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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為給國人長臉了!讓三星賠償8千萬,22款手機被禁售

近日,華為訴三星最新款Galaxy S7(G9300)在內的共計16款三星手機產品涉嫌專利侵權案獲得宣判,一審結束後者被判向前者賠償8000萬元人民幣。歷時10個月後,華為終端公司終於拿到了一審勝訴判決。

華為在泉州起訴三星專利侵權並索賠8050萬元,涉及的專利則屬於智慧手機相關專利。這項名為“一種可應用於終端元件顯示的處理方法和使用者設備”的發明專利權,專利號為ZL201010104157.0。由華為終端有限公司於2010年1月28日提交申請,並於2011年6月5日獲得授權。

該項專利涉及在手機終端中移動元件(所謂的元件,是指例如應用程式的快捷方式、Widget、檔或資料夾等)的方法,屬於交互(應用)類專利。簡單說,該專利技術主要用於解決智慧手機桌面圖示管理,通過“長按”桌面APP或應用圖示,使得APP或應用處於“待管理狀態”且自動顯示隱藏或調用所有桌面分頁,此外,允許手機用戶通過“長按”+“移動”,完成APP或應用的刪除或排列佈局。

泉州中院一審判決認定,對包括Galaxy S7(G9300)在內的共計22款被控侵權產品進行比對,均落入涉案專利據以起訴的權利要求範圍中,因此,三星手機構成對華為專利的侵權具體如下:

涉案專利屬尚處於有效期內的發明專利,創新程度高;

2.涉案專利屬非標準必要專利,對移動終端智慧化具有巨大的推動作用;

3.三星公司實施侵權行為的主觀惡意;

4.三星公司在智慧移動終端製造、銷售領域位居全球領先地位,所銷售的涉案侵權移動終端型號、數量眾多,持續時間較長,銷售金額和所獲利潤巨大,在法定賠償最高限額以上合理酌定賠償數額,因此,對華為提出的賠償經濟損失8000萬元主張予以支持。

但是華為此次暫時的勝利,可能還是一個簡單的開始。據媒體報導,

2016年7月22日,三星在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起訴北京亨通達百貨有限公司、華為技術有限公司侵犯其專利,並在其中兩個案件中,分別主張賠償經濟損失和合理支出8050萬元,共計1.61億元。

雖然華為一審贏得了訴訟,但不代表判決立即生效,因為三星公司不排除上訴的可能,

此外,涉案專利的無效宣告程式也尚未有處理決定,三星還有爭取有利結果的可能。

專利戰一直是手機廠商非常愛好的一件事,是名譽與利益的雙重爭鬥,而最後勝與敗,不是專利的本身,而是市場和產品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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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秀江,前獵豹清理大師、脈脈等產品行銷策劃手,關注互聯網創業、微電商、線上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