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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民的名義》告訴你:中國司法機關80%的骨幹來自於這裡

除去電視劇裡面亂七八糟貪污腐敗的官場人情之外,在電視劇裡面最著名的應該就是“漢大幫”了。電視劇人民的名義火了,漢東大學也火了,劇中中央省委的一些主要部門領導都出身于漢東大學政法系。

侯亮平是漢東大學的,陳海也是,祁同偉也是,程度也是等等在電視劇裡面上至最高檢,下至每一級政府都是漢東大學政法系畢業的。而且高育良還是漢東大學政法系的老師。這讓很多高三家長不免都在猜測這個漢東大學政法系在政法口如此吃香,

那麼它的的原型是哪所大學呢?

今天啟榜游老師以《人民的名義》告訴你高考志願填報的重要性,帶你一起看看國內大學的政法系!看下圖你就知道一個大學的資源是多麼的重要,再好的資源也不要用於腐敗哦!

《人民的名義》漢東省應該是多個省的合體,好幾個省的案例都有:不過有網友說漢東指的是廣東,京州指廣州。也有網友表示漢東省應該是山東或是山西,因為礦,再加上漢東就是陝西以東。不過呢,漢又指東方,再加上在第一季的時候出現的雙溝,所以大家認為是江蘇。

首先我們來瞭解一下法學門類包含6個專業大類:法學類(法學、智慧財產權、監獄學);馬克思主義理論類(思想政治教育、中國共產黨黨史、科學社會主義);社會學類(社會學、社會工作、家政學、人類學、女性☆禁☆學);政治學類(政治學與行政學、國際政治、外交學、國際事務與國際關係、政治學經濟學與哲學);公安學類(治安學、偵查學、邊防管理、禁毒學、警犬技術、經濟犯罪偵查、邊防指揮、消防指揮、警衛學、國內安全保衛、警務指揮與戰術、涉外警務、公安管理學、公安情報學、犯罪學);民族學類(民族學)。

那麼說到政法口,那就不得不提及 "五院四系"了,五院四系是新中國建立的五所政法院校以及四所大學的法律系的簡稱,這9所高校的法律科學在中國法學界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當今中國司法機關80%的骨幹人員均有五院四系的培養背景。中國高等法學教育界曾有這一種說法:只有從"五院四系"走出來的人,才算是真正意義上的"法學科班生"。

五院是指北京政法學院(中國政法大學前身)、西南政法學院(西南政法大學前身)、華東政法學院(華東政法大學前身)、中南政法學院(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前身)、西北政法學院(西北政法大學前身);四系分別是北京大學法律系、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武漢大學法律系、吉林大學法律系。

"五院四系"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中國法學研究和高等法學教育的最高水準,堪稱法學類院校中的泰山北斗。

五院

中國政法大學

中國政法大學的前身是1952年院系調整時期成立的由北京大學、燕京大學、輔仁大學、清華大學的法學、政治學、社會學等學科合併組建的北京政法學院,毛澤東主席親自題寫"北京政法學院"校匾。由鄧小平同志親筆題寫校名"中國政法大學",中國著名法學家、政治學家錢端升先生為學校首任院長。中國政法大學現為國家"211工程"、"985工程優勢學科創新平臺"、"2011計畫"、"111計畫"重點建設高校。

西南政法大學

西南政法大學前身是1950年成立的以劉伯承元帥為校長的西南人民革命大學。1953年,以西南人民革命大學為基礎,合併重慶大學、四川大學、貴州大學、雲南大學、重慶財經學院的法律院(系)、正陽學院、相輝學院、重華學院和求精商學院合併成立西南政法學院,原東北抗日聯軍第二路軍總指揮周保中將軍出任首任院長。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前身是1948年以鄧小平為第一書記的中共中央中原局創建,並由第二書記陳毅擔任籌備委員會主任的中原大學。1953年,以中原大學財經學院、政法學院為基礎,分別成立了中南財經學院和中南政法學院。2000年國務院批准教育部的方案,中南財經大學和中南政法學院合併,組建成新的中南財經政法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現為國家"211工程"、"985工程優勢學科創新平臺"、教育部直屬重點建設高校。學校現有兩個校區,南湖校區位于風景秀麗的南湖湖畔,首義校區位于歷史悠久的黃鶴樓下。

華東政法大學

華東政法大學是一所以法學為主體,兼有哲學、經濟學、管理學、文學等多學科協調發展的多科性大學,是新中國創辦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1952年6月,原聖約翰大學、復旦大學等9所院校的法律系、社會系合併組建華東政法學院,2007年3月,經教育部批准,學校更名為華東政法大學。

西北政法大學

西北政法大學前身是1939年11月複辦的陝北公學,又稱後期陝公(1937年成立的陝北公學,後歷經華北聯合大學、華北大學,成為今天的中國人民大學)。1941年陝北公學(後期)與中國女子大學、澤東青年幹部學校合併,成立了延安大學,吳玉章任校長,校址在陝北公學原址。1949年延安大學遷至西安,更名為西北人民革命大學,陝西省政府主席馬明方兼任校長。1953年西北局決定將西北人民革命大學改組為西北政法幹部學校,次年底改組為中央政法幹部學校西北分校。1958年9月,西北大學法律系調入中央政法幹校西北分校,成立西北政法學院,2006年11月,經教育部批准,學校更名為西北政法大學。

四系

北京大學法學院

北京大學法學院成立於1999年6月26日,其前身為北京大學法律學系。北京大學法律學科發軔於1904年,在中國現代法學教育中歷史最為悠久。自改革開放以來,北京大學法學院取得了飛速發展,在人才培養、科學研究、學科建設、推進國家法治建設等方面,始終走在全國法學院校的前列。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前身為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成立於1950年,1988年經國家批准改建為法學院。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是全國首批獲准在法學一級學科具有博士學位授予權的單位,博士點和碩士點覆蓋了全部的二級學科。擁有國家級重點一級學科(含所有二級學科)1個(法學)、國家級重點二級學科4個,經國務院批准設立了中國第一個法學博士後流動站(含全部博士學位學科點)。

武漢大學法學院

武漢大學法學院源于1926年武昌法科大學,1928年校名命名為武漢大學時,法學院就成為其重要組成部分,先後雲集王世傑、周鯁生、梅汝璈等一大批著名法學家,辦學聲譽影響海內外。1979年恢復法律系,1986年成立法學院。2003年獲批國家首批法學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擁有11個碩士點、6個博士點,1個博士後流動站,2個國家級重點學科、3個省級重點學科、1個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學科、2個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

吉林大學法學院

吉林大學法學院其前身是吉林大學法律系,建於1948年,是"十年浩劫"中我國僅存的未停辦的兩所大學的法律系之一。其辦學歷史則始於1948年創建的東北行政學院司法系,1988年經原國家教委批准,吉林大學法律系改建為吉林大學法學院。現已成為在中國具有廣泛影響、良好聲譽、重要地位的法學教育與研究基地。

其他可關注大學:清華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復旦大學、四川大學、浙江大學、北京師範大學、廈門大學、上海政法學院、河南財經政法大學、甘肅政法學院、山東政法學院、遼寧政法職業學院、海南政法職業學院等。

中國政法大學的前身是1952年院系調整時期成立的由北京大學、燕京大學、輔仁大學、清華大學的法學、政治學、社會學等學科合併組建的北京政法學院,毛澤東主席親自題寫"北京政法學院"校匾。由鄧小平同志親筆題寫校名"中國政法大學",中國著名法學家、政治學家錢端升先生為學校首任院長。中國政法大學現為國家"211工程"、"985工程優勢學科創新平臺"、"2011計畫"、"111計畫"重點建設高校。

西南政法大學

西南政法大學前身是1950年成立的以劉伯承元帥為校長的西南人民革命大學。1953年,以西南人民革命大學為基礎,合併重慶大學、四川大學、貴州大學、雲南大學、重慶財經學院的法律院(系)、正陽學院、相輝學院、重華學院和求精商學院合併成立西南政法學院,原東北抗日聯軍第二路軍總指揮周保中將軍出任首任院長。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前身是1948年以鄧小平為第一書記的中共中央中原局創建,並由第二書記陳毅擔任籌備委員會主任的中原大學。1953年,以中原大學財經學院、政法學院為基礎,分別成立了中南財經學院和中南政法學院。2000年國務院批准教育部的方案,中南財經大學和中南政法學院合併,組建成新的中南財經政法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現為國家"211工程"、"985工程優勢學科創新平臺"、教育部直屬重點建設高校。學校現有兩個校區,南湖校區位于風景秀麗的南湖湖畔,首義校區位于歷史悠久的黃鶴樓下。

華東政法大學

華東政法大學是一所以法學為主體,兼有哲學、經濟學、管理學、文學等多學科協調發展的多科性大學,是新中國創辦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1952年6月,原聖約翰大學、復旦大學等9所院校的法律系、社會系合併組建華東政法學院,2007年3月,經教育部批准,學校更名為華東政法大學。

西北政法大學

西北政法大學前身是1939年11月複辦的陝北公學,又稱後期陝公(1937年成立的陝北公學,後歷經華北聯合大學、華北大學,成為今天的中國人民大學)。1941年陝北公學(後期)與中國女子大學、澤東青年幹部學校合併,成立了延安大學,吳玉章任校長,校址在陝北公學原址。1949年延安大學遷至西安,更名為西北人民革命大學,陝西省政府主席馬明方兼任校長。1953年西北局決定將西北人民革命大學改組為西北政法幹部學校,次年底改組為中央政法幹部學校西北分校。1958年9月,西北大學法律系調入中央政法幹校西北分校,成立西北政法學院,2006年11月,經教育部批准,學校更名為西北政法大學。

四系

北京大學法學院

北京大學法學院成立於1999年6月26日,其前身為北京大學法律學系。北京大學法律學科發軔於1904年,在中國現代法學教育中歷史最為悠久。自改革開放以來,北京大學法學院取得了飛速發展,在人才培養、科學研究、學科建設、推進國家法治建設等方面,始終走在全國法學院校的前列。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前身為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成立於1950年,1988年經國家批准改建為法學院。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是全國首批獲准在法學一級學科具有博士學位授予權的單位,博士點和碩士點覆蓋了全部的二級學科。擁有國家級重點一級學科(含所有二級學科)1個(法學)、國家級重點二級學科4個,經國務院批准設立了中國第一個法學博士後流動站(含全部博士學位學科點)。

武漢大學法學院

武漢大學法學院源于1926年武昌法科大學,1928年校名命名為武漢大學時,法學院就成為其重要組成部分,先後雲集王世傑、周鯁生、梅汝璈等一大批著名法學家,辦學聲譽影響海內外。1979年恢復法律系,1986年成立法學院。2003年獲批國家首批法學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擁有11個碩士點、6個博士點,1個博士後流動站,2個國家級重點學科、3個省級重點學科、1個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學科、2個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

吉林大學法學院

吉林大學法學院其前身是吉林大學法律系,建於1948年,是"十年浩劫"中我國僅存的未停辦的兩所大學的法律系之一。其辦學歷史則始於1948年創建的東北行政學院司法系,1988年經原國家教委批准,吉林大學法律系改建為吉林大學法學院。現已成為在中國具有廣泛影響、良好聲譽、重要地位的法學教育與研究基地。

其他可關注大學:清華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復旦大學、四川大學、浙江大學、北京師範大學、廈門大學、上海政法學院、河南財經政法大學、甘肅政法學院、山東政法學院、遼寧政法職業學院、海南政法職業學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