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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法律新規:上門討債時有這3種違法行為的,要坐牢!

2018年法律新規:上門討債時有這3種違法行為的,要坐牢!

老賴欠錢不還,可千萬別用這3種方式追債,小心自己要坐牢

這馬上就要過年了,朋友們,你們借給別人的錢都收回來了嗎?你是否還在討債的路上?

在這裡,小蜜姐要提醒大家,在上門追債時,千萬不要做出下面這3種行為,是違法的,是要坐牢的呢!

一、非法侵佔他人民宅

有的人可能覺得,既然你不能還錢,那就用你的房子來抵。但是,這樣的做法真的合法嗎?

答案是否定的;根據我國《憲法》39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刑法第245條第1款規定:“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所以,非法佔有他人的民宅是違法行為,觸犯法律必須受到法律的制裁,大家在追債時一定要注意!

二、影響當事人的人身安全

我國刑法第234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暴力、毆打等方式討債不可取,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

因此,

公民應在法律容許的範圍內,採取合法、合理的正當手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三、討債非法拘禁當事人

非法拘禁罪引,是指以拘押、禁閉或者其他強制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行為。 不管你拘禁人的目的和初衷是什麼,這都是違法的。任何人無權限制公民的人生自由。


因此,為了防止債務人逃避債務而採取控制他人的方式討債不妥,按照法律規定,對非法拘禁的人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四、法律途徑及後果

對於那些欠了錢不肯還的人,我們該怎麼辦呢?抓不到他的小辮子,只能走法律途徑啦!

司法程式步驟如下:

同時,我們也可以“好言相勸”,把不還錢的種種弊端告訴他——

①央行征信會留下法院強制執行記錄,以後辦卡貸款等等幾乎是不可能的了。

②坐飛機,坐高鐵,子女升學就業都會有跨不過去的門檻,不要因小失大。

③最重要的是敢借你錢的人會越來越少,等真正遇到困難救急的時候沒有人會再為你買單。

最後,如果大家在法律方面有什麼問題需要幫助解決,可以在評論區留言或是上律達網進行諮詢(那裡有相關領域的專業律師為大家解答,報小編的名字不要錢哦!)

不要因小失大。

③最重要的是敢借你錢的人會越來越少,等真正遇到困難救急的時候沒有人會再為你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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