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試點3年過去了,讓農民有心氣、有底氣!
有過農村生活經歷的人在農村,我們經常能聽到這樣一句話:集體資產人人有份。
那麼,什麼是集體資產,又是什麼人有份,這可能就有點說不明白了。
實際上,集體資產大致可以分為三類,比如土地、廠房和其他非經營性資產。
目前,全國農村集體資產總量規模龐大,各類帳面資產3.1萬億元,大體上全國平均每個村是550多萬元,
這些資產如果不盤活整合,就難以發揮應有的作用;如果不儘早確權到戶,就存在流失或者被貪占的危險。
因此,2015年,國家在29個縣、市、區開展了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試點,為期三年,到2017年底結束。那麼,
農業部農村經濟體制與經營管理司司長張紅宇說:改革開放這幾十年下來,集體經濟確確實實原來是留下一筆財產,而很多老百姓在這過程中感覺沒有獲得這種收入,當然心裡就犯嘀咕。
張紅宇表示,
對於農村來說,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是管長遠、管根本的制度創新。
在一些試點地區,確實讓農民有了心氣,讓鄉村發展有了底氣。但是我們也要注意,對於農村改革中的這塊硬骨頭,還是要保持足夠的歷史耐心,還是要尊重民眾意願,因地制宜、循序漸進,不能搞一刀切。
著眼于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濟制度,著眼于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著眼于完善鄉村治理結構,著眼于鄉村振興,眼光放遠,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