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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戶口沒有遷出,現前夫家拆遷,去找他,他說沒有我的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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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蘭麗(化名):今年33歲,5年前,經人介紹認識了西郊的李剛,兩人一見如故,很快陷入熱戀。當時,他們的年齡在農村已經算是大齡啦。認識時間不長,當年五一,在家人的催促下,兩人登記結了婚,婚後與公婆一起生活。

婚後兩年,劉蘭麗一直沒有懷孕,李剛是家裡的獨生兒子,婆婆很著急,就讓他們到醫院去檢查。檢查結果是劉蘭麗的身體確實存在問題,需要經過長期治療才有懷孕的可能。

剛開始,婆婆沒有說什麼,積極的給她治療,她嘗試了好多方法,去北京,上海的很多大醫院看過專家,去沂蒙山大山裡拜訪過神醫,喝過好多中草藥。。。。。。這樣治療三年後,她還是未能懷孕。

因為這個原因,她在家裡根本抬不起頭來,

公婆開始有些不滿,經常指桑駡槐。慢慢地老公也開始抽煙喝酒,染上了賭博的惡習,說反正也不會有後代的,不如敗光了來的痛快,經常夜不歸宿,家庭矛盾越來越尖銳。

她實在忍無可忍,去年,選擇離婚。離婚後,她搬回娘家居住,但戶口一直沒有遷回娘家。

今年,前夫家所在地要建濕地公園,前夫家拆遷,獲得200多萬元的補償款和兩套安置房。因為拆遷協議是在她們沒有離婚時簽的,她屬於被安置人員之一。

知道這個消息後,她找到前夫要求分割拆遷款,前夫以他們已經離婚了,拆遷款就沒有她的份的理由拒絕了她,把她攆出門外。。。。。。

她不甘心:拆遷協議上,我屬於被安置人員,為什麼離婚啦,就沒有我的份了哪?

大家說這個拆遷款應該有她的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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