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的十年》未簽訂勞動合同、二倍工資賠償、年終獎總結篇
勞動合同法施行至今已10年,企業不簽勞動合同將會面臨支付二倍工資差額的法律風險也是眾所周知。
律師提醒: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北京金鉦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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