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李豔:加強心理健康與法制教育 減少青少年犯罪
湖南省人大代表、臨湘市六中教師李豔。
紅網時刻1月27日訊“根據近年青少年犯罪資料來看,
2017年11月12日,湖南省沅江市第三中學47歲的老師鮑方在辦公室遇刺身亡,
李豔說,青少年犯罪出現了很多新特點。而青少年犯罪心理便是引起犯罪行為的根本原因。如:青少年處於生長發育階段,各方面不成熟;自我約束力弱;道德意志力不強,
“學校應設立‘心理諮詢室’,開設心理健康課程,統一課程標準,配備專業的心理健康教師”。李豔說,無論是小學,中學還是大學,都應該開設相應的心理課程,並且加大課程量。引導青少年走進心理學,深入地認識自己,發現自己因不適應內外環境而產生的各種心理問題,
“留守兒童是我們的一大社會問題,家庭教育的缺失,監管的缺位元都會因青少年缺少關愛,容易走上歧途。另外,家庭原因是青少年犯罪心理形成的另一大原因。”李豔建議全社會關愛留守兒童、關注家庭教育,
“在進行心理健康教育的同時,也要開展法制教育,將法制教育與心理健康教育結合起來。”李豔建議,司法機關可以和家庭、學校等聯合進行專題教育,如在學校設立法制副校長,組織學生講座、參觀法庭、監獄等活動,讓青少年知法懂法,不去觸碰法律的底線,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李豔說,預防青少年犯罪是一項社會系統的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