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甯鄉一大姐報假警稱被搶20萬,結果自己被拘留……

俗話說,有困難找員警。從咿呀學語的幼兒到步履蹣跚的老人,都知道110這個電話。可是,這個電話可不是隨便就能打的哦!萬一出現以下這種情況,那就尷尬了......

“歪?是110嗎?我家被搶劫了!你們快來!”

1月22日,寧鄉市公安局接到了老糧倉鎮某社區居民譚某的報警求助,稱自己妻子被人搶劫了20余萬,現在暈倒在自己家中,請求員警幫助。110指揮中心接到這個電話後,立刻聯繫了老糧倉派出所出警處理。

老糧倉派出所的民警得知此消息,

立刻趕去了譚某家中進行處理。趕到現場時,譚某的妻子王某還躺在地上,稱自己首先被人蒙面,然後被打暈,倒在了地上,等醒來發現家中20余萬被搶劫一空。

得知這個情況,民警馬上在譚某家中進行調查。但是,在他家搜索了一圈,並未發現有陌生的腳印,並且門窗也沒有被撬開的痕跡。帶著種種疑點,民警只好將王某帶回派出所進行進一步的詢問和調查。

到了派出所之後,

王某支支吾吾明顯前言不搭後語,講出的話語毫無邏輯可言。最後迫于壓力,終於向員警蜀黍承認了這樣一件事:

原來,王某暈倒在家中這件事完全就是她自導自演的。由於兒子馬上就要訂婚了,卻拿不出彩禮錢,於是想出了這個辦法,想證明自己家有錢只是被搶劫了。

真是讓人哭笑不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條第(二)項之規定,員警蜀黍決定對王大姐處以行政拘留五日,罰款200元的處罰。

新一季《演員的誕生》,該請這位大姐上節目了吧?這種操作,小編也是第一次見哦!

雖然是一場烏龍警情,但小編也想說兩句:

對於廣大群眾來說,僅僅是撥打“110”三個數字,但每一個接警電話背後,都有一大群警務人員在忙碌。

“110”是社會應急的重要公共資源,無效報警和假報警行為的出現,會干擾警方的正常調度,影響有效警情的接報和處理,從而使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得不到及時、有效的保護。

那麼,正確的110使用姿勢是怎樣的呢?

7件事可撥打110

1、刑事案件;

2、治安案(事)件;

3、危及人身、財產安全或者社會治安秩序的群體性事件;

4、自然災害、治安災害事故、火災、交通事故;

5、其他需要公安機關緊急處置的與違法犯罪有關的報警;

6、危及公共或群眾安全迫切需要處置的緊急求助;

7、公安機關及人民警察正在發生的違法違規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