人安危,至少是沒有把個人安危放在首位。因此,見義勇為時或之後,義士陷入困境甚至喪失生命的事歷來有之,不少見義勇為者因為救助他人或其他義舉而犧牲,歷來被認為是崇高的、寶貴的。因此,後來陷入困境並不能否定也不影響他們的義舉本身。

其次,這個裡面當然有方法問題值得考慮。如果遊客事先做點功課,瞭解日本有一套比較成熟的應急體系,或許就可以先觀察一下周圍日本人的舉動,或立即去找救助隊。更重要的是,成功解救了受困的日本滑雪客後,應該讓救助隊把他們也拉上山,而不是試圖自己滑著找路返回。他們的這個選擇是值得商酌的。在這一點上,他們不必要地把自己置於危險的境地了。就是說,見義勇為固然珍貴,但盡可能地注意自身的安全,也是非常重要的。

中日志願者協會在東京街頭開展志願者活動,撿拾垃圾

問:您覺得,在目前的時代,我們還需要繼續提倡雷鋒式的“見義勇為”做好人好事嗎?因為國情不同、所受教育不同,您如何理解中日兩國對“見義勇為”的解讀與實行?

答:見義勇為的精神、做好人好事的雷鋒精神,反映的是人類向善、向美的本質,無論是什麼時代,都不會過時。如果這種精神在某個時代被認為過時了,那麼很可能這個時代就有問題了,可能就是一個墮落的時代,社會會走向不健康的甚至是邪路了。

這次中國遊客的義舉和接著而來的問題其實是個例外,至少不能代表見義勇為這種行為的本質。就像2013年嚴俊同學的義舉,如果他當時不當機立斷下河救人,而是去報警、等著救助隊來解救,那個日本兒童很可能會失去生命。

日本確實有比較體系化的應對緊急情況的機制,但任何發達的機制都會有缺陷和認為失誤,最重要的是,所謂緊急情況往往是突然發生的、迫在眉睫的危險情況。前面提到的落水兒童的情況便是如此。電車進站時突然有人跳下月臺自殺的情況在日本發生過不少次,便是間不容髮的緊急情況,緊急應對機制在這種情況下幾乎起不到任何作用。秋葉原等繁華地帶突然有人持兇器或開車進行無差別兇殺,性質也同樣如此。當代社會能殺人的工具不是比傳統社會少了,而是多了,從這個意義上講,見義勇為不是過時了,而是更需要了。

當然,對“見義勇為”,不同的國家有不同的解讀也是正常的。中國幅員遼闊,國情複雜,公共措施波及不到的情況遠遠比日本多,因此,發揮個人的作用來應對緊急情況也就要重要得多。

問:你們志願者協會,在幫助他人解救他人時,有何行為準則?比如哪些該做哪些不該做……

答: 我們中日志願者協會的志願活動,都可以歸類為“見義勇為”的範疇。只要是需要,中日志願者協會就會去做,不會顧及會不會有危險。與此同時,除確實是緊急情況(遭遇緊急情況實際上是很少的,屬於例外)外,協會會首先注意保護志願者。

例如,幫助精神方面有問題的求助者時,協會會請心裡專家指導志願者,組織志願者團隊來輪流應對,而不是由個別志願者去應對,以保護志願者的精神狀態不受求助者的影響。

又如,在提供翻譯支援時,協會據情會請接受援助者書寫免責協議。前年,協會組織幾十名志願者幫助一位從國內到日本就醫的兒童重患近半年,考慮到是一次重大支援活動,首先請該兒童的家長簽署了請求協會提供支援的請求書、提供援助的範圍及免責協議。

另外,協會提供的重要支援往往會涉及到法律問題,協會就會先諮詢協會的法律顧問(律師),嚴格按照法律規定辦事,防止熱心的志願者因為熱心,而無意中超出法律規定的範疇。

您有何評介?

答:首先,見義勇為者在實施義舉時本來就是沒有考慮個人安危,至少是沒有把個人安危放在首位。因此,見義勇為時或之後,義士陷入困境甚至喪失生命的事歷來有之,不少見義勇為者因為救助他人或其他義舉而犧牲,歷來被認為是崇高的、寶貴的。因此,後來陷入困境並不能否定也不影響他們的義舉本身。

其次,這個裡面當然有方法問題值得考慮。如果遊客事先做點功課,瞭解日本有一套比較成熟的應急體系,或許就可以先觀察一下周圍日本人的舉動,或立即去找救助隊。更重要的是,成功解救了受困的日本滑雪客後,應該讓救助隊把他們也拉上山,而不是試圖自己滑著找路返回。他們的這個選擇是值得商酌的。在這一點上,他們不必要地把自己置於危險的境地了。就是說,見義勇為固然珍貴,但盡可能地注意自身的安全,也是非常重要的。

中日志願者協會在東京街頭開展志願者活動,撿拾垃圾

問:您覺得,在目前的時代,我們還需要繼續提倡雷鋒式的“見義勇為”做好人好事嗎?因為國情不同、所受教育不同,您如何理解中日兩國對“見義勇為”的解讀與實行?

答:見義勇為的精神、做好人好事的雷鋒精神,反映的是人類向善、向美的本質,無論是什麼時代,都不會過時。如果這種精神在某個時代被認為過時了,那麼很可能這個時代就有問題了,可能就是一個墮落的時代,社會會走向不健康的甚至是邪路了。

這次中國遊客的義舉和接著而來的問題其實是個例外,至少不能代表見義勇為這種行為的本質。就像2013年嚴俊同學的義舉,如果他當時不當機立斷下河救人,而是去報警、等著救助隊來解救,那個日本兒童很可能會失去生命。

日本確實有比較體系化的應對緊急情況的機制,但任何發達的機制都會有缺陷和認為失誤,最重要的是,所謂緊急情況往往是突然發生的、迫在眉睫的危險情況。前面提到的落水兒童的情況便是如此。電車進站時突然有人跳下月臺自殺的情況在日本發生過不少次,便是間不容髮的緊急情況,緊急應對機制在這種情況下幾乎起不到任何作用。秋葉原等繁華地帶突然有人持兇器或開車進行無差別兇殺,性質也同樣如此。當代社會能殺人的工具不是比傳統社會少了,而是多了,從這個意義上講,見義勇為不是過時了,而是更需要了。

當然,對“見義勇為”,不同的國家有不同的解讀也是正常的。中國幅員遼闊,國情複雜,公共措施波及不到的情況遠遠比日本多,因此,發揮個人的作用來應對緊急情況也就要重要得多。

問:你們志願者協會,在幫助他人解救他人時,有何行為準則?比如哪些該做哪些不該做……

答: 我們中日志願者協會的志願活動,都可以歸類為“見義勇為”的範疇。只要是需要,中日志願者協會就會去做,不會顧及會不會有危險。與此同時,除確實是緊急情況(遭遇緊急情況實際上是很少的,屬於例外)外,協會會首先注意保護志願者。

例如,幫助精神方面有問題的求助者時,協會會請心裡專家指導志願者,組織志願者團隊來輪流應對,而不是由個別志願者去應對,以保護志願者的精神狀態不受求助者的影響。

又如,在提供翻譯支援時,協會據情會請接受援助者書寫免責協議。前年,協會組織幾十名志願者幫助一位從國內到日本就醫的兒童重患近半年,考慮到是一次重大支援活動,首先請該兒童的家長簽署了請求協會提供支援的請求書、提供援助的範圍及免責協議。

另外,協會提供的重要支援往往會涉及到法律問題,協會就會先諮詢協會的法律顧問(律師),嚴格按照法律規定辦事,防止熱心的志願者因為熱心,而無意中超出法律規定的範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