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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鉦法律講堂:購買新房,沒辦理交房手續,要不要交物業費呢?

空置房應不應該交納物業費,是一個陳詞濫調的問題,許多業主有這兩種觀點:“房子我一天也沒住,憑什麼讓我交全額管理費”、“固然開發商早交房了,但我又沒有去領鑰匙,為什麼收我物業管理費”,

總結起來就是:我沒有享用到物業服務,就不應該交納效勞費。那麼,業主不住,物業費就能夠不交或者少交嗎?小編今天給大家介紹個案例。

案例:

楊某出於投資目的,在新疆昌吉市某社區購置了一套住宅,並於2014年12月辦理了收房手續。

同年,楊某與物業公司簽署了物業效勞協議。爾後,由於楊某一直未交納物業費,物業公司屢次致電催繳,楊某以未真正入住為由,拒不交納物業費。

2016年11月,物業公司將楊某起訴至昌吉市人民法院,訴求楊某支付物業費並承擔近千元的違約金。庭審中,楊某辯稱,其房屋在託付後一直處於閒置狀態,既未對房屋進行裝修,也未寓居或運用,基本未享用過物業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務,

所以不應支付物業費和違約金。

而物業公司堅稱,固然楊某的房屋處於閒置狀態,但物業公司仍為其房屋的平安、公共設備的維護、社區的整體綠化和保潔提供了服務,故楊某理應交納物業費,並承擔違約金。

一、我們交的物業費用來幹嘛?

目前物業管理費的構成主要包括渣滓清運費、保潔費、保安費、綠化費、化糞便費、社區公用設備維修費、公共照明的電費、電梯運轉費等。從構成能夠看出,物業費基本用於全體業主公共局部的管理、共用設備設備維修而支出的費用,從這個意義上講,物業公司效勞的物件是業主房屋,而非業主。

二、拖欠物業費的後果!

很多業主買了房子,沒有入住或者沒有裝修,有的甚至沒有接收鑰匙,

這些都不是拖欠或者不繳納物業費的理由。從法律角度上來說,你收了樓,便要交管理費了。如果拖欠管理費,除了要交管理費和滯納金之外,可能還會受到法律起訴。

金鉦律師提示:

《物權法》第七十二條:業主對建築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

享有權利,承擔義務;不得以放棄權利不履行義務。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物業服務企業已經按照合同約定以及相關規定提供服務,業主僅以未享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抗辯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溫馨提示:

住或者是不住,是住戶個人的選擇,就像買了火車票,但是你遲到了趕不上火車,這是個人原因導致的結果。對於物業費的話,小編覺得還是要交的,但是,可以跟物業公司商量,能不能少交,比如像衛生費這種確實是沒有享受的服務,就可以商量著看繳納份額。

溫馨提示:

住或者是不住,是住戶個人的選擇,就像買了火車票,但是你遲到了趕不上火車,這是個人原因導致的結果。對於物業費的話,小編覺得還是要交的,但是,可以跟物業公司商量,能不能少交,比如像衛生費這種確實是沒有享受的服務,就可以商量著看繳納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