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稱呼得改了!再張冠李戴,老賴准跟你急……
圖片來自網路
25日,我在楚天微觀公號上轉發了一篇題為《湖北某縣在鬧市大屏曝光65名老賴姓名身份證等資訊》的文章,
文章發出來後,很快就有一位賴姓朋友留言說:“老賴”是外姓朋友對賴姓長者的尊稱,不是欠款人的代名詞。請求更正!”
我開始沒有在意,後來一細想,發現還真是個事!生活中,我們有時候為表示親切,不是經常將長我們一些的賴姓朋友叫“老賴”麼?雖說此“老賴”非彼“老賴”,
為表示對賴姓的尊重,我很快刪除了該文!
後來在網上查閱時發現,早在去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就已將過去沿用的“老賴”一詞用“失信被執行人”一詞來替代了。
公開報導稱:過去法院在公告“惡意欠債不還者"、"失信被執行人"時都會冠以"老賴"為代稱,今年3月13日,
圖片來自網路
將有償還能力不還的“老賴”改為“失信被執行人”,是還詞語之真意。朋友!請以後自覺規範用詞,不能再讓老賴繼續背黑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