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fo單車登陸泉州中心市區 四大共用單車大比較
《共用單車“搶灘”中心市區》追蹤
共用單車紛至遝來 市民期待規範管理
借鑒外地經驗 儘快出臺規定
泉州網3月15日訊 昨日,又一共用單車ofo進入泉州,一夜之間中心市區多處街頭出現整排黃色車身的ofo單車,
隨著ofo單車的進入,中心市區公共自行車形成“四方並進”局面,如何進行規範管理成為市民關注的焦點。
ofo單車登陸中心市區
昨日上午,記者在中心市區泉秀街等地都見到了嶄新的ofo單車,有市民好奇圍觀試車。由於ofo單車沒有即時定位功能,市民欲用車得先在路邊找到ofo單車,再手機登陸app,輸入車牌號獲取密碼後,打開單車的密碼鎖方能用車。
在一排ofo單車旁,市民陳先生掃碼開鎖騎走一輛白色的哈羅單車,車前籃筐裝著一袋東西。陳先生說他覺得ofo單車的用車開鎖方式比較麻煩,而且沒有車籃,市民帶東西騎行不方便。
記者整理了目前泉州四種共用單車的使用明細,歡迎市民參考對比,選擇合適自己的單車騎行》和《深圳市自行車停放區(路側帶)設置指引(試行)》。《意見》主要包括互聯網自行車的發展定位、政企職責劃分、企業准入要求及運營規範、市民行為規範、違規行為處罰等五方面的內容。
今年2月,廈門市市政園林局出臺了《廈門市自行車停放區設置指引(試行)》,對共用單車的停放區域作出要求,即城市道路的人行道、行道樹樹池之間、道路退線區域、小街區道路兩側人行道、廣場、建築退線區域、地鐵站出入口的圍護結構兩側、公交月臺兩側的路側帶、高架橋及人行橋下的空間、居住社區及公園內部有條件的場所、不影響沿街店面經營的範圍區域均屬於可停放區域,
3月3日,成都正式發佈《成都市關於鼓勵共用單車發展的試行意見》。《試行意見》提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共用單車停放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監督管理;共用單車運營企業則應針對使用者制定安全騎行規範停放守則、文明用車獎懲制度及建立個人信用評價體系,並通過技術創新等手段加大對使用者的監督管理力度,協助政府相關部門對違法行為的調查處理。
昨日,上海推出共用單車標準(討論稿),正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從內容來看,上海主要是對共用單車的技術條件和服務做規定,比如:共用單車3年強制報廢、每輛單車應具備GPS定位功能、押金退回的時效應不超過 7 天、滿12歲才能騎……
協助政府相關部門對違法行為的調查處理。昨日,上海推出共用單車標準(討論稿),正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從內容來看,上海主要是對共用單車的技術條件和服務做規定,比如:共用單車3年強制報廢、每輛單車應具備GPS定位功能、押金退回的時效應不超過 7 天、滿12歲才能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