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結婚,請多考慮一下我們,而不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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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1日下午4點,在報社對面的速食店見到了大峰(化名),他和女朋友小靜(化名)從大學時就開始談戀愛,如今要談婚論嫁了,卻因為婚後小靜不想和他的母親一起居住而導致分手……這事到底誰錯了?又該怎麼處理呢?
1
我的老家在白山市,我們家有兩個孩子,我和姐姐。父親在世時,我們家吃穿不愁,但就在我5歲那年,父親腦出血去世後,
母親沒有什麼文化,也沒有正式工作,父親去世三年後,她打工的一家小作坊黃了,母親就沒有工作了。那時我和姐姐都要上學,還要吃飯長身體,裡裡外外都需要錢,母親就去給有錢人家當保姆,
那時我和姐姐都發誓要好好學習,以後有出息了,好好孝敬母親。功夫不負有心人,
2
大學畢業後,我參加公務員考試,
結婚要有個房子,要單靠我自己或是母親,在長春是買不起房的,
我們為這件事,發生了爭吵,小靜說不習慣有“外人”在的生活,她說她想過二人世界。其實小靜這個人還是挺各色的,不過我都包容她。她後來幾次去我老家,我母親做飯時,她從不伸手,也不幫忙收拾屋子,我母親就有些不高興,我母親的意思是,根本不需要她做什麼,但她也得打聲招呼、表個態,這是一個禮節的問題。說自己沒什麼文化去了准婆家,一定是眼中有活,找活幹的,她一個大學畢業生,這點禮節都不懂。我就說小靜父母都是當官的,雖然是芝麻小官,但從小就寵她,她也不會幹什麼,做飯都不會。我母親聽了這些就不高興,但是她沒說什麼,她一切聽從我的,只要我高興就好。
3
我跟小靜說這些,一是想讓她以後眼中有點活兒,不能太懶了,二是想讓她明白,我母親是很好相處的。可沒想到,我說了這些後,小靜更生氣了,她說這還沒結婚呢,我母親就開始挑這挑那了,這要是結婚在一起住,她就死定了。於是我們又吵起來了。無論我怎麼勸她,她都不同意住在一起,最後她說不讓我再磨嘰她了,要麼結婚,只有我倆一起生活,要麼就分手。我跟她說,我母親養大我不容易,我成家後不可能讓她一個人生活的,小靜根本聽不進去這些話,她就是一門心思不想和我母親住在一起。
我實在是沒有辦法了,跟我母親說了這件事,我母親哭了,她說讓我們結婚,她不來住了,她一個人在白山挺好。我聽了這話,心裡酸酸的。可我不知道怎麼辦好,我心裡是渴望和母親一起住的,於是我打電話問我姐姐怎麼辦?我姐姐的回答很乾脆,她說不能一起住那就分手,還說給我拿錢買婚房,不是讓我娶一個這樣不懂事的女孩的。聽了這話,我更加為難了,姐姐看我沒有分手的意思,有些不高興,姐姐說不能娶個祖宗回家,一點家務活都懶得幹,還要求這要求那。
我就又去找小靜談了,我就跟她講不看別的,就看我母親的這些年的不容易,讓她理解我一下。結果小靜說:“讓你媽媽找個對象吧。”我聽了這話很不高興,我之前不是沒跟她說過,前些年我母親為了我們才一直沒有再婚的,如今她一把年紀了不想再婚了,另外我母親一直很愛我父親,她不想再婚的。於是我們又吵了起來,這次小靜直接說了分手,讓我不要再找她了,還拉黑了我的微信和QQ。
我現在非常痛苦,本打算過完年開春,我們就要登記結婚舉辦婚禮了,可沒想到,事情卻成了現在這個樣子,我不想失去小靜,但我也想婚後和我的母親生活在一起,好好照顧母親,現在怎麼辦啊?難道是我錯了嗎?
香北有言:你想讓你的母親婚後和你一起居住,沒有錯。小靜婚後不想和你母親住在一起也沒有錯。但你想讓小靜婚後和你母親一起居住就錯了,而小靜想讓你婚後不和你母親居住也錯了。為什麼錯,因為你們在把自己的生活觀強加到別人的頭上。每個人之所以有不同的生活觀,從心理學上來說,是因為他們的成長情境是不同的,那麼這直接導致他們的生活觀不同。人們在選擇生活方式時,都會依據自己多年形成的生活觀去選擇更加有利於自己的生活方式。如果互換成長情境,那麼在今天你們選擇婚後的生活方式時,也會截然不同。所以當一個人想走進婚姻時,儘量要考慮的是我們怎麼樣,而不是我怎麼樣,而考慮我們怎麼樣的前提是需要深深的愛對方。愛是這個世界上最有力量的“東西”,因為愛可以讓一個人去選擇更加有利於對方而不是自己的生活方式。所以相愛的人走進婚姻,相對來說他們的親密關係更加牢固。那麼彼此相愛,三觀又相同的人,最適合結婚;即使三觀不同,但很相愛,也可以走進婚姻;沒有那麼相愛,三觀又不同,不適合結婚。這事能在婚前處理好,不論是結婚,還是分手,其實這兩個結果,從長遠來看,對你們兩個人來說都是好事。
網友有話說
王悅:沒主見,那你就自己買個房子結婚啊,你姐姐出的錢給你媽媽買個房子住,可以買在一個社區或者近點方便你照顧。
小螞蟻奔跑中:婚後,你願意和岳母一起住嗎?
飄:不懂得感恩,不孝順的女人趁早放手!
某女籽:小靜是對的,不要跟婆婆住!婆婆也是,自己住怎麼了,可以住的近些,怎麼就那麼願意跟兒子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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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多好啊,當我興高采烈地把這事告訴小靜時,我以為她會開心,可是她不但不開心,還堅決反對婚後和我母親住在一起。我們為這件事,發生了爭吵,小靜說不習慣有“外人”在的生活,她說她想過二人世界。其實小靜這個人還是挺各色的,不過我都包容她。她後來幾次去我老家,我母親做飯時,她從不伸手,也不幫忙收拾屋子,我母親就有些不高興,我母親的意思是,根本不需要她做什麼,但她也得打聲招呼、表個態,這是一個禮節的問題。說自己沒什麼文化去了准婆家,一定是眼中有活,找活幹的,她一個大學畢業生,這點禮節都不懂。我就說小靜父母都是當官的,雖然是芝麻小官,但從小就寵她,她也不會幹什麼,做飯都不會。我母親聽了這些就不高興,但是她沒說什麼,她一切聽從我的,只要我高興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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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小靜說這些,一是想讓她以後眼中有點活兒,不能太懶了,二是想讓她明白,我母親是很好相處的。可沒想到,我說了這些後,小靜更生氣了,她說這還沒結婚呢,我母親就開始挑這挑那了,這要是結婚在一起住,她就死定了。於是我們又吵起來了。無論我怎麼勸她,她都不同意住在一起,最後她說不讓我再磨嘰她了,要麼結婚,只有我倆一起生活,要麼就分手。我跟她說,我母親養大我不容易,我成家後不可能讓她一個人生活的,小靜根本聽不進去這些話,她就是一門心思不想和我母親住在一起。
我實在是沒有辦法了,跟我母親說了這件事,我母親哭了,她說讓我們結婚,她不來住了,她一個人在白山挺好。我聽了這話,心裡酸酸的。可我不知道怎麼辦好,我心裡是渴望和母親一起住的,於是我打電話問我姐姐怎麼辦?我姐姐的回答很乾脆,她說不能一起住那就分手,還說給我拿錢買婚房,不是讓我娶一個這樣不懂事的女孩的。聽了這話,我更加為難了,姐姐看我沒有分手的意思,有些不高興,姐姐說不能娶個祖宗回家,一點家務活都懶得幹,還要求這要求那。
我就又去找小靜談了,我就跟她講不看別的,就看我母親的這些年的不容易,讓她理解我一下。結果小靜說:“讓你媽媽找個對象吧。”我聽了這話很不高興,我之前不是沒跟她說過,前些年我母親為了我們才一直沒有再婚的,如今她一把年紀了不想再婚了,另外我母親一直很愛我父親,她不想再婚的。於是我們又吵了起來,這次小靜直接說了分手,讓我不要再找她了,還拉黑了我的微信和QQ。
我現在非常痛苦,本打算過完年開春,我們就要登記結婚舉辦婚禮了,可沒想到,事情卻成了現在這個樣子,我不想失去小靜,但我也想婚後和我的母親生活在一起,好好照顧母親,現在怎麼辦啊?難道是我錯了嗎?
香北有言:你想讓你的母親婚後和你一起居住,沒有錯。小靜婚後不想和你母親住在一起也沒有錯。但你想讓小靜婚後和你母親一起居住就錯了,而小靜想讓你婚後不和你母親居住也錯了。為什麼錯,因為你們在把自己的生活觀強加到別人的頭上。每個人之所以有不同的生活觀,從心理學上來說,是因為他們的成長情境是不同的,那麼這直接導致他們的生活觀不同。人們在選擇生活方式時,都會依據自己多年形成的生活觀去選擇更加有利於自己的生活方式。如果互換成長情境,那麼在今天你們選擇婚後的生活方式時,也會截然不同。所以當一個人想走進婚姻時,儘量要考慮的是我們怎麼樣,而不是我怎麼樣,而考慮我們怎麼樣的前提是需要深深的愛對方。愛是這個世界上最有力量的“東西”,因為愛可以讓一個人去選擇更加有利於對方而不是自己的生活方式。所以相愛的人走進婚姻,相對來說他們的親密關係更加牢固。那麼彼此相愛,三觀又相同的人,最適合結婚;即使三觀不同,但很相愛,也可以走進婚姻;沒有那麼相愛,三觀又不同,不適合結婚。這事能在婚前處理好,不論是結婚,還是分手,其實這兩個結果,從長遠來看,對你們兩個人來說都是好事。
網友有話說
王悅:沒主見,那你就自己買個房子結婚啊,你姐姐出的錢給你媽媽買個房子住,可以買在一個社區或者近點方便你照顧。
小螞蟻奔跑中:婚後,你願意和岳母一起住嗎?
飄:不懂得感恩,不孝順的女人趁早放手!
某女籽:小靜是對的,不要跟婆婆住!婆婆也是,自己住怎麼了,可以住的近些,怎麼就那麼願意跟兒子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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