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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材生砍女友47刀,究竟是因為什麼?

2017年訊,據台媒報導,“台大宅王”張彥文2014年當街狂殺林姓前女友47刀致死後吻屍,檢方起訴求處死刑,但法院審理時因張男認罪、願賠償1200余萬元(新臺幣,下同),檢方改求無期徒刑或死刑。

一審認定張男殺人後企圖自殺殉情借此完全佔有女方,有邊緣性人格等障礙,但未來若接受精神、心理治療,有教化可能。去年依殺人、侮辱屍體等罪判他無期徒刑。上訴後,臺灣“高等法院”今判他21年10月,仍可上訴。

“台大宅王”張彥文2014年當街狂殺林姓前女友47刀致死後吻屍。

據報導,判決指出,由於張彥文已和被害家屬達成和解,因此殺人部分改判15年徒刑,加上污辱屍體等2罪,應執行21年10月,剝奪公權6年。張另涉侵入住宅、恐嚇、強制等罪,應執行1年徒刑,得易科罰金36萬5000元。對於宅王越判越輕,林女家屬尚無法取得聯繫,而“高檢署”響應“檢察官于收到判決後,會詳予斟酌,再決定是否上訴。”

張彥文(32歲,在押)日前向法官表明不願出庭聽判,

“高等法院”依相關規定今天並未提解他聆判。張男讀台大時,參加校內電玩比賽奪冠,獲“台大宅王”稱號,犯案時在會計師事務所擔任審計員。判決指出,張男2013年通過網路認識當時21歲的林女,來年3月交往並同居,10月因個性差異等問題感情生變,但10月仍依原定計劃到日本旅遊5天。期間張男對林女強拍裸照,回台後,張主動提分手並搬離同居處,但仍難以割捨彼此感情。

幾天後,張男潛進林女住處,

林回家後要求其離開,於是張秀出手機裡的裸照並恐嚇林女以性作交換才會刪掉裸照遭林女拒絕。後來張男懷疑她另結新歡,到超市買一把鈦鋼刀,寫了2封沒寄出去的訣別信,細訴2人往日交往時光,也向朋友、家人表示感謝及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