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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代駕碰瓷

大家好,老編說事又和您見面了。

前不久,王先生跟朋友喝完酒後,

暈暈乎乎離開飯店取出手機正想找代駕,不想代駕已經從路邊小跑過來,王先生來不及多想,便同意接受代駕服務了。就在車離王先生家不遠時,代駕稱有急事需要馬上回家。王先生想已經快到家門口了,自己開也無所謂,結完賬就讓代駕走了。

可沒想到車剛開出十幾米,就被一輛私家車追尾了。追尾的司機帶著攝像機,下車後就開拍,王先生心想,“醉駕入刑”可是大事,

便對車主說:“給您3000元維修費,咱就私了吧。”沒想到對方大吼起來:“3000塊打發誰呢,5萬!你要是不給我就報警。”說完立馬掏出電話做報警狀。王先生只得答應了對方的賠償要求。事後王先生感歎自己運氣不佳,殊不知,他其實是遇著“碰瓷”新招數了。

像王先生這樣被代駕“做局”的受害者還有不少,無奈的是因為自己酒後駕車錯誤在先,結果只能是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

所以今天老編要跟大家討論的話題是——警惕代駕碰瓷。

今天請到的嘉賓有交通隊的吳警官、城管幹部紀先生、律師事務所的黃律師和有30年駕齡的張師傅,讓我們以熱烈的掌聲歡迎他們。

王先生一下子被碰瓷黨坑走5萬元,這麼容易得手是為什麼?老編請吳警官說說。

吳警官:其實這類案件的作案手段非常簡單,第一步主動代駕,當然代駕人員本身就是碰瓷党的成員,在快到達目的地時,

趕緊找個理由下車離開;第二步由同夥實施碰瓷後錄影,利用法律逼受害者就範。事情明擺著,不服氣你報警,員警來之後我賠償你,但你是酒駕,我賠償你之後你受的懲罰比我嚴重多了,不僅要交罰款,還要被刑拘。兩弊相衡取其輕,許多受害者只好破大財來消災。

好,謝謝吳警官。

老編請教一下黃律師,像王先生這種情況員警來後真能被刑拘嗎?

黃律師:醉酒駕車已經構成危險駕駛刑事犯罪,

按法律規定拘役1到6個月。構成刑事犯罪不管什麼原因,哪怕車快到家門口時醉酒駕車也是絕對不允許的。至於說到王先生個案,我認為有從輕的因素。一是王先生確實酒駕了一小段路,但因為其主觀上有安全駕駛意識,客觀上找了代駕;二是全程絕大部分路程由代駕完成,對公共安全的危害性明顯減小;三是他醉駕了一小段路的行為,
也是被碰瓷者下套所致。綜合分析,我認為王某的醉駕行為,應當符合“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要求,依法不應認定為犯罪。最高人民法院公佈的《關於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二)》規定:“對於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被告人,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處罰;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免予刑事處罰。”

據相關媒體披露,目前,我國還沒有相關法律法規對代駕從業人員資質及行業道德標準進行硬性規定。老編再請黃律師說說,代駕碰瓷這種行為應該怎樣處罰?

黃律師:代駕碰瓷這種行為可以以詐騙罪或敲詐勒索罪進行懲處。應該說懲處代駕碰瓷是有法律依據的,問題是被碰瓷的司機敢不敢站出來報案,讓執法部門拿到有力的證據。

好,謝謝黃律師。

作為一位有30年駕齡的資深司機,老編請張師傅說說對代駕碰瓷的看法。

張師傅:今天沒有白來,最大的收穫是我弄明白了像王先生這種情況,如果及時報案,是完全有可能不被刑拘的。看來司機不能光顧著開車,學法也很重要。今後我如果遭遇類似情況,知道應該怎麼辦了。

就王先生被坑5萬元這件事,老編請在座的朋友各抒己見。

@小蜜蜂:對於司機來說,發現碰瓷背後的真相可能比較容易,難的是進行痛苦選擇,因為許多司機對有關法律一知半解,包括我自己在內。張師傅說得沒錯,司機不能光顧著開車,學法才能知法,知法才能用法來保護自己。

@發光管:我跟張師傅有同感,明白了對代駕碰瓷引發的醉駕案,法律還是有從寬處理的空間的。我建議有關宣傳部門應加大這方面的宣傳力度,讓代駕碰瓷者的詐騙伎倆難以得逞。

@富貴花:代駕+碰瓷,這是一種新型犯罪,之所以屢屢得逞,我認為打擊力度不夠。對於這種可惡的犯罪行為,執法部門應該用重典,堅決把這一犯罪勢頭打壓下去。

代駕碰瓷屢禁不止,老編請紀先生從城市管理的角度說說。

紀先生:關於這個問題,我倒贊同有關專家的一些觀點。一要強化對代駕的頂層設計,出臺相關規定,全面規範代駕人、代駕平臺資質,使監督管理做到於法有據;二要由當地政府組建代駕運營監督管理領導小組,高度重視監管工作,把監管作為常態,制定長效機制;三要安排運管行政部門牽頭負責,其他相關部門要嚴格履行好法律法規所賦予的職能職責;四要強化對“黑平臺”“黑代駕”的打擊治理工作,建立對違法平臺、違法個人“黑名單”制度,有效監管代駕行為,開展聯合打擊違法行動,讓“黑平臺”銷聲匿跡,讓“黑代駕”付出沉重代價。

好,謝謝紀先生!

剛才許多朋友問老編,遭遇代駕碰瓷怎麼辦?這個問題還是請吳警官說說。

吳警官:這個問題我們交警部門已經在許多媒體上多次提醒大家注意。一是不要貪便宜,隨意找在酒店、餐館、酒吧等門口招攬生意的代駕司機。一定要查看對方駕照,確認對方的基本資訊,並留下對方的聯繫方式。二是最好通過正規代駕平臺下單,因為正規平臺派來的司機都有資訊備案,代駕司機和代駕公司有簽訂代駕服務協定。三是一定要讓代駕司機將車停到目的地停車位後再付費,千萬不要因為過於自信或者心軟在目的地附近結束服務,最後由自己駕車。四是如果有意識不清醒、醉酒的車主找代駕,最好旁邊有一名較為清醒的同伴陪同。五是如果遇到“半途而廢”的代駕時,萬萬不能選擇自己駕駛,哪怕僥倖開一小段也可能構成危險駕駛罪。可以聯繫親朋來救急,或者把車留在原處步行回家,改日再來取車。六是代駕碰瓷的事情一旦發生,應立即報警。

好,謝謝吳警官。

在“醉駕入刑”不斷深入人心的今天,酒後找代駕已是常態。由於代駕行業門檻低、代駕人員素質參差不齊,有的消費者因此遭遇代駕碰瓷,使代駕變成了“代價”。老編認為治理代駕碰瓷這一亂象,一是相關部門應該從嚴防和嚴打兩個方面同時發力、雙管齊下;二是有關部門聯手,形成合力,對代駕+碰瓷這一社會亂象展開穩准狠的治理,形成強有力威懾,讓社會更加和諧安定有序。

好了,今天的話題就到這裡,謝謝大家!下期見。

來源/長安雜誌

組稿/倪中碩 校對/崔恩棟

老編再請黃律師說說,代駕碰瓷這種行為應該怎樣處罰?

黃律師:代駕碰瓷這種行為可以以詐騙罪或敲詐勒索罪進行懲處。應該說懲處代駕碰瓷是有法律依據的,問題是被碰瓷的司機敢不敢站出來報案,讓執法部門拿到有力的證據。

好,謝謝黃律師。

作為一位有30年駕齡的資深司機,老編請張師傅說說對代駕碰瓷的看法。

張師傅:今天沒有白來,最大的收穫是我弄明白了像王先生這種情況,如果及時報案,是完全有可能不被刑拘的。看來司機不能光顧著開車,學法也很重要。今後我如果遭遇類似情況,知道應該怎麼辦了。

就王先生被坑5萬元這件事,老編請在座的朋友各抒己見。

@小蜜蜂:對於司機來說,發現碰瓷背後的真相可能比較容易,難的是進行痛苦選擇,因為許多司機對有關法律一知半解,包括我自己在內。張師傅說得沒錯,司機不能光顧著開車,學法才能知法,知法才能用法來保護自己。

@發光管:我跟張師傅有同感,明白了對代駕碰瓷引發的醉駕案,法律還是有從寬處理的空間的。我建議有關宣傳部門應加大這方面的宣傳力度,讓代駕碰瓷者的詐騙伎倆難以得逞。

@富貴花:代駕+碰瓷,這是一種新型犯罪,之所以屢屢得逞,我認為打擊力度不夠。對於這種可惡的犯罪行為,執法部門應該用重典,堅決把這一犯罪勢頭打壓下去。

代駕碰瓷屢禁不止,老編請紀先生從城市管理的角度說說。

紀先生:關於這個問題,我倒贊同有關專家的一些觀點。一要強化對代駕的頂層設計,出臺相關規定,全面規範代駕人、代駕平臺資質,使監督管理做到於法有據;二要由當地政府組建代駕運營監督管理領導小組,高度重視監管工作,把監管作為常態,制定長效機制;三要安排運管行政部門牽頭負責,其他相關部門要嚴格履行好法律法規所賦予的職能職責;四要強化對“黑平臺”“黑代駕”的打擊治理工作,建立對違法平臺、違法個人“黑名單”制度,有效監管代駕行為,開展聯合打擊違法行動,讓“黑平臺”銷聲匿跡,讓“黑代駕”付出沉重代價。

好,謝謝紀先生!

剛才許多朋友問老編,遭遇代駕碰瓷怎麼辦?這個問題還是請吳警官說說。

吳警官:這個問題我們交警部門已經在許多媒體上多次提醒大家注意。一是不要貪便宜,隨意找在酒店、餐館、酒吧等門口招攬生意的代駕司機。一定要查看對方駕照,確認對方的基本資訊,並留下對方的聯繫方式。二是最好通過正規代駕平臺下單,因為正規平臺派來的司機都有資訊備案,代駕司機和代駕公司有簽訂代駕服務協定。三是一定要讓代駕司機將車停到目的地停車位後再付費,千萬不要因為過於自信或者心軟在目的地附近結束服務,最後由自己駕車。四是如果有意識不清醒、醉酒的車主找代駕,最好旁邊有一名較為清醒的同伴陪同。五是如果遇到“半途而廢”的代駕時,萬萬不能選擇自己駕駛,哪怕僥倖開一小段也可能構成危險駕駛罪。可以聯繫親朋來救急,或者把車留在原處步行回家,改日再來取車。六是代駕碰瓷的事情一旦發生,應立即報警。

好,謝謝吳警官。

在“醉駕入刑”不斷深入人心的今天,酒後找代駕已是常態。由於代駕行業門檻低、代駕人員素質參差不齊,有的消費者因此遭遇代駕碰瓷,使代駕變成了“代價”。老編認為治理代駕碰瓷這一亂象,一是相關部門應該從嚴防和嚴打兩個方面同時發力、雙管齊下;二是有關部門聯手,形成合力,對代駕+碰瓷這一社會亂象展開穩准狠的治理,形成強有力威懾,讓社會更加和諧安定有序。

好了,今天的話題就到這裡,謝謝大家!下期見。

來源/長安雜誌

組稿/倪中碩 校對/崔恩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