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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婆婆,我要原諒她嗎?懷了二胎,我該如何選擇?

我跟老公結婚四年了,現在懷了二胎,這四年我家婆婆和真是讓我受夠了,拿了我們結婚的禮金,拿了大女兒月酒的份子錢,結婚一樣首飾也沒,後來大女兒生病了要錢一分不給,

都是娘家借的!

經過了那些事,我憋屈了4年委屈,今天我全部發洩了出來,這讓我婆婆跟他姐也明白了,我並不是好欺負的,本來買了車票是要回娘家的,我婆婆把我攔住了,把彩禮錢跟我女兒滿月酒錢也全部要還給我(那彩禮錢我沒要,就拿了那個月酒份子錢),

還有那5萬說要還給我媽(就是我女兒治病找別人借了5萬,然後我媽知道了,就替我們還了)。

還說明天就會帶我去買金器,還說以後不會再那樣對我跟我女兒了,你現在月份也大了,就不要到處亂跑了,就在家裡養胎,我來照顧你,要吃什麼,

喝什麼,就跟我說,我去買的來做給你吃,大孫女以後我來帶,我以後要是有什麼不對的地方,你就直接說,我儘量改!所以啊就別出去了。

我看她說得她自己都快哭了,我就心軟了,再說我又懷孕了,我就說,我考慮一下吧。。。。中間我婆婆跟我訴說一堆她那個時候不容易苦處,

還邊哭邊說的,我本來想說,你那個時候受到那樣的待遇心理不好過,都理解,但是也不能發洩到我這裡來,害我全都鱉回去了。

這樣的婆婆,我該原諒她嗎?這樣的婚姻值得去守候嗎?這樣的家庭值得繼續付出嗎?要不是沒懷孕,

我早就帶著大女兒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