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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局通告丨注意!這61家企業生產的65批次中藥飲片不合格

經北京市藥品檢驗所檢驗,標示為江西樟樹天齊堂中藥飲片有限公司等61家企業生產的65批次中藥飲片不合格。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將相關情況通告如下↓↓↓

不合格情況

經北京市藥品檢驗所檢驗,標示為北京冠城藥業有限公司、河北祁新中藥顆粒飲片有限公司、河北祁一堂藥業有限公司、河北全泰藥業有限公司、安國市祁澳中藥飲片有限公司、赤峰市紫芝中藥有限責任公司、黑龍江祥泰中藥飲片有限公司、哈藥集團世一堂中藥飲片有限責任公司、上海虹橋中藥飲片有限公司、江蘇華洪藥業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捷眾生物化學有限公司、亳州千草藥業有限公司、亳州市滬譙藥業有限公司、亳州市永剛飲片廠有限公司、北京同仁堂(亳州)飲片有限責任公司、江西彭氏國藥堂飲片有限公司、江西樟樹天齊堂中藥飲片有限公司、江西致和堂中藥飲片有限公司、河南省青山藥業有限公司、北京時珍堂(宜昌)藥業有限公司、湖北金貴中藥飲片有限公司、湖南省金實堂中藥飲片有限公司、廣東天泰藥業有限公司中藥飲片廠、廣西貴港市神農藥業有限公司、廣西柳州百草堂藥業有限公司中藥飲片廠、廣西同福堂中藥飲片有限責任公司、廣西玉林市至真中藥飲片有限責任公司、廣西張益堂中藥飲片有限公司、重慶天凱藥業有限公司、四川博仁藥業有限責任公司、四川敬心中藥飲片有限公司、四川相如製藥有限公司、四川原上草中藥飲片有限公司、成都市益誠藥業有限公司、涼山新鑫中藥飲片有限公司、巴中科倫醫藥貿易有限公司、貴州苗之靈藥業股份有限公司、雲南向輝藥業有限公司、陝西興盛德藥業有限責任公司、渭南市璞太和中藥飲片有限責任公司、甘肅冠蘭中藥飲片有限公司、蘭州旭康藥業有限公司、張掖市恒利中藥材加工有限公司、寧夏西北藥材科技有限公司、寧夏永壽堂中藥飲片有限公司、新疆和濟中藥飲片有限公司等企業生產的63批次甘草(甘草片)不合格。

不合格項目包括性狀和含量測定。

經北京市藥品檢驗所檢驗,

標示為山西渾源萬生黃芪開發有限公司、江蘇健生源中藥材有限公司生產的2批次炙甘草不合格。不合格項目包括性狀和含量測定。

處置情況

對上述不合格中藥飲片,

相關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已採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企業暫停銷售使用、召回產品,並進行整改。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要求相關單位所在地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上述企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七十三、七十四、七十五條等規定對生產銷售不合格藥品的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三個月內公開對生產銷售不合格藥品相關單位的處理結果,並及時報告相關情況。

在立案調查工作中,企業對產品真實性有異議的,可以向所在地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出,由當地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企業生產銷售情況進行調查核實,並將情況通報被抽樣單位所在地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被抽樣單位所在地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接到對不合格產品真實性異議的通報後,要立即立案調查,追溯產品來源。如確屬標示生產企業生產的,由相關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生產企業從重處罰。

並及時報告相關情況。

在立案調查工作中,企業對產品真實性有異議的,可以向所在地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出,由當地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企業生產銷售情況進行調查核實,並將情況通報被抽樣單位所在地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被抽樣單位所在地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接到對不合格產品真實性異議的通報後,要立即立案調查,追溯產品來源。如確屬標示生產企業生產的,由相關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生產企業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