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緬甸財經新政策,商務部擴大合資企業對外出口商品清單

【緬甸中文網訊】緬甸聯邦商務部發佈消息,從1月22日開始,合資企業的22種成品貨物,正式批准可對外出口。

商務部副常務秘書吳欽茂倫稱,為了促進緬甸生產製造業發展,促進外資投資增長,

特別讓農業領域獲得更多投資。商務部正式批准合資公司生產的可對外出口的成品貨物有,肉類、魚、各類農作物、農業用化肥、殺蟲劑等。

吳欽茂倫強調,我們只允許高附加值的成品貨物的行業出口。

對此萊達雅鎮區一名緬甸粉絲生產企業業主稱,我們十分贊成這項政策。這樣將能吸引外資,從而獲得他們帶來的技術、資金和市場。而,單純民營企業因缺乏資金、技術等,因此對外出口很困難。

一名大米出口商稱,如此政策批准後,緬甸生產領域除能獲得更多外資投資外,也利於擴大向給緬甸普惠制的歐盟、日本等國的市場。

緬甸的貿易額,2017-2018財年9個對月時間內,出口額已達100多億美元,進口額則為140多億美元,為此商務部為減少貿易逆差,

正在努力促進出口貿易。

允許外資投資商,從事部分貿易行業,從前政府時期,就開始批准進口農業用化肥、殺蟲劑、醫用大型設備、建築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