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電動車“新國標”公示:時速不得超過25km/h,必須有腳蹬……
在今天的故事開始前
想問各位老師er一個問題
一提到電動車你首先想到什麼
逆行?闖紅燈?超速?
……
或許在很多人看來
現在電動車已成為新型“馬路殺手”
↓↓↓
案例一
“
2013年6月10日,在北京亦莊榮昌西街西口,
”
案例二
“
2013年12月8日,李某騎電動自行車上班,當行駛至道路交叉路口時,由於車速較快,加之觀察不夠,將過馬路的行人張某撞到,致張某重傷。
”
案例三
“
2016年11月5日淩晨1時許,王某駕駛電動車,沿黑虎泉北路由北向南行駛至05號燈杆處時,突然失控向路邊石墩撞去,搶救無效死亡。(經司法鑒定,王某駕駛的電動車被定性為機動車)
”
據統計,近五年,全國共發生電動自行車肇事的道路交通事故5.62萬起,造成8431人死亡、6.35萬人受傷、直接財產損失1.11億元;平均每年發生事故1.12萬起,造成1686人死亡、1.27萬人受傷、直接財產損失2千多萬元。近年來,電動自行車肇事導致的事故也呈逐年上升趨勢,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年均分別上升8.6%和13.5%。
電動車交通安全問題已
不!容!忽!視!
同時
國家也已高度重視電動車交通安全問題
並從生產源頭開始做出了相關要求
自1月16日起,工信部、公安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四部委組織相關部門和企業共同制定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開始在工業和資訊化部、國家標準委網站面向全社會公示。新國標在整車品質、最高行駛速度、強制安裝腳踏等方面進行了細緻規定,超標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企業將不能再“任性”。
”
那麼“新國標”出臺後
什麼樣的電動車才符合標準
別著急
蜀黍一張圖告訴你答案
時速≤25km/h,重量≤55kg,必須有腳蹬
……
看清這些標準
經常騎電動車的你
還要注意
此類車輛若發生交通事故
在車輛檢測環節經司法鑒定會被定性為機動車
在事故中要按照機動車處理
往往導致事故受害者得不到妥善賠償
除此之外,近日公安部也發佈了
《關於轉發人民法院對交通事故涉及超標電動車生產銷售企業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有關判決的通知》
據不完全統計
現在市場上的電動車抽查顯示
80%以上均不合格
受經濟利益驅使
企業大量生產銷售超標電動自行車
❖ 部分企業大量違規生產,超標車充斥市場。
❖ 虛假宣傳,嚴重誤導消費者。
❖ 違法拆除限速裝置,嚴重危害消費者安全。
該檔的出臺意味著
企業不再可以“任性”生產超標電動車
不僅如此
超標電動自行車發生事故
企業須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按照“新國標”規定
電動自行車的設計時速應該控制在25km/h內
然而,經調查發現
現在市面上在售的大多數電動自行車
最高時速都能達到40~50km/h
超標電動自行車普遍車速過高、強度不夠
易誘發交通事故
超標電動自行車車速過快,嚴重影響操作穩定性,容易導致車輛失控而造成人身傷害,同時也影響騎行者判斷力和反應時間,埋下交通事故隱患。而超標電動自行車整車重量過重,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又極易加重對交通參與者的傷害程度。
其實電動車本身是一種便捷的交通工具,只是騎車人的惡習讓電動車變成“自殺”的利器。而違法的電動車,是流竄在馬路上的幽靈。一次僥倖,幾分鐘的方便,害人害己!
在此,蜀黍告誡那些習慣性在道路上違法的電動車駕駛人:請遵守交通法規,這不僅是對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負責,更是對生命的負責!
蜀黍在此呼籲大家
對於超標電動車
請做到
親們,覺得有用的話
據不完全統計
現在市場上的電動車抽查顯示
80%以上均不合格
受經濟利益驅使
企業大量生產銷售超標電動自行車
❖ 部分企業大量違規生產,超標車充斥市場。
❖ 虛假宣傳,嚴重誤導消費者。
❖ 違法拆除限速裝置,嚴重危害消費者安全。
該檔的出臺意味著
企業不再可以“任性”生產超標電動車
不僅如此
超標電動自行車發生事故
企業須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按照“新國標”規定
電動自行車的設計時速應該控制在25km/h內
然而,經調查發現
現在市面上在售的大多數電動自行車
最高時速都能達到40~50km/h
超標電動自行車普遍車速過高、強度不夠
易誘發交通事故
超標電動自行車車速過快,嚴重影響操作穩定性,容易導致車輛失控而造成人身傷害,同時也影響騎行者判斷力和反應時間,埋下交通事故隱患。而超標電動自行車整車重量過重,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又極易加重對交通參與者的傷害程度。
其實電動車本身是一種便捷的交通工具,只是騎車人的惡習讓電動車變成“自殺”的利器。而違法的電動車,是流竄在馬路上的幽靈。一次僥倖,幾分鐘的方便,害人害己!
在此,蜀黍告誡那些習慣性在道路上違法的電動車駕駛人:請遵守交通法規,這不僅是對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負責,更是對生命的負責!
蜀黍在此呼籲大家
對於超標電動車
請做到
親們,覺得有用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