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工作就是讓社會達成最大共識
市十四屆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李小娟。資料圖片 新京報記者 尹亞飛 攝
2017年12月1日,新修訂的《北京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在北京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二次會議上表決通過。12年煙花管理規定重新修訂,五環內禁止燃放。
為何在這個時候修訂?法規修訂原則是什麼?新京報記者採訪了市十四屆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李小娟,借此窺見人大常委會立法工作遵循的以人為本、立法為民理念。
【談原因】
大家對空氣品質要求越來越高
新京報:煙花限放13年之後,管理辦法又進行了調整,為什麼在這個時間提出修訂煙花管理辦法?
李小娟:這些年,經濟社會不斷發展,大家對空氣品質要求越來越高。經濟文化生活豐富,對燃放依賴度不高了。有一些代表和委員不斷呼籲,進一步擴大禁放區,這就推動了煙花管理辦法修訂。
新京報:接到這個立法工作以後,你有沒有擔心,比如群眾不理解不支持,
李小娟:從梳理北京煙花爆竹管理過程你可以看到,每一次法規的修訂,都有其特定的時代背景,都與經濟社會發展,人民群眾呼聲密切相關,我們把群眾的呼聲和需求,通過立法上升為法規。立法的過程,就是求同存異,最大化地實現社會認同。這次修訂之後,獲得了大家普遍支持。
【談過程】
到老百姓身邊聽取真實想法
新京報:人大常委會最早拿到修訂稿是什麼時候?
李小娟:2017年7月份政府法制辦提出,報市委市政府聽取意見,認為應當修改以後,政府常務會議通過修正案。在這個過程中,市政府法制辦也與人大常委會保持著聯繫,聽取人大意見,形成了修正案草案和草案說明,拿到人大常委會,由內務司法委一審,贊成修改,並提出一些完善性的意見。法制辦提出表決稿。去年11月底那次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
新京報:煙花管理辦法修訂草案是先上網徵求意見的,
李小娟:更廣泛聽取群眾意見,是我們立法的基礎。在煙花爆竹這個事情上,更要通過走到老百姓身邊的方式,讓大家理解為什麼禁放,主動支持修訂。常委會領導很重視群眾工作,一開始就強調,要做好,哪怕是極少數群眾的工作,提出這麼一句話,“不要光聽嚷得響的意見,還要聽一些沉默的意見”。
新京報:是開展調研嗎?
李小娟:不完全算調研,就是去聽老百姓的真話,不打招呼,沒有提前準備。我們到北苑一個城鄉接合部,那大多數居住的是農民,對燃放煙花有比較強的需求。我們到那以後找了一些人,坐在一起聊聊他們怎麼看禁止燃放。其中有幾個人年年放炮,我們問禁放你怎麼想,跟大家交代禁放的必要性,和政府管理苦衷。我們還請了一位79歲的民俗專家跟我們一起去,給居民們講了放炮的傳統由來。那次效果很好,一開始有些人希望在他們這個區域設立燃放區,等聊完,這個念頭也打消了。
新京報:這樣走進基層的活動,每次立法都要提前做嗎?
李小娟:立法工作過程中,這個法怎麼定,寬一點,嚴一點,這個過程說白了是集思廣益的過程。人大工作是非常自覺和主動地吸收代表意見,把聽取群眾意見當成立法工作的本身工作來做,不僅僅關注法條怎麼寫。
【談爭議】
聽取意見結合調查達成最大共識
新京報:這次修訂煙花管理辦法過程中,有比較突出的爭議嗎?
李小娟:意見是相對集中的,絕大多數人對擴大禁放區是贊同的,甚至有很多聲音希望全面禁放,回到1993年那樣的管理方式。在修訂內容裡有關於禁放區也禁止銷售的內容,一部分人有不同意見,認為銷售和燃放是兩個問題,後來,我們也是通過解釋、溝通以及大家充分的討論達成共識了。
新京報:你個人對這次政策調整結果滿意嗎?
李小娟:我是搞立法的,每一項立法完成之後,不是我們去評價老百姓的反響好不好,而是要聽、要看老百姓對我們工作的滿意度。
新京報:在這次修訂案的立法說明中,我看到有不少資料,這些資料是哪裡來的?
李小娟:之前是政府法制辦對草案進行過公開徵求意見,在網上,搜集的資料我們拿來參考。
新京報:如何保證資料的相對廣泛性?
李小娟:這個問題很重要,人大立法工作提出的一個要求就是典型調查與系統調查結合。
趨於精准的調查是立法工作的本身,也是貫徹科學立法的重要舉措,說明決定問題的時候,不是拍腦袋決定的。要說明你的資料支援在哪兒,成本效益怎樣,可行性分析怎樣,特別是重大利益調整,重大改革,資料支撐更重要。
新京報:你可以舉例說明系統調查在立法工作中的重要性嗎?
李小娟:這類調查是常委會委託專業機構做的,做了好幾次了。這種調查的原因,要把公開徵求意見,社會民主參與和系統調查、典型調查結合起來。不是說每次找你來調查,你給我點贊,就算支持了。
我記得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立法時,我們就把一些供熱企業老總找來,會場那個氣氛我到現在還記憶猶新,討論得很激烈。這個時候,就需要謹慎地聽取意見,結合成本分析、資料調查,來達成最大共識。
新京報:達成最大共識看來也是人大立法工作重要的一環。
李小娟:立法工作本身,就是讓社會達成最大共識的過程。一個法好不好,也要看執行情況,回到煙花管理條例修訂上說,很多意見提出禁放區擴得更大,這個意見非常多,我們在這個中間提出,要合理照顧少數人的利益,保證執法成本和嚴肅性,法律執行是要群眾自覺。所以說,立法過程中,各種不同意見,反復溝通,儘量達到各方平衡。人大立法,對我們壓力最大的是民主徵求意見的過程。不同意見的取捨,大到社會公眾意見,小到常委會委員的意見。
【談改進】
立法不是政府“喂”什麼就“吃”什麼
新京報:說到科學立法,有什麼改進的地方?
李小娟:自十三屆、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組成以來,立法工作中的制度、機制不斷完善。明確立法工作格局,加強党的領導,人大發揮主導作用,政府起基礎作用,公眾廣泛參與。人大發揮主導作用有一套機制,包括立項論證,也就是說這個法立不立法,怎麼立法,立法思路是什麼,不是政府“喂”什麼我們“吃”什麼,能小改不大改、蓋個橡皮圖章的立法。人大要發揮主導作用,有時候政府是從加強管理角度提出立法需求,人大既要為依法管理提供支撐,更要站在社會公平正義、群眾利益維護、政府權力規制、中央改革貫徹等多方面來論證。推動政府通過立法,創新管理思維,在立法工作中促使其改進工作。
新京報:這需要站位元更高,考慮的因素更多,論證的過程複雜嗎?
李小娟:我說一個案例,《居家養老服務條例》立法之初,政府提出的是制定一個落實上位法的地方實施細則,即《實施老年權益法辦法》。《老年權益法》已經是9章85條了,涵蓋了多方面的內容,如果按照大而全的立法思路,可能照抄照搬很多上位法內容,就會造成很多重複。在立項論證時候我們就想,立法到底要解決什麼問題。
人大常委會做工作的時候,有很多方法創新,當時內司委給200多位代表發調查函,請代表就近走訪老年人,對老年人的需求進行調查。結果效果很好,140多人回復意見,有的代表還自己擴大調查範圍。
調查結果發現,居家養老是老年人首選的方式,但支撐服務體系不足,就此,我們提出要立一個“小法”,解決實際問題的法,推動了第一部《居家養老服務條例》,這個著眼點和問題就是推動政府改革,推進社會服務體系建設,推動醫養結合,引導社會資本辦養老服務。
新京報首席記者 郭超
我們問禁放你怎麼想,跟大家交代禁放的必要性,和政府管理苦衷。我們還請了一位79歲的民俗專家跟我們一起去,給居民們講了放炮的傳統由來。那次效果很好,一開始有些人希望在他們這個區域設立燃放區,等聊完,這個念頭也打消了。新京報:這樣走進基層的活動,每次立法都要提前做嗎?
李小娟:立法工作過程中,這個法怎麼定,寬一點,嚴一點,這個過程說白了是集思廣益的過程。人大工作是非常自覺和主動地吸收代表意見,把聽取群眾意見當成立法工作的本身工作來做,不僅僅關注法條怎麼寫。
【談爭議】
聽取意見結合調查達成最大共識
新京報:這次修訂煙花管理辦法過程中,有比較突出的爭議嗎?
李小娟:意見是相對集中的,絕大多數人對擴大禁放區是贊同的,甚至有很多聲音希望全面禁放,回到1993年那樣的管理方式。在修訂內容裡有關於禁放區也禁止銷售的內容,一部分人有不同意見,認為銷售和燃放是兩個問題,後來,我們也是通過解釋、溝通以及大家充分的討論達成共識了。
新京報:你個人對這次政策調整結果滿意嗎?
李小娟:我是搞立法的,每一項立法完成之後,不是我們去評價老百姓的反響好不好,而是要聽、要看老百姓對我們工作的滿意度。
新京報:在這次修訂案的立法說明中,我看到有不少資料,這些資料是哪裡來的?
李小娟:之前是政府法制辦對草案進行過公開徵求意見,在網上,搜集的資料我們拿來參考。
新京報:如何保證資料的相對廣泛性?
李小娟:這個問題很重要,人大立法工作提出的一個要求就是典型調查與系統調查結合。
趨於精准的調查是立法工作的本身,也是貫徹科學立法的重要舉措,說明決定問題的時候,不是拍腦袋決定的。要說明你的資料支援在哪兒,成本效益怎樣,可行性分析怎樣,特別是重大利益調整,重大改革,資料支撐更重要。
新京報:你可以舉例說明系統調查在立法工作中的重要性嗎?
李小娟:這類調查是常委會委託專業機構做的,做了好幾次了。這種調查的原因,要把公開徵求意見,社會民主參與和系統調查、典型調查結合起來。不是說每次找你來調查,你給我點贊,就算支持了。
我記得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立法時,我們就把一些供熱企業老總找來,會場那個氣氛我到現在還記憶猶新,討論得很激烈。這個時候,就需要謹慎地聽取意見,結合成本分析、資料調查,來達成最大共識。
新京報:達成最大共識看來也是人大立法工作重要的一環。
李小娟:立法工作本身,就是讓社會達成最大共識的過程。一個法好不好,也要看執行情況,回到煙花管理條例修訂上說,很多意見提出禁放區擴得更大,這個意見非常多,我們在這個中間提出,要合理照顧少數人的利益,保證執法成本和嚴肅性,法律執行是要群眾自覺。所以說,立法過程中,各種不同意見,反復溝通,儘量達到各方平衡。人大立法,對我們壓力最大的是民主徵求意見的過程。不同意見的取捨,大到社會公眾意見,小到常委會委員的意見。
【談改進】
立法不是政府“喂”什麼就“吃”什麼
新京報:說到科學立法,有什麼改進的地方?
李小娟:自十三屆、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組成以來,立法工作中的制度、機制不斷完善。明確立法工作格局,加強党的領導,人大發揮主導作用,政府起基礎作用,公眾廣泛參與。人大發揮主導作用有一套機制,包括立項論證,也就是說這個法立不立法,怎麼立法,立法思路是什麼,不是政府“喂”什麼我們“吃”什麼,能小改不大改、蓋個橡皮圖章的立法。人大要發揮主導作用,有時候政府是從加強管理角度提出立法需求,人大既要為依法管理提供支撐,更要站在社會公平正義、群眾利益維護、政府權力規制、中央改革貫徹等多方面來論證。推動政府通過立法,創新管理思維,在立法工作中促使其改進工作。
新京報:這需要站位元更高,考慮的因素更多,論證的過程複雜嗎?
李小娟:我說一個案例,《居家養老服務條例》立法之初,政府提出的是制定一個落實上位法的地方實施細則,即《實施老年權益法辦法》。《老年權益法》已經是9章85條了,涵蓋了多方面的內容,如果按照大而全的立法思路,可能照抄照搬很多上位法內容,就會造成很多重複。在立項論證時候我們就想,立法到底要解決什麼問題。
人大常委會做工作的時候,有很多方法創新,當時內司委給200多位代表發調查函,請代表就近走訪老年人,對老年人的需求進行調查。結果效果很好,140多人回復意見,有的代表還自己擴大調查範圍。
調查結果發現,居家養老是老年人首選的方式,但支撐服務體系不足,就此,我們提出要立一個“小法”,解決實際問題的法,推動了第一部《居家養老服務條例》,這個著眼點和問題就是推動政府改革,推進社會服務體系建設,推動醫養結合,引導社會資本辦養老服務。
新京報首席記者 郭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