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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背後的秘密:失業了沒有失業保險金?不要再當冤大頭!

在上班族的所發工資中總要扣除社保,而我們大都知道社保中有一項是失業保險,但很多人不怎麼重視這個險種,究其原因,是相比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等,失業保險可能不怎麼用的上吧。


很多人雖然符合申領失業保險金的條件,但因為失業保險的存在感低,導致根本沒能享受到這樣一個待遇。

每個月都交錢,卻是白交,這不是冤大頭?

此文將為大家介紹失業保險以及如何領取。

失業保險是由國家強制實行,由用人單位、職工個人繳費和國家財政補貼等管道籌集資金建立的失業保險基金。所謂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與失業保險金等物質幫助相比,

失業保險制度更重要的是通過專業訓練、職業介紹等手段為失業者再就業創造條件。

失業or被失業,記得申領失業金

兩年前,大錘與某施工單位簽訂勞務派遣合同得到了一份技術員的工作,工作兩年後,不幸的大錘遭到了解雇。而粗線條的大錘因吃了不瞭解勞保政策的虧,只好灰溜溜的捲舖蓋回了老家。過了一段時間,大錘碰到了同樣在外打工的同學二蛋,

兩人一聊天,大錘得知,二蛋也是合同到期公司沒有續聘,但他走的時候,就申請到了5000多元的失業保險金,而這個錢,並不是原公司發放的,而是失業保險基金支付的,每個參加失業保險,並且符合條件的人都能領取。大錘驚訝中帶著懊惱,“那個公司的人根本沒跟我提過,我根本不知道臨走的時候還能領這麼一筆錢!”

和大錘一樣與失業保險金擦肩而過的大有人在,也不是所有單位都會替員工申請這筆錢,因此,上班族多看一看相關政策還是很有必要的。

失業保險基本種類

(1)強制性失業保險制度。即由政府通過立法強制實施的失業保險制度。美國、英國、日本、加拿大等30多個國家實行了強制性失業保險制度,

我國實行的失業保險也屬於此類。

(2)非強制性失業保險制度。即非由國家立法強制實施,而是由勞動者的意願決定是否加入所實施的失業保險制度。目前,這種類型以丹麥為代表,實行以工會為主建立失業保險基金,並由政府予以資助而建立的失業保險辦法。

(3)雙重失業保險制度。失業保險既有強制性失業保險,又有政府提供資金,以調查經濟狀況為發放失業金依據的補貼制度,

如德國;或者採取失業救濟制度與非強制失業保險制度相結合的辦法,如瑞典和芬蘭等。

(4)附條件的失業救濟制度。即並非所有失業人員都能享受失業保險,只有符合一定條件的失業者才能領取失業救濟,如澳大利亞、匈牙利、紐西蘭等。

失業保險繳費比例

要交多少錢這個問題大家都很關注但又都不怎麼瞭解。

《失業保險條例》規定:城鎮企事業單位按照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繳納失業保險費,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1%繳納失業保險費。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招用的農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繳納失業保險費。

社會團體按照本單位專職人員工資總額的2%繳納失業保險費,其個人按照本人工資的1%繳納。

國家機關按照本單位事業編制人員、勞動合同制工人工資總額的2%繳納失業保險費,其事業編制人員、勞動合同制工人按照本人工資的1%繳納。

農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繳納失業保險費。

難以確認工資總額的單位,按照單位所在市、州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人數計算工資總額。單位職工平均工資或者職工本人工資低於所在市、州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職工個人繳納的失業保險費,由單位從本人工資中代扣代繳。

失業保險金能領多少

失業後可以領到多少失業保險金呢?《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八條規定,失業保險金的標準,按照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高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水準,由各地確定。根據統計資料,2016年全國月人均失業保險金水準1051.4元。而北京市2016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分為幾檔,最低為1212元,最高為1321元。

失業保險金能領多久

在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上,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全國各地又有所差異。

以北京市為例:

①累計繳費時間1年以上不滿2年的,可以領取3個月失業保險金;

②累計繳費時間2年以上不滿3年的,可以領取6個月失業保險金;

③累計繳費時間3年以上不滿4年的,可以領取9個月失業保險金;

④累計繳費時間4年以上不滿5年的,可以領取12個月失業保險金;

⑤累計繳費時間5年以上的,按每滿一年增發一個月;

⑥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在失業保險金的領取資格上,《失業保險條例》中也做出了規定。

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並且失業者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情況

1.重新就業的;

2.應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5.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被勞動教養的;

6.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政府指定的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工作的;

7.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需要注意的是,有以上情形者,在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同時也會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熱點問題解讀

1.協商解除勞動合同(自願)是否可以申領失業保險金?

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規定,享受的社會保險福利。主動辭職和自願解除勞動合同是放棄就業權利,因此,不應享受失業保險金。如果是企業存在減員情況,應該享受失業保險金,但需要企業提供證明。

2.被公司辭退,但公司未交失業保險,職工可以要求公司賠償嗎?

可以要求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3.失業後不符合失業金領取條件,那原有繳費時間該怎麼辦?

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失業,因參保繳費時間不足一年,自願辭職,沒有求職要求或不進行失業登記以及自謀職業領取一次性安置費等原因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該失業人員原有繳費時間應予以保留。待其重新就業並再次參保後,將其前後繳費時間合併計算。

4.在職者考證可以享受失業保險補貼嗎?

可以的,這項福利也是才出臺不久。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聯合印發得《關於失業保險支持參保職工提升職業技能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依法參加失業保險並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36個月以上的企業職工,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級(五級)、中級(四級)、高級(三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可按規定申領技能提升補貼。

《通知》規定了申領技能提升補貼的具體程式。職工應在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核發之日起12個月內,到本人失業保險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申領技能提升補貼;失業保險經辦機構通過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聯網查詢、與失業保險參保資訊比對等方式進行審核;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程式對申請審核通過後,直接將補貼資金發放至申請人本人的個人銀行帳戶或社會保障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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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1%繳納失業保險費。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招用的農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繳納失業保險費。

社會團體按照本單位專職人員工資總額的2%繳納失業保險費,其個人按照本人工資的1%繳納。

國家機關按照本單位事業編制人員、勞動合同制工人工資總額的2%繳納失業保險費,其事業編制人員、勞動合同制工人按照本人工資的1%繳納。

農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繳納失業保險費。

難以確認工資總額的單位,按照單位所在市、州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人數計算工資總額。單位職工平均工資或者職工本人工資低於所在市、州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職工個人繳納的失業保險費,由單位從本人工資中代扣代繳。

失業保險金能領多少

失業後可以領到多少失業保險金呢?《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八條規定,失業保險金的標準,按照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高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水準,由各地確定。根據統計資料,2016年全國月人均失業保險金水準1051.4元。而北京市2016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分為幾檔,最低為1212元,最高為1321元。

失業保險金能領多久

在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上,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全國各地又有所差異。

以北京市為例:

①累計繳費時間1年以上不滿2年的,可以領取3個月失業保險金;

②累計繳費時間2年以上不滿3年的,可以領取6個月失業保險金;

③累計繳費時間3年以上不滿4年的,可以領取9個月失業保險金;

④累計繳費時間4年以上不滿5年的,可以領取12個月失業保險金;

⑤累計繳費時間5年以上的,按每滿一年增發一個月;

⑥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在失業保險金的領取資格上,《失業保險條例》中也做出了規定。

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並且失業者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情況

1.重新就業的;

2.應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5.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被勞動教養的;

6.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政府指定的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工作的;

7.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需要注意的是,有以上情形者,在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同時也會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熱點問題解讀

1.協商解除勞動合同(自願)是否可以申領失業保險金?

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規定,享受的社會保險福利。主動辭職和自願解除勞動合同是放棄就業權利,因此,不應享受失業保險金。如果是企業存在減員情況,應該享受失業保險金,但需要企業提供證明。

2.被公司辭退,但公司未交失業保險,職工可以要求公司賠償嗎?

可以要求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3.失業後不符合失業金領取條件,那原有繳費時間該怎麼辦?

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失業,因參保繳費時間不足一年,自願辭職,沒有求職要求或不進行失業登記以及自謀職業領取一次性安置費等原因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該失業人員原有繳費時間應予以保留。待其重新就業並再次參保後,將其前後繳費時間合併計算。

4.在職者考證可以享受失業保險補貼嗎?

可以的,這項福利也是才出臺不久。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聯合印發得《關於失業保險支持參保職工提升職業技能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依法參加失業保險並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36個月以上的企業職工,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級(五級)、中級(四級)、高級(三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可按規定申領技能提升補貼。

《通知》規定了申領技能提升補貼的具體程式。職工應在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核發之日起12個月內,到本人失業保險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申領技能提升補貼;失業保險經辦機構通過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聯網查詢、與失業保險參保資訊比對等方式進行審核;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程式對申請審核通過後,直接將補貼資金發放至申請人本人的個人銀行帳戶或社會保障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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