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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交警權威發佈:快環內依舊禁摩!還有以下行為最嚴重吊銷駕照!

早些時候

1074交通台發佈了關於“禁摩”的提醒消息

按照現行的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

南寧市禁止摩托車在南寧市快速環道內行駛!

可是,網上有極少數人稱:

可以通過另外一些“巧”辦法在“禁摩”區域行駛摩托車

大嘴寶在這裡要提醒大家,

這種行為是絕對不可取的!

因為這些“巧”辦法的違法情節和處罰程度遠遠大於在“禁摩”區域駕駛摩托車,

最輕的扣完12分並處罰款,重的直接吊銷駕駛證,有些甚至要被依法行政拘留!

這對這樣的現象,南寧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法制大隊大隊長江山進行相關法律解讀。

江山大隊長指出,對於在“禁摩”區域行駛摩托車的違法行為,

只要是持有准駕的駕駛證、摩托車屬於已登記並安裝機動車牌的正常狀態,被查處依法罰款200元,不記分。但對於以下幾種“巧”辦法的違法行為,被查處後處罰就很嚴重了

摩托車套掛電動自行車號牌

罰款200元、記12分,情節嚴重者將被依法行政拘留

現在,很多電動自行車在外觀上,與摩托車很相似,有些車主動起“歪點子”,把電動自行車號牌套掛在摩托車上,“山寨”電動自行車在道路行駛,

企圖在路面執勤交警面前蒙混過關。

對此,江山指出,如果將電動自行車號牌套在已登記入戶的摩托車上行駛上路,屬於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違法行為,將被罰款200元、記12分。如果駕駛人員沒有機動車駕駛證的,還要並處罰款300元,

情節嚴重的(如多次實施此類違法行為,或者導致交通事故發生的),還將並處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

懸掛他人機動車號牌或偽造的機動車號牌

罰款2000元、記12分

為了逃避路面電子員警,有些車主在自己的摩托車上懸掛他人的機動車號牌或懸掛偽造的機動車號牌。對於此類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條第3款規定,將被罰款2000元、記12分,同時收繳號牌。

駕駛報廢摩托車

罰款500並吊銷駕駛證

對於已經報廢的摩托車,有些車主沒有及時進行依法強制報廢處理,留在家中想空閒時候出去“遛一遛”。但這種行為一旦被查出或遇到交通事故,將被依法處以較重的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條第2款和《廣西壯族自治區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75條的規定,駕駛報廢摩托車,罰款500並吊銷駕駛證,同時依法收繳、強制報廢摩托車。

記12分、吊銷駕駛證

還有這個嚴重後果

▣ 來源 | 南寧警方

▣ 編輯整理 | 慶遒

▣ 校對 | 元韜(見習)

▣ 責編 | 文傑、隋心

▣ 爆料&合作方式 | 2045743356@qq.com

▣ 直接在開吧APP的互動車友圈中爆料,大家都能看見哦!

▣ FM107.4交通台新媒體部出品

駕駛報廢摩托車,罰款500並吊銷駕駛證,同時依法收繳、強制報廢摩托車。

記12分、吊銷駕駛證

還有這個嚴重後果

▣ 來源 | 南寧警方

▣ 編輯整理 | 慶遒

▣ 校對 | 元韜(見習)

▣ 責編 | 文傑、隋心

▣ 爆料&合作方式 | 204574335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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