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給你三天時間,再不把彩禮錢拿出來,我們就離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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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老婆結婚的時候,他們家問我們要了20萬彩禮。岳父岳母給的陪嫁加起來不到5萬。當時我也沒有在意這些,
老婆跟我結婚以後就沒出去上班,她之前在一家化妝品店上班,每天都要上班到很晚,她覺得十分辛苦。我也覺得我一個人賺的錢足夠養家,她也沒必要在外看別人的臉色。不上班之後老婆每天都過得很輕鬆,尤其是生完孩子之後,孩子都是保姆在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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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平時想買什麼,想幹什麼也都很自由,我也從來沒有過問過。我每個月都會給她15000錢的生活費,保姆的工資是我發的。就這樣過了三年,今年10月份的時候,我的生意突然遇到了很大的麻煩,需要一大筆資金做周轉。
大家都知道,這做生意本身就是有風險的,賺的時候賺的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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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何況我每個月給他15000的生活費,保姆的工資也都是我開的,孩子的生活用品都是我在買,
我跟她交談了很久,她就是不鬆口。都說人心換人心,我這些年來對她怎樣?現在需要她幫一點忙,她就這樣。我真的覺得特別寒心。所以我直接對她說:“給你三天時間,趕緊把彩禮錢拿出來,否則我們就離婚。”
現在已經過去一天多了,她絲毫沒有把錢拿出來的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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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又有些猶豫,如果她真的不肯把錢拿出來,我真的選擇離婚嗎?離婚倒無所謂,
小編點評:為了孩子,你可以選擇不離婚。但以後不要再給她生活費了,讓她自己出去上班。
整理人:曉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