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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歲少女離奇失蹤,父母淚眼望穿盼女歸,十年後再相見已不相識

瘋女人來村裡已經有十年了,村裡人不知道這女子本來叫什麼名字,只知道他是被曹二用五千塊錢買來的,因為她剛來時操著濃重口音,像南方那邊的人。

瘋女人其實有個非常好聽的名字,王媛媛,但這名字也只有曹二知道,瘋女人剛到村子裡的時候還是個正常人,長著一雙水汪汪的大眼睛,手如剔蔥根,面龐白淨,村裡人羡慕曹二淘了這麼一個好老婆,也可惜這麼好的黃花大閨女給了那邋遢的曹二糟蹋了。

瘋女人精神失常是來村子裡第三個月開始的,

曹二怕她跑了,就整天把她關在屋子裡,不讓她出門一步,哪怕是去廁所是跟著,起初瘋女人不認命,曹二想對她做非禮之事時還不停的反抗,但一個十七歲的小女孩哪裡是大老爺們的對手,曹二霸王硬上弓,先生米做成熟飯再說,面對瘋女人的反抗,曹二只用耳光就把她治住了,只要瘋女人不聽話,上去就摁著扇耳光,瘋女人哀嚎著,
曹二也不管,直到自己累了才停手。

曹二也是心狠,他每天跟著瘋女人,還是怕她跑了,又聽人說吃藥吃多了腦子就會壞掉,就會乖乖聽話,於是去藥店買了藥,回家逼著瘋女人吃了,瘋女人吃了藥被毒得口吐白沫,但最終還是過了下來,從那之後,瘋女人就精神失常了。

曹二又觀察了一個月,確定瘋女人是真傻了,這才放心的幹自己的事情,半年後,瘋女人懷孕了。

瘋女人懷孕後,曹二對瘋女人好了一些,畢竟肚子裡有了自己的種,不為瘋女人考慮也得讓她肚子裡的孩子健健康康生下來,但天有不測風雲,瘋女人懷孕五個月的時候,曹二晚上喝酒騎摩托車一頭栽進河裡,淹死了。

曹二的弟弟曹三,也是光棍一條,看著哥哥買了個如花似玉的大姑娘,

早就垂涎三尺,只不過礙于哥哥的震懾,也不敢對比自己還小的嫂子動手動腳,這下哥哥死了,那嫂子就成了他的老婆了,村裡有不成文的規矩,買來的女人就沒有放走的道理,如果哥哥死了,弟弟還沒娶到媳婦,那嫂子就得從了小叔子。

曹二早就看著瘋女人眼饞,還沒等曹二下葬,在出殯前的那天晚上,曹三就把瘋女人拽進了自己的屋裡,也不顧瘋女人的有孕之身。

曹二下葬以後,曹三就把瘋女人安頓到了自己家裡,或許是曹二沒有那個子孫命,瘋女人肚子裡的孩子七個月就早產了,生下剛看了一眼這個世間就又匆匆離開了,但曹三覺得沒什麼,只要人在,還可以再生嗎,怎麼也不能讓自己家絕後。

三年後,瘋女人又懷孕了,曹二喜不自勝,十月懷胎,瘋女人生下一個兒子,曹二稍稍心寬,自己終於是有後了。

這時的瘋女人早已不再像從前那樣白淨漂亮,整年都穿著一件大皮襖,裡三層外三層的套了不少衣服,別人笑他傻,夏天都穿那麼多衣服,都不怕熱死了,但別人不知道瘋女人穿這麼多衣服也是有原因的,一次曹三喝醉酒回家,看她不順眼,就對她拳打腳踢,可能是那天穿的衣服多,沒有以往那麼疼,所以從那以後瘋女人就不分出秋冬裝,穿的跟個熊似的笨重。

十年轉瞬即逝,當年初來村裡貌美如花的瘋女人,已經變得蓬頭垢面,沒了人樣,瘋女人的兒子也都五歲了了,一日,兩輛警車停在了曹三的家門口,從車上下來幾個員警和一對老夫婦。

曹三當時正在休息,猛的聽見有人踹門而入,驚醒,正要發作,一看來人穿著警服,心道不好,想要從窗子跑,還沒起身就被兩個員警摁在床下拷上了手。

這時的瘋女人被沖進來的一群人嚇得鑽進了被子裡,瑟瑟發抖,嘴裡不停地尖叫著,以為這些人會像曹三那樣毒打她。

這時那對跟員警一起來的老夫婦進了屋裡,掀開那個瑟瑟發抖女人的被子,捧著她的兩,這對老夫婦再也忍不住,兩行熱淚奪眶而出。

"媛媛!我可憐的兒-——"

瘋女人聽見這個遙遠卻又莫名熟悉的稱呼,不再鬧騰,呆呆著看著眼前的父母。

"媛媛,我是媽媽啊,你不認識我了嗎?"母親滿眼淚水的問著。

"媽媽?——"媛媛似乎想起了什麼,卻又非常的模糊,情不自禁的握住了她的手……

十年前上高中的媛媛在放學路上失蹤了,從此便杳無音信,這十年媛媛的父母從來沒有放棄過尋找女兒。前幾天警方破獲了一起拐賣人口的案子,其中有一個人除了交代了被查實的罪行,還坦白了十年前拐賣媛媛的事情,請求寬大處理,員警順藤摸瓜找到了曹三的家,這才讓媛媛和家人團聚。

媛媛被解救以後被家人接回家休養,精神也逐漸好轉,但曹二給媛媛吃的藥還是造成了不可逆的損傷,恢復後的媛媛記不得以前的事情,智力水準也只有六七歲孩子那般,但對於媛媛來說,忘記過去,何嘗不是一種解脫呢?

我只想說,人販子你們死一萬次都不足以平民憤,然而,這些讓人恨不能生啖其肉都不的解恨的人販子,依據我國刑法第二百四十條規定,只有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其他情形的,分別處於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和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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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年都穿著一件大皮襖,裡三層外三層的套了不少衣服,別人笑他傻,夏天都穿那麼多衣服,都不怕熱死了,但別人不知道瘋女人穿這麼多衣服也是有原因的,一次曹三喝醉酒回家,看她不順眼,就對她拳打腳踢,可能是那天穿的衣服多,沒有以往那麼疼,所以從那以後瘋女人就不分出秋冬裝,穿的跟個熊似的笨重。

十年轉瞬即逝,當年初來村裡貌美如花的瘋女人,已經變得蓬頭垢面,沒了人樣,瘋女人的兒子也都五歲了了,一日,兩輛警車停在了曹三的家門口,從車上下來幾個員警和一對老夫婦。

曹三當時正在休息,猛的聽見有人踹門而入,驚醒,正要發作,一看來人穿著警服,心道不好,想要從窗子跑,還沒起身就被兩個員警摁在床下拷上了手。

這時的瘋女人被沖進來的一群人嚇得鑽進了被子裡,瑟瑟發抖,嘴裡不停地尖叫著,以為這些人會像曹三那樣毒打她。

這時那對跟員警一起來的老夫婦進了屋裡,掀開那個瑟瑟發抖女人的被子,捧著她的兩,這對老夫婦再也忍不住,兩行熱淚奪眶而出。

"媛媛!我可憐的兒-——"

瘋女人聽見這個遙遠卻又莫名熟悉的稱呼,不再鬧騰,呆呆著看著眼前的父母。

"媛媛,我是媽媽啊,你不認識我了嗎?"母親滿眼淚水的問著。

"媽媽?——"媛媛似乎想起了什麼,卻又非常的模糊,情不自禁的握住了她的手……

十年前上高中的媛媛在放學路上失蹤了,從此便杳無音信,這十年媛媛的父母從來沒有放棄過尋找女兒。前幾天警方破獲了一起拐賣人口的案子,其中有一個人除了交代了被查實的罪行,還坦白了十年前拐賣媛媛的事情,請求寬大處理,員警順藤摸瓜找到了曹三的家,這才讓媛媛和家人團聚。

媛媛被解救以後被家人接回家休養,精神也逐漸好轉,但曹二給媛媛吃的藥還是造成了不可逆的損傷,恢復後的媛媛記不得以前的事情,智力水準也只有六七歲孩子那般,但對於媛媛來說,忘記過去,何嘗不是一種解脫呢?

我只想說,人販子你們死一萬次都不足以平民憤,然而,這些讓人恨不能生啖其肉都不的解恨的人販子,依據我國刑法第二百四十條規定,只有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其他情形的,分別處於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和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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