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文網

中國女子開車慢在英被拘15小時!法官:夠了,去玩吧

1月30日一名中國籍女子因“開車太慢”在英國被開罰單,

並因“拒交罰款”被羈押15小時,她稱員警“殘忍和無情”。法官表示,“這樣長的羈留時間,已經是最足夠的懲罰了。你現在獲無罪釋放,可享受剩下的假期。”

據《星島日報》消息,事情發生在英國赫爾市(Hull),39歲的中國籍女子王喬泳(化名)開車前往探望朋友,在A63東行線上被交警截停。王女士表示,當時開的是租用車,當看到警車閃燈時感到“困惑”,不知道應該怎樣做。

被拘15小時後送上法庭

警方對王女士說,

因為她“車速慢到違反交通規則的地步”,對她開出100鎊罰單。王女士說,自己表示“無法支付”罰款後,警方就將她關起來。她在“拘留所”度過了15小時,然後就上了赫爾地方法庭。

庭上為王女士準備了一名普通話翻譯,所有問答均通過譯員轉達。王女士承認駕駛時缺乏應有的謹慎和注意,未能合理顧及其他車輛,但稱員警對她“有點殘忍和無情”。

檢控官史安祖表示,交警對王女士的駕駛速度十分擔憂。

據交警的證詞,王女士的車在時速70英里的車道上行駛,但車速只有時速40英里。檢控官還表示,王女士“隨意換道,似漫無目的,還常常刹車”。

辯護律師據理力爭

辯護律師則反駁道:第一,王女士無法明白理解警車閃燈的意圖,曾以為警方要求她“讓道”,才出現所謂的無故切線;第二,王女士認為警方一開始提供的翻譯員並不能正確轉達她的意思,

導致進一步誤會。

辯護律師稱,交通規例裡面並無一條規定在70英里時速的車道上,不能以低於該速度的車速行駛。“至少我從未聽過該法例。”律師還說,“在高速公路法例裡,也沒有說警方可用閃頭燈的方法,向任何車輛傳達資訊⋯⋯王女士說,因英國車道設置特別,自己慣將外車道當成慢車道。她還承認,自己有時注意力散失,但駕駛車輛時,無論在中國還是在英國,方法均沒變。

被警方拘捕時,她不知道如何是好,驚慌失措。”

最後,法官對王女士說,“案情已經充分表述,我們也知道你被羈押了15小時,這樣長的羈留時間,已經是最足夠的懲罰了。你現在獲無罪釋放,可享受剩下的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