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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一夜之情要守規矩?

有網友發來求助:

在凡人眼裡我的故事又是該千刀萬剮的角色,但事情就是發生了。我和他在認識的時候都是已婚,那時他公司剛起步,我協助他8年現在事業有成,公司名義上他是創始人,

但肯定離不開我的奉獻,這期間我全身心投入工作和他的感情,與我老公分居最後離婚,而他,也說愛我工作上也依賴我,家裡照樣,還生了一堆小孩。以前我一直都是隱忍,現在可能心裡有點不平衡,經常吵架,甚至摔東西,他說他為了小孩不可能離婚,說當初都知道各自有家庭的,但我認識他後就不想維繫我的家了,心完全在他這裡,難道這是我的報應。他天生就應該命好?每次都反復吵這沒有結果的爭論。
他唯一畏懼的就是怕我毀了公司,因為他知道我的角色要毀很容易。我該怎麼辦呢?

我的回答:這世間啊,很多人跨不過去的一道坎就是“什麼都要想要”。古人告訴我們魚和熊掌不可兼得,不是說兩個東西不能同時得到,

而是說你在得到一個東西的同時,意味著就有可能放棄掉另一樣東西,人世間有心想事成的人,但那畢竟是少數,最後老祖宗告訴我們不要貪心,要懂得知足。

而你這個問題實質上也是知足的問題,我說一個可能很多人會覺得三觀不對的觀點,

我的觀點就是你不知足。當年你們都已婚,因為機緣巧合而互生情愫,甚至讓你和老公分居,為另一個男人付出感情和打拼事業,我不會用出軌這個詞去形容你,因為在那段過程中,你們幾乎是夫妻般的關係,我說話很嚴謹,是近乎,也就是說,你們終歸不是夫妻關係,是不被世人所認可的,那麼你們的接觸就必定伴隨著見不到光和失去一些東西,你們失去的東西就是名正言順的在一起。

這就好像一夜之情一樣,明明大家都說好是一夜之情,結果第二天早上,你變卦了,你說要嫁給他,這就是不遵守江湖規矩,如果你不想遵守江湖規矩,也好,你不找一夜之情就好,可是你找了,你還不守規矩,這基本上是要被江湖上的人唾棄的行為。

落實到你的事上,你要求的這些或許你們在一開始就說清楚了,雙方都同意了,結果公司成功了,都穩定了,你離婚了,然後想讓他也離婚,而這一切,你們達成過共識嗎?你又讓他離婚嗎?你有讓他娶你嗎?如果之前你沒說過,那麼就代表你們墨守的就是像一夜之情那樣的關係,而他也只是想維持這種關係,但你卻不幹了。

我的整個觀點就是做什麼事守什麼規矩,現在談以前的付出以前的苦其實是意義不大的,因為一切都是在你自願的情況下,沒有人騙你,沒有人逼你,這是很多女人都會有的問題,本來心裡不介意,結果越來越介意,何必呢。這就是折磨自己,男人不會為你承擔半分的。

我的整個觀點就是做什麼事守什麼規矩,現在談以前的付出以前的苦其實是意義不大的,因為一切都是在你自願的情況下,沒有人騙你,沒有人逼你,這是很多女人都會有的問題,本來心裡不介意,結果越來越介意,何必呢。這就是折磨自己,男人不會為你承擔半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