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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關於農村宅基地的謠言,你信了嗎

1、繼承宅基地不給確權?

2011年囯土資源部、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財政部、農業部聯合發佈的《關於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 記發證的若干意見》第六條明確規定,已擁有一處宅基地的本農民集體成員、非本農民集體成員的農村或城鎮居民,因繼承房屋佔用農村宅基地的。

按照規定登記發證,在《集體土地使用證》記事欄應注記"該權利人為本農民集體原成員住宅的合法繼承人〃。

2、出嫁女不能繼承宅基地房

謠言。繼承權和出嫁以及戶口遷移等無關,是法定的權利。《繼承法》第九條規定,繼承權男女平等。如果逝者生前 沒有立遺囑,則按照法律規定的繼承順序進行繼承,第一順序繼承人中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繼承法》中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3、農村宅基地可以隨意買賣

謠言。宅基地是集體的不是個人的,雖然個人可以轉讓但是條件頗為嚴苛。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有下列轉讓情況之 —,應認定無效:

(3)轉讓人未經集體組織批准;

(4)向集體組織成員以外的人轉讓;

(5)受讓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條件。

4、宅基地不讓翻蓋了?不是的,是有條件的

誤解。宅基地不是不能翻蓋,是不能私自翻蓋。需要提前申請,並確保自己翻蓋之後完全符合宅基地建設標準,待村裡批准後,才可以翻建。如果是私自翻建,也不會給你房產證,

有時候申請不容易批下來,這可能是大家誤解的原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