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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鄭葉新:建議明晰商品房社區地下車位產權

湖南省人大代表鄭葉新。

紅網時刻1月29日訊當前,地下車位作為住宅社區必不可少的配套,

為滿足廣大群眾日益增長的停車需求,緩解城區停車難的矛盾起到了巨大作用。但由於湖南住宅社區地下停車位產權沒有一個清晰的規定和權威的解釋,暫未出臺針對性的檔規定,導致全省各地業主對於地下車位的買賣、租賃、產權問題與物業、開發商之間爭論不休,矛盾愈演愈烈。今年的湖南省兩會期間,省人大代表鄭葉新建議明晰湖南商品房社區地下車位產權。

開發商認為,地下車位行車道及不可劃車位元的區域佔用大量面積,導致分攤面積較大,未納入地產開發成本,而且一個車位不僅成本不低,還另需計算稅費、財務利息等。而業主認為,購房成本已包括地下車位的費用,產權應該是所有業主共用。實際上開發商建設地下車位積極性不高,但規劃、人防部門強制要求住宅社區必須配建一定比例的地下車位元或地下人防工程。

鄭葉新建議省相關主管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湖南省物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全國各省市做法,儘快對湖南住宅社區規劃內的地下車位產權、買賣、租賃等相關問題予以明晰規定,進行正面引導,儘快化解社會爭議與矛盾,保障廣大民眾安居樂業及開發企業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