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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兒辭掉父母安排的工作 被要求每月交千元生活費

周楊很反感父母用這種方式逼自己要生活費

和父母同住的你,

會給父母生活費嗎?如今,家住北碚的小周卻遇到難題,因為拒絕到父母安排的公司上班,父母提出要求:討要生活費。無論小周以後從事何種工作,必須每月向家裡繳納1000元生活費。這筆為家庭分擔壓力的錢,在小周看來,是父母赤裸裸的威脅。

不滿父母安排工作瞞著父母辭職

23日中午,在紅旗河溝軌道站附近,一個戴著棉帽,穿著運動的女孩向上游慢新聞·重慶晚報記者走來。

她叫周楊,也想治治女兒耍個性,放著穩定的工作不要,要去找銷售這種吃苦的職業。

“我們想的是,如果她真的要去找別的工作,就用要生活費這種方式,讓她吃點苦頭,曉得外面辛苦,也順便幫她存點錢,免得她一天工作能力差,花錢還大手大腳。”記者掛電話時,彭女士還特別招呼,讓記者好好安慰下周楊,讓她不要獨自生悶氣。

延伸·專家觀點

生活費不應成為套住孩子夢想的枷鎖

重慶心理學會會員陳志林認為,作為成年人,給家裡一些力所能及的生活費,聽上去是種合理做法。但周楊父母的做法卻不太合理。孩子有上進心,追求自己的夢想,想對未來發起挑戰,是值得肯定和鼓勵的。現在的年輕人普遍缺乏追夢執著的毅力,父母應該給她更多認可鼓勵鞭策她前行,而不是安排她去走穩定的職業道路,用要生活費的方式來給孩子壓力,

這一點是十分不可取的。

至於年輕人應不應該給家中生活費,陳志林認為,如果年輕人和家人一起生活,應該力所能及地分擔家裡開支。這種方式可以培養年輕人的責任意識和感恩意識,用給家人生活費當做年輕人成熟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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