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標電動車整治風暴來臨!不允許上路,發生事故致人死亡一樣領刑
沒有過多久,徐某某駕駛該電動車與行人發生碰撞,
目前尚在生效的國家標準是GB 17761—1999《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該國家標準規定,電動自行車最高車速應不大於20km/h,整車品質(重量)應不大於40kg,電動機額定連續輸出功率應不大於240W,
2018年,國家發佈了《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用來取代GB 17761—1999《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
目前,各地都開始規定或者已經實施,超標電動車禁止上路,違者將被處罰。因此,各位手中有超標電動車的,趕緊處理掉,換符合標準的電動車,以免被交警處罰。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重傷或者死亡,或者致使公私財物遭受巨大損失的;
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
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因為肇事逃逸導致被害人死亡。
最後,希望大家駕車一定要小心謹慎,不要違章操作,時常學習交通法律法規,既是對自己負責,也是對其他人、其他家庭負責。
相關判決書:(2015)甬奉刑初字第813號、(2017)浙02民終901號
或者致使公私財物遭受巨大損失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
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因為肇事逃逸導致被害人死亡。
最後,希望大家駕車一定要小心謹慎,不要違章操作,時常學習交通法律法規,既是對自己負責,也是對其他人、其他家庭負責。
相關判決書:(2015)甬奉刑初字第813號、(2017)浙02民終90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