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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不願在房產證上加名,結婚證領了3天就變成了離婚證

張燕和李磊(均為化名)在民政局領取結婚證不到一個星期,證件由紅色變成了綠色。只因女方要求在房產證上加名,男方不同意。

李磊說,交首付時,錢不夠,張燕要在房產證上加名字,他就想著,能不能女方家也出一些錢,兩家共同承擔,這樣兩人婚後負擔會小一些。但女方拒絕出錢。所以加名的事就擱置了。

雙方父母產生了矛盾,在領證後第三天,女方父母以李磊說話不算話為由上門和男方父母大吵一架。女方母親提出不加名就離婚,男方母親堅決不同意加名,吵架過程中,女方母親把男方母親推倒在地,這個舉動惹惱了李磊和李磊家人。兩家徹底鬧崩。

張燕和李磊也因此領取了離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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