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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紀委通報5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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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湘潭市紀委通報5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1

湘潭縣花石鎮潲江村黨支部書記胡明喜、村主任周石龍對易地扶貧搬遷戶審核把關不嚴問題。

2016年,胡明喜、周石龍對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王菊英申報易地扶貧搬遷資料審核把關不嚴,導致王菊英戶多申報2人,虛報冒領4萬元易地扶貧搬遷經費。胡明喜、周石龍對冒領扶貧資金問題負有主體責任,

2017年11月,胡明喜、周石龍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

湘潭縣青山橋鎮高強村村主任楊興(常用名楊雪)瞞報冒領已故低保戶低保金問題。

2010年8月至2017年6月,楊興利用負責高強村農村低保戶審核工作之便,瞞報、謊報已故低保戶何必華,繼續以其名義冒領低保金7725元,瞞報、謊報已故低保戶吳滿英,繼續以其名義冒領低保金7050元,共計14775元,將其中14225元用於其他低保戶日常生活開支。2017年11月,楊興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

湘鄉市壺天鎮原東段村(現合併為潭橋村)支部書記、村主任成超林瞞報已故五保戶導致供養金冒領問題。

成超林在東段村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有意瞞報五保戶成純義已故的事實,導致成超建(成超林弟弟)在2012年10月至2017年6月違規冒領五保戶供養金12980元,用於其墊付的成純義的喪事操辦費用。2017年11月,成超林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4

湘鄉市梅橋鎮滙豐村常設幹部曾慶祥瞞報已故五保戶導致供養金冒領問題。

曾慶祥在任原鹿牯村(後合併為滙豐村)支部書記時,對該村五保戶張敬華於2012年10月已故一事知情,但默認瞞報、謊報行為,導致張敬福及其妻子等人在2013年至2017年期間違規冒領五保戶供養金10900元,用於償還張敬華的治病欠帳和喪事操辦費用。2017年10月,曾慶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5

岳塘區民政局工作人員張元滿、毛天兵違規為他人辦理城市低保問題。

張元滿在任岳塘區民政局下屬社會救助工作管理局局長時,沒有履行審批職責,授意該局城市低保經辦人員毛天兵代為審批。毛天兵在明知謝桂英(岳塘區下攝司街道迎建社區207號居民)提供的證明材料嚴重缺失、申報程式不符合審核流程的情況下,不正確履行職責,違規為其審核通過。謝桂英2009年7月至2016年4月違規領取低保金,造成嚴重不良影響。2017年11月,

張元滿、毛天兵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提醒

扶貧領域的腐敗和作風問題,制約扶貧政策和專案資金的精准到位,啃噬群眾的獲得感,是決戰脫貧攻堅路上的“攔路虎”。上級有要求,下級就必須有行動。

各級黨委要壓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著力解決群眾身邊的“蠅貪蟻腐”問題,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幹部從以上典型違紀問題中汲取深刻教訓,進一步嚴明紀律,堅決落實脫貧攻堅領導責任制,推動精准扶貧取得實實在在成效。

各級紀委要加大扶貧領域監督執紀問責力度,確保黨中央決策部署順利實施。

各級扶貧專項資金業務主管部門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主動履行監管職責,及時發現和糾正資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問題,涉嫌違紀違法的,及時移送有關機關處理。

推動精准扶貧取得實實在在成效。

各級紀委要加大扶貧領域監督執紀問責力度,確保黨中央決策部署順利實施。

各級扶貧專項資金業務主管部門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主動履行監管職責,及時發現和糾正資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問題,涉嫌違紀違法的,及時移送有關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